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其他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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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审计主要包括社会捐赠资金、住房保障资金等社保专项资
金的审计。1993年起,省审计厅先后对省级和12个市(地)、57个县(市、区)住房资金
的归集、管理和使用情况,防治非典专项资金和社会捐赠款物的安排、接收、分配、
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等开展专项审计。
省级和12个市(地)、57个县(市、区)住房资金自建立后至1997年底全部资金的归
集、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1998年3月至9月上旬,全省审计机关对省级和12个市(地
)、57个县(市、区)住房资金自建立后至1997年底全部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情况
进行审计。审计总金额77.47亿元,查出违规违纪金额8.34亿元,已追还1.54亿元,
提出审计建议52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1.查出各类违纪金额50346.55万元。(1)
普遍存在挤占挪用住房资金问题,金额33847.33万元,占违纪资金总额的67.23%。(
2)账外资金1403.3万元。(3)其他违纪资金15086.92万元。2.其他问题。(1)经济适用
房使用效益不高,占压住房资金11312万元。(2)违规使用住房资金1000万元。(3)住
房资金归集不到位。(4)有的地方未建立单位住房公共维修基金。(5)单位欠缴住房公
积金情况比较突出。(6)部分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未与指定银行房地产信贷部签订委托
办理政策性住房信贷业务合同。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各级审计机关依法处理,收缴
财政11697.44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16070.20万元,核减财政拨款9772.70万元,其
他方式处理8880.10万元。审计建议:1.尽快制定配套法规,增强法制观念。2.采取
有效措施,保证住房资金的安全、完整。3.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住房资金归集率。4
.加强住房资金管理各个环节的相互衔接。5.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调整住房公积金
贷款方向。6.加大房改力度,建立新的城市住房制度等。
省本级、17个市和51个县(市、区)2000年度及2001年度体育经费和体育彩票资金
的收支和管理使用情况审计。2002年6-8月,省审计厅组织各市和部分县级审计机关
对省本级、17个市和51个县(市、区)2000年度及2001年度体育经费和体育彩票资金的
收支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共查出各种违纪违规问题金额6.67亿元,有3个单位
涉嫌经济问题的责任人员被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1.挤占挪用体
育经费。2.违规收费。3.私设“账外账”和“小金库”。4.收入挂账,隐匿收入。5
.漏缴税费。6.预算外资金未按规定足额缴入财政专户。7.会计核算不规范,财务管
理较乱。8.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不严格,有问题金额1412.47万元。审计建议:
1.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加
强对体育工作的领导,努力增加对体育事业的投入。2.优化体育彩票公益金支出结构
,严格公益金收支管理。3.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财务管理。4.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
大监督力度。5.加强培训,优化结构,提高会计队伍整体素质。
全省截至2003年7月31日防治非典专项资金和社会捐赠款物的安排、接收、分配
、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审计。2003年7-9月,根据审计署、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开展防治非典专项资金和社会捐赠款物专项审计的通知》要求
,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对全省截至2003年7月31日防治非典专项资金和社会捐赠款物的
安排、接收、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审计工作由省审计厅、省
发展计划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审计通知和审计工作方案,确定由各级审
计机关组织实施,计划、民政、财政部门配合完成。各级审计机关坚持“全面审计、
突出重点”的原则,在摸清财政专项资金及社会捐赠款物总体规模、投向结构的基础
上,重点对其分配及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重点检查财政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项
目不落实,套取、隐瞒、截留、转移、抵扣、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和严重损失浪费
等问题,同时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社会捐赠款物较多、问题较为突出的部门和单位
进行重点抽查。通过审计,基本摸清全省防治非典专项资金和社会捐赠款物的总体规
模、收支结构及管理使用情况,揭示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规范了财政等专项资金收
支和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提高了财政专项资金和捐赠款物的使用效益。审计发现的
主要问题:1.捐赠款物结存过大。由于山东省及时控制了非典疫情,接收的捐赠款物
未完全安排使用,致使捐赠款物结存过大。截至7月31日,全省接收捐赠款物24643.
37万元,实际分配14550.23万元,结余10093.14万元。2.非定向捐赠资金未及时上缴
财政专户141.78万元。审计后已责令将结存资金上缴财政专户。3.财务管理核算不规
范。主要表现为:个别防治非典单位购置固定资产不入账;有的接收捐赠单位未向捐
赠人出具合法有效收据;少数地方存在捐赠款物不设专户管理核算,以表代账,甚至
不登记入账的现象;个别单位对防治非典人员生活补助标准不统一,享受补助人员不
明细,原始出勤记录不完整。以上问题,审计期间已责令改正、补充登记。审计建议
:1.研究制定结存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办法。对结存捐赠款物的处理,建议财政部门
会同接收捐赠单位研究制定统一的管理使用办法,保证资金性质不变和专款专用,继
续用于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疾病预防控制和传染病救治体系,同时
减轻地方财政支出压力。2.对防治非典定点医院给予适当补贴。定点医院为预防和控
制非典作出重大贡献,但有些定点医院因改造病房、购置设备等支出增加,非典期间
收入减少,出现暂时经济困难,建议中央有关部门给予适当补助。3.继续深化“收支
两条线”改革。对预算外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和上缴财政专户,是加强财政
管理,规范财政财务收支的重要措施,但受多种因素制约,一些基层的偏僻地方还不
能完全执行。应进一步采取措施,在深度和广度上继续推进“收支两条线”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