1986年,济南局在工务处设林地科,负责铁路土地、林业管理工作,各分局设林 业地亩管理所,承担分局土地、林业管理工作。济南局铁路用地实行铁路局、分局、 站段三级管理和用地规划、基本建设(征地)部门专业管理的体制。 1991年,济南局和济南、青岛分局成立土地管理办公室。1998年8月-1999年6月, 成立济南、青岛分局土地管理局及沿线9个土地管理站,同时撤销基层站段的土地管 理职能。 2005年6月1日,济南局土地管理职能设在土地房产管理处,保留“济南铁路局土 地管理办公室”名称,组建济南、青岛土地管理办公室,作为铁路局机关附属机构。 2005年8月1日,济南局组建土地管理办公室。 (一)地籍管理 土地申报登记。根据《土地登记规则》,济南局组织开展土地申报登记工作。1 987-1990年,共查清土地17436.87公顷。1991年,济南、青岛分局和济菏临管处向铁 路沿线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土地登记。根据铁路部门提报的 土地权属资料,在地方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组织下,经权属调查、地籍勘测、相邻指界 确认等程序,依法为济南局各单位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截至2005年,山东省国 家铁路用地总面积23882.70公顷,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22957.10公顷,土地确权领证 率为96.12%。 土地增减。1986-2005年,山东省内国家铁路工程建设项目增加土地4628.54公顷, 核减土地239.31公顷。增加的土地主要是1990年胶济复线改造征用土地765.31公顷。 1996年京九线建设征用土地1788.05公顷,1997年胶黄线建设征用土地206.18公顷, 2001年蓝烟复线改造征用土地144.75公顷,2001-2003年胶新线建设征用土地115.42 公顷,2003-2005年胶济线电气化改造征用土地740.27公顷。核减的土地主要为废弃 路基、取土坑用地,全部移交给地方政府管理。 土地移交。2003年,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和铁道部有关文件,济铁工程总公司、济 铁勘察设计咨询院脱离济南局。济南局土地管理办公室向济铁工程总公司移交土地1 10.89万平方米,向济铁勘察设计咨询院移交土地3558平方米。2005年,办理土地变 更手续。根据铁道部分离企业社会职能工作部署,济南局开始进行所属医院和中、小 学校及职工学校移交地方工作。根据济南局与地方政府签订的移交协议,当年移交医 院用地11.85万平方米,移交学校用地33.54万平方米。 土地收费。1988年,济南局制定《收取土地使用费暂行办法》,对路外单位、个 人和路内集体单位、职工临时使用铁路用地按收费标准缴纳土地使用费。2004-2005 年,济南局“占用铁路土地收费”列入山东省批准收费项目。 (二)土地监察 根据山东省土地管理局界定的铁路土地监察机构的管理职能,济南局土地管理部 门成立铁路土地监察大队,加强管区内铁路用地的监察工作。对管区内违法用地行为 进行调查、取证、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土地监察机构汇报,配合当地政府土 地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土地侵权案件和调处土地纠纷。 (三)土地管理规章 1987年,济南局公布《铁路用地管理办法》,对铁路用地的管理体制、机构以及 土地利用规划、用地计划、土地权属、档案和建设用地等项管理职能及分工作出具体 规定。2005年2月,济南局根据铁道部要求,下发关于建立铁路用地管理台账的通知, 明确铁路用地管理台账相关部门的责任和管理要求。5月,济南局发布《新建、改建 道路与既有铁路交叉设置立交桥建设管理办法》《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建设管理办 法》,对地方新建、改扩建道路与既有铁路交叉设置立交桥和地方、合资铁路修建专 用铁路与国铁接轨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及验交办理占用铁路用地手续作出规定。 二、林业管理 1986-1997年,济南局在工务处设林地科。1997年1月,林地科改为土地林业管理 办公室,主要负责指导全局线路绿化造林及各铁路单位庭院绿化。每年路局、分局下 达绿化计划,由林场进行栽植和管护。山东省内国家铁路有黄台、女姑口林场林业基 地两处,分别隶属于济南、青岛分局,负责管内育苗造林工作,供线路造林绿化。2 002年分别划归多元经营系统,自负盈亏。 济南局每年完成绿化造林20万株,树木多为乔木,如杨树、柳树及部分常绿灌木、 紫穗槐等,以保护、巩固铁路线路路基,防止自然灾害,美化环境,调节气候,改善 生态环境。1997年4月,栽杨树2.1万株。2003年以京沪线济南-德州间为重点,在线 路两侧全面开展植树造林。2004-2005年,认真落实京沪、京九干线林带建设计划, 同时增加胶济线建线任务,完成林带建设869.41公里,栽植树木16.42万株。1986- 2005年,全局营造了十几条线路的绿化带,绿化造林2594.13万株,年成活率平均7 5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