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涉税犯罪侦查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g0&A=18&rec=35&run=13

1994年开始,国家对税收体制进行重大改革。在新税制实施过程中,一些不法分
子采取虚开、伪造和非法买卖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手段,进行逃税、骗税等犯罪活动。
全省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税收征管秩序,侦破了一大批涉
税犯罪案件。 2001年3月,济南市公安经侦部门侦破边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
计1.83亿元、 税额2650万元的特大案件,边某等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10年
以上有期徒刑,该案破获后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100余万元,避免经济损失1367万元,
缴获40万元赃款上交国库。2004年4月,济宁市公安经侦部门成功侦破王某非法制造、
出售假发票案,收缴涉案假发票1482本(每本50份,票面面额壹佰元) 计74100份,票
面面额741万元, 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05年5月,枣庄市公安经侦部门经过10
个月侦查,侦破枣庄市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系列案,推进了公安部挂牌督办涉
及全国11个省市、涉案企业211户,涉案金额28亿元、税额4.3亿元“夏都专案”的侦
查进程。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朱某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依法没
收财产30万元。
2000年11-12月, 根据公安部《关于开展打击涉税犯罪行动的通知》要求,省公
安厅经侦总队组织全省公安经侦部门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打击涉税犯罪专项行动,破获
涉税案件330起,涉案总价值9956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786万元。同年,根据公安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通
知》要求,全省公安经侦部门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骗取
出口退税、偷税以及虚开、制贩电脑版和假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发票及利用发票偷
税等犯罪活动,对无税市场、无税区域的漏征漏管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行动期间,排
查涉税违法犯罪线索300条,立案223起,破案16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6名,挽回经
济损失1376.37万元; 对税收征管混乱的建筑业、交通运输业、个体商户、餐饮娱乐
业、商业、邮政快件寄递等6个行业的50家单位进行整顿治理。
2002年7-12月,根据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涉税违法犯罪专项治理的
通知》 精神,全省公安经侦部门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对10000余家企业、2700个集贸市
场、 45000余户经营业户、1180个加油站、近1000名高收入人员进行调查。整治治理
集贸市场2500余个、经营业户14000余户、加油站760个,摸排出各类涉税违法犯罪线
索2500余条, 打掉偷漏税钉子户900余户,铲除抗税组织100个,行政处罚200余人,
协助税务部门追缴税款9000余万元。
2003年8月至2004年1月,根据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
和建筑安装企业偷税等涉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省公安厅与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全省公安经侦部门出动警力3800余人次,联合税务部门
检查建筑安装企业2876家、 个体经营户6200余家、集贸批发市场750个、车站码头40
0余个, 收缴假发票195万份,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2.95亿元;获取案件线索600
余条, 立案507起,涉案金额9.92亿元,收缴各种印章120余枚,抓获犯罪嫌疑人233
名,挽回经济损失1.66亿元。
2004年4-8月, 根据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打击虚开货物运输发票和
制售假发票等涉税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全省公安经侦部门配合税务
部门对全省4000余家运输单位、集贸市场、车站、旅馆开展排查,获取虚开运输发票
和制售假发票违法犯罪线索300多条, 立案563起,涉案金额7.24亿元;破案538起,
挽回经济损失4865.58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268名。
2005年4-11月,省公安厅与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开展打击虚开用于抵扣税款
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等涉税违法犯罪专项斗争, 立案2888起,涉案金额33.93亿元,
挽回经济损失2.17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659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