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2005年, 人民警察制服经历了“八九式”、“九九式”两次改革,警服和 警察专用标志作了较大的变更。1992年实行警衔制,增加了警衔标志,初为佩戴剑形 臂章,1995年改为肩章。1999年,新的警察制服从服装样式、颜色、质料到佩戴标志 实现了与国际上警察主流制服相一致,展现了中国人民警察威严、庄重的新形象。 一、“八九式”警服 “八九式”警服基于“八三式”,为橄榄绿色。公安臂章由悬挂式改为直接缝制 在夏装和冬装上,臂章的款式与“八三”式相同。随警服配发白色衬衣和带有公安标 志的领带。1990年5月1日,公安部规定“八九式”警服取消红领章,改为佩带橄榄枝 衬托红色盾牌的领花。警帽仍沿用“八三式”大檐帽,将黑色帽带更换为金色丝带。 夏服面料为仿毛凡立丁,冬服面料为仿毛马裤呢。夏天服装有短袖上装、网纱大檐帽; 冬天服装有大衣,还有风雨衣,单、棉、凉皮鞋,胶鞋,腈纶绒衣和绒裤等。 二、“九九式”警服 1999年春,全省公安机关统一换发“九九式”警服。新警服选用国际上警察通用 的藏蓝色。初、中级警官衬衣为铁灰色(2005年改为浅蓝色),高级警官衬衣为白色。 “九九式”警服有:冬常服、春秋常服、执勤服、多功能服、内穿衬衣、制式衬 衣、短袖衬衣、单裤、领带、雨衣、警衔、各类帽子,以及各种必需的服饰。“九九 式”警服具有威严庄重、简洁醒目、精神大方、便于执勤和与国际接轨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