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人口管理,杜绝常住户口登记中出现的制度不严密、出生不报、死亡不销 以及户口登记不准确等问题,省公安厅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强人口管理控制, 澄清人口底数,为正确决策提供准确的人口数据。 一、常住户口待定人员情况调查 为摸清全省常住户口待定人员(即城乡均未登记的常住户口人员) 底数,1992年2 月,省公安厅组织力量,对此类人员的分布情况进行专项调查,共查出常住户口待定 人员166252人,其中,男性7.7万人,女性8.9万人。从年龄构成看,14岁以下的最多, 占43.7%, 46岁以上的最少,占4.8%;从居住时间看,居住1NFDA110年的最多, 占60%,居住20年以上的最少,占3.1%;从地区分布看,居住农村的最多,占51.5%, 其次是住在城市和县城的分别占13.4%和17.5%。在户口待定人员中,属于夫妻投靠、 投靠亲属以及投靠人员所携带的子女6.8万人, 占41%,其次是超计划生育的孩子5万 人,占30%。外流返乡、流入谋生定居的4.7万人,占29%。 二、完善农村户籍管理制度 自1992年起,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以“实现农村户口城市化管理”为目标,借鉴城 市户口管理模式,对农村户籍管理制度进行改革:整顿村、街、路、巷,规范名称; 逐户编排、安装门牌号;绘制村民居住方位图;核对户口,以户为单位发放户口簿; 建立村民家庭档案;建立村级户籍协管员队伍;健全经常性管理制度。至1993年底, 全省共绘制村民居住方位图29万张,设置村标和路、街、巷牌18.5万个,安装门牌号 码2276万个, 发放户口簿1980.2万本,498个乡镇派出所对农村人口信息实行微机管 理。通过推行农村户口城市化管理,全省查出未落常住户口的37万余人,应销未销户 口的5.8万人。同时,各地利用户口簿、门牌号码、村民居住方位图共获取破案线索3 万余条,破获案件1.5万余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3万余名。山东省农村户口城市 化管理工作得到国务院和公安部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推广。 三、换发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 按照公安部 《关于启用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有关事项的通知》 和 《关于印发启用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工作座谈会纪要和有关问题的解答的 通知》要求,自1996年下半年起,山东省全面部署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的换 发工作。 全省投入启动资金1600万元,动用警力3.2万人次,举办培训班3700多期, 培训人员34万人次。至2000年底,共更换常住人口登记表8920万张,换发居民户口簿 2608万本, 均占应更换、换发数的99%以上,全省基本完成换发任务。通过“双换” 工作, 全省共解决人户分离人员105.8万人,为40.8万名户口待定人员申报了户口, 注销应销未销户口24万人,变更户口登记项目230万项。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同意, 居民户口簿工本费的收费标准由原来的每本2元调整为农村每本5元,城市每本6元。 四、人口统计 1986年,全省使用《人口及其变动情况统计表》、《县辖镇人口及其变动情况统 计表》、《非农业人口增减情况统计表》、《集镇自理口粮常住人口统计表》、《未 落常住户口人员统计表》 5种人口统计报表。随着国家对统计报表制度的改革和全省 户籍制度改革的深入,2005年底,全省只用《人口及其变动情况统计表》、《省外迁 入人员情况明细表》 和《人口变动情况审查报告表》3种人口统计报表。各级公安机 关人口统计工作,实现了微机管理,人口统计质量明显提高。 1986-2005年山东省总户数、总人口统计表 表3-1 ┌──┬─────┬──────────────┬──────┐ │年份│总户数(户)│总人口(人) │非农业人口数│ │ │ ├────┬────┬────┤(人) │ │ │ │合计 │男 │女 │ │ ├──┼─────┼────┼────┼────┼──────┤ │1986│19000986 │77763607│39668559│38095048│9792382 │ ├──┼─────┼────┼────┼────┼──────┤ │1987│19603742 │78894784│40291936│38602848│10450043 │ ├──┼─────┼────┼────┼────┼──────┤ │1988│20389523 │80091777│40924401│39167376│13071756 │ ├──┼─────┼────┼────┼────┼──────┤ │1989│21151646 │81808574│41804841│40003733│14826991 │ ├──┼─────┼────┼────┼────┼──────┤ │1990│22041232 │84235628│42986791│41248837│15776031 │ ├──┼─────┼────┼────┼────┼──────┤ │1991│22614970 │85339765│43519558│41820207│16500391 │ ├──┼─────┼────┼────┼────┼──────┤ │1992│23251292 │85797797│43730278│42067519│17608879 │ ├──┼─────┼────┼────┼────┼──────┤ │1993│23643064 │86204099│43922792│42281307│18963631 │ ├──┼─────┼────┼────┼────┼──────┤ │1994│24057485 │86526272│44070173│42456099│20784609 │ ├──┼─────┼────┼────┼────┼──────┤ │1995│24483006 │87011621│44294651│42716970│21704447 │ ├──┼─────┼────┼────┼────┼──────┤ │1996│24912667 │87470477│44519075│42951402│22630639 │ ├──┼─────┼────┼────┼────┼──────┤ │1997│25274368 │88097093│44824543│43272550│23097772 │ ├──┼─────┼────┼────┼────┼──────┤ │1998│25629412 │88715112│45127604│43587508│22960366 │ ├──┼─────┼────┼────┼────┼──────┤ │1999│26092312 │89216648│45372193│43844455│23218387 │ ├──┼─────┼────┼────┼────┼──────┤ │2000│26532688 │89754623│45620599│44134024│24096280 │ ├──┼─────┼────┼────┼────┼──────┤ │2001│26862224 │90242690│45841998│44400692│25169800 │ ├──┼─────┼────┼────┼────┼──────┤ │2002│27120562 │90693156│46065861│44627295│26341264 │ ├──┼─────┼────┼────┼────┼──────┤ │2003│27400471 │91084621│46246679│44837942│28333177 │ ├──┼─────┼────┼────┼────┼──────┤ │2004│27666942 │91633789│46517763│45116026│29511761 │ ├──┼─────┼────┼────┼────┼──────┤ │2005│28017066 │92124286│46757332│45366954│31468874 │ └──┴─────┴────┴────┴────┴──────┘ 五、规范门楼牌管理 1995年5月, 省公安厅下发通知,对沿用多年的门楼牌管理制度进行改革,对门 楼牌的种类、 规格、 式样以及编划、安装等作出统一规定。1997年后,按照国务院 《批转公安部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关于完善农村户籍管理制度意见的 通知》 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对门楼牌进行了集中清理整顿。2000年4月,省政府办公 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好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前户口整顿工作的通知精神,发文 要求对门楼牌进行清理整顿、查漏补缺。通过清理整顿,共重新安装门楼牌81567个, 更换门楼牌22112个。2000年6月,省公安厅印发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收取门楼 牌工本费的批复》和《关于规范门楼牌收费标准的批复》,对各种门楼牌的收费标准、 收费办法、工本费的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至此,全省门楼牌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 化、制度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