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公安厅承编《山东省志·公安志(1986-2005)》 (简称《公安志》) 。2002年3月,省公安厅成立《公安志》编纂委员会,省长助理、 省公安厅厅长曲植凡任编委会主任。 2011年2月,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吴鹏飞任 编委会主任;2013年,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徐珠宝任编委会主任。编委会由副厅 长及厅党委成员任副主任,厅直各参编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委员。《公安志》编纂委员 会下设办公室。 省公安厅确定,修志实行分工负责制。在省公安厅和编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厅直 各参编单位指定专人征集资料,撰写资料长编;厅编委会办公室负责制定修志工作方 案、研究拟定志书篇目、督促指导各参编单位征集整理资料工作、培训修志人员、审 稿、统稿、编纂成书。从2002年下半年开始,省公安厅机关各有关部门、直属公安局、 山东警察学院和各市公安机关开始资料搜集和整理工作。 2007年底,形成150万字的 资料长编。 2008年初开始《公安志》初稿的编写,至2009年7月,完成约85万字的初 稿,并将初稿印发各参编单位征求意见。同月,省公安厅召开评稿会,部署进一步征 集、 补充资料任务,对《公安志》初稿进行加工修改。2010年3月,形成约75万字的 第二稿。10月,经进一步修改,将约65万字的《公安志》第三稿印发厅直各承编单位、 省公安厅机关部分原处室负责人征求意见, 对志稿进行加工修改,2011年4月,形成 约60万字的《公安志》第四稿。此后,对志稿个别篇、章、节进行调整,对部分内容 作了充实或删减, 2011年11月形成评议稿。2012年2月,省公安厅召开《公安志》稿 评议会。 会后,编纂人员根据评议意见,对志稿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2013年3月, 形成《公安志》送审稿,报省史志办。 《公安志》编纂过程中,得到省史志办和有关单位及全省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 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山东省志·公安志》编纂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