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技术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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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世纪80年代起,省公安厅有计划地推广普及技防设施,并对使用单位进行指
导和监督检查。1991年,省公安厅治安处设立技术防范管理科。1994年,省政府发布
《山东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 。1995年7月,省公安厅成立由分管副厅长为
组长,治安、内保、交通、刑侦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安全技术防范领导小组,在
治安处设立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全省县以上公安机关普遍建立了技防管理机构。

一、技防产品质量监督
1990年,国家技术监督局将防入侵、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的特种器材 (统称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 纳入公共安全产品标准范围, 确定由公安机关实行归口管理。
1992年,省技术监督局印发《山东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安全防范报
警系统产品的企业标准应报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省公安厅)备案。
1994年,国家发布许可证产品目录,对红外、微波入侵探测器和防盗报警控制器实行
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省政府发布《山东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规定,对
未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技防产品实行准产准销制度,省外产品进省销售应到省公安
厅审核备案。1997年,省公安厅、省技术监督局联合对全省防盗保险柜的生产经营进
行清理整顿,查处生产劣质保险柜生产厂家7个,查处销售伪劣产品的销售单位218个,
查获伪劣保险柜1443台。1999年,全省组织防盗安全门质量大检查,查处并取缔非法
生产防盗安全门业户2106家, 非法销售业户629家,查扣劣质防盗安全门2400余樘,
净化了防盗安全门市场。2000年,根据公安部、国家质监局印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产
品管理办法》,全省对销售的技防产品实行生产登记制度和安全认证制度,采取监督
抽查、年审、质量检验等方式,对获证产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2001年12月、 2004年6月, 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证委相继发布第一、 第二批
《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对室内用微波多普勒探测器、主动红外入侵探
测器、室内用被动红外探测器、微波与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磁开关入侵探测器、
振动入侵探测器、室内用被动式玻璃破碎探测器、防盗报警控制器、汽车防盗报警系
统、防盗保险柜(箱)实行强制质量认证。全省公安机关积极协助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认
证中心做好认证产品的申报、审查工作,不再对以上产品发放生产登记批准书。2002
-2003年, 根据有关规定,省公安厅取消了对外省技防产品进省销售的审批备案、对
防盗安全门和防盗保险柜的审批发证,同时取消技防产品准销证,改为销售登记。至
2005年, 全省技防产品生产企业共189家,其中,生产防弹玻璃的企业26家,生产防
盗安全门的企业107家,生产楼宇对讲(可视) 系统的企业28家,生产报警产品的企业
21家,生产监控产品的企业7家。

二、技防工程管理
1994年,根据公安部《安全防范工程程序和要求》(GA/T75-94) 行业标准,省政
府规定:技防工程的设计、方案论证、审批施工、验收等按公安部发布的行业标准执
行。1995年,省公安厅制定《山东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管理程序》,批准全省90
家单位获得技防工程施工资格,并对施工单位实行年度审验制度。2004年10月,省政
府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将原规定对技防工程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管理改为告
知管理。凡符合规定的单位,只要将应具备的条件告知当地市级公安机关,即可承接
技防工程。省公安厅对技防工程设计施工单位的级别实行自愿申请确认登记,一级单
位由省公安厅确认登记,二级单位由市级公安机关确认登记。
1997年、2000年,省公安厅先后批准青岛市公安局成立技防工程检测站,批准山
东省电子产品质量检验所成立济南技防工程检测站。 2005年3月,省公安厅、省建设
厅联合举办国家强制性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宣传贯彻会议,在严格规范技
防工程质量标准的同时,对技防工程实行按风险等级和投资额分级管理。按照公安部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参与和监督工程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技防工程,公安机
关指导建设单位建立值班备勤、使用、维护等管理制度,组织施工单位开展工程质量
自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保证技防工程的正常运行。
2002年, 全省建技防工程456个,工程总金额14988.2万元,其中,100万元以上
工程24个,30万元以上工程85个,覆盖全省金融、文博、邮政、电力、电信和宾馆、
商场、 机关、学校、居民小区等场所和部位。自2005年3月起,根据《国务院对确需
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山东省将邮政局(所)、金融机构营业场
所、军工产品储存库的技防工程列入行政审批范围。根据省政府有关加快副省级城市
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2005年10月,省公安厅向济南、青岛两市公安局下放原属省公
安厅管理的技防工程管理权。

三、推广使用管理
1993年,省公安厅下发《关于推广使用汽车、摩托车防盗装置的通知》,开展对
中小型汽车、摩托车和营运性车辆安装防盗报警器和防盗锁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了
车辆被盗抢案件的发生。1994年,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我省出
租汽车治安管理的报告的通知》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了包括落实技防措施在内的
出租车治安管理工作。1997年,青岛市公安局、市建委制定《关于加强居民住宅安全
防范措施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实行由公安机关负责对住宅建筑安全防范图纸的审
查和验收制度,规范了新建居民住宅监审程序和验收细则,至2003年,建成65个符合
“科技创安”标准的居民小区。聊城市公安局从1999年起,结合推行农村治安承包制,
推广价格低、适合农村使用的“气死贼”防盗报警器,至2005年使用10万余套,农村
地区大型农机具、 大牲畜被盗案件比使用前下降90%以上。2001年,按照省公安厅统
一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对武器、弹药库、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场所落实技防措施情况开
展全面检查,对全省技防工作起到很大推动作用。滨海公安局与胜利安河科技有限公
司合作,研制出输油管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经在胜利油田临盘、纯梁采油厂输油管
道使用,2年内发现打孔盗油违法犯罪活动120余次,现场发现盗油分子30余人,缴获
盗油汽车20余辆,预防和减少原油损失2600余吨。此系统被列入公安部公安科技成果
推广项目,获省公安厅科技进步一等奖。2002年,济南市开通与市公安局联网运行的
机动车GPS卫星定位和CAS地面定位防盗防劫系统,入网特种车辆、公务车辆、个人车
辆超过3200辆。2003年,济南市公安局在市区派出所推广使用电子巡更系统,全市设
巡更点2208个, 覆盖979条街道,提高了巡逻质量,半年内通过巡逻,抓获违法犯罪
嫌疑人614名, 破获各类案件400余起。 至2003年3月, 全省采取技防措施的单位达
44934个,占应当和需要采取技防措施单位的70.3%。
2004年12月, 省公安厅召开全省技防工作座谈会,提出技防建设“12345”工作
思路,即服务于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这一目标,加强社会治安动态监控和区域报警两大
系统建设,抓好技防产品、技防工程、推广使用三项管理,在居民小区、治安重点单
位、农村、机动车四大领域大力推行技防设施,落实提高认识、理清思路、加大宣传、
强化基层、 提高管理水平五项保障措施。2005年4月,省公安厅召开全省治安防控工
作会议,会后各级公安机关根据会议制定的《全省城市治安动态监控系统建设指南》
和省公安厅、省综治委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治安动态监控系统建设的意见》,在全
省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覆盖整个社会面的监控系统。 同年9月17日,省公安厅在淄博
市临淄区召开现场会,推广临淄区技防监控报警系统建设经验,部署在全省开展以技
防监控报警系统建设为重点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至年底,全省所有城区公安分
局和科技强警示范县(市、区)的公安局率先建设技防监控报警系统,共建成电视监控
系统8100套, 探头43900余个;建成区域报警系统69100套,用户87900余个;通过区
域报警系统抓获犯罪嫌疑人980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