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治安联防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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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治安联防组织始建于20世纪60年代初期。最初的联防队在治保会领导下,
以治保干部和民兵为主体,进行义务打更巡逻和邻里看护。随着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
的全面推行,有组织的群众性治安联防队伍由城市到乡镇逐步发展起来。
至1986年,全省治安联防主要有5种组织形式:1. 专职治安联防队。即以城镇为
单位,从驻地企事业单位中,按在职职工人数每250人选派1人的比例抽调治安联防人
员。不派人员的,由单位按在职职工的人数,每人每月交纳治安联防费0.5NFDA1
0.8元。城镇地区基本实行这种做法。2. 义务治安联防队。由村治保会组织,将18
NFDA155岁的男性村民编成若干个小组,每组4NFDA18人,由村干部带班,轮流
夜间巡逻。 这种形式大都在经济条件还不宽裕的农村实行。全省有30%左右的村庄实
行义务联防。3.以治保干部为主体的专业联防巡逻队。人员主要由村治保主任和能够
胜任巡逻任务的治保委员以及表现较好的中青年村民组成。百户以下的村庄2NFDA1
3人,每50户增加1人。这种形式主要是在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农村实行。4.地区治安
联防队。以离退休干部、工人为主组成的群众性治安联防队伍,其任务是配合派出所、
街道治保会进行安全宣传,维护治安、交通秩序,发现和抓获现行犯罪嫌疑人员,管
理汽车、自行车存车处等。每个成员每月发给一部分生活补助费,费用从存车费中解
决。这种形式主要在济南、青岛等大中城市实行。5.铁路沿线专职护路联防队。主要
从铁路沿线村庄中选派村民,组成铁路治安联防组织,上路担任专职护路员,负责护
路、护线、护坡等,其报酬由铁路部门或其他渠道解决。山东省邹城市在开展铁路护
路联防工作中成绩显著,被誉为全国铁路治安联防工作的一面旗帜,多次受到中共中
央、国务院领导的表扬。1992年,被公安部、铁道部授予“爱路护路模范县”称号。
治安联防队伍成立后, 逐步成为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工作的重要力量。
1987年春,济南市连续发生洒硫酸伤害妇女的恶性系列案件,根据公安机关的部署,
治保会抽调人员上路守候,当作案分子再次作案时,被守候的联防队员一举抓获,案
犯李某被判处死刑。 2000-2005年,全省治安联防队员共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
人28万余名,在执行任务中,有1763名联防队员光荣负伤,有6名联防队员因公牺牲。
联防工作中,涌现出许多先进模范人物,其中被誉为“泉城神捕”的济南市历下区泉
城路派出所联防队长兼现行组长马绪元是其中的优秀代表。 1989-2002年,马绪元先
后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277名, 协助公安机关破获刑事案件709起,缴获赃款赃物折
款89万余元。在与不法分子的斗争中,先后19次负伤,曾被济南市公安局授予“治安
标兵”、“十佳擒敌能手”称号,1998年,被济南市委、市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先进
个人”称号,先后荣立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2002年,被省政府授予“全省劳动模
范” 称号。2002年6月,马绪元因积劳成疾,身患癌症,仍以顽强毅力带领战友战斗
在反扒抓捕第一线,直到生命的最后时刻。
1992年, 全省治安联防组织共有88340支队伍、40.9万余人。自1993年取消农村
治安联防费后, 有些地方将队伍逐步撤销。 至2000年, 山东省治安联防队减少到
32029支, 队员19.3万余人。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依靠收取治安联防费来维持
治安联防队伍建设的运作模式已经滞后,各地积极探索新的联防工作机制。1999年,
泰安市岱岳区夏张乡下官村村民周长国下岗回到村里,主动请求承包全村治安防范巡
逻。经村委会研究,村民表决,由集体出部分资金,村民每户每年出资5元,共10800
元作为承包金,并签订协议,之后,全村几年没发生刑事、治安案件,效果明显。至
2002年,全省有100个县(市、区)推广这种做法,承包人3.5万余名,承包金额每年在
3亿元左右。
2004年8月, 公安部根据全国部分地区治安联防队员违法违纪问题突出的情况,
决定对治安员队伍进行专项清理, 用3年时间将治安联防队员陆续从公安机关分流出
去;2008年1月1日以后,各级公安机关一律不得再以任何名义留用治安联防队员。根
据公安部通知要求,省公安厅决定从2004年10月起,将有条件的治安联防组织逐步向
保安队伍过渡。

图3-14 公安民警向农村治安联防组织了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