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消防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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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安现役消防部队
    1986年,全省公安消防部队编制3630名,至1996年增至4770名,济南、青岛两市
分别组建副团级建制的特勤消防大队, 各下辖2个特勤中队。1997年、1998年、2000
年、 2001年全省公安消防部队分别增加编制420名、40名、16 0名和45名。2001年,
泰安、济宁、聊城、日照4市分别组建特勤中队;2002年,烟台、德州、菏泽、临沂、
威海、潍坊6市组建特勤中队;2003年,东营市组建特勤中队;2005年,全省消防部队
增编328名,淄博、莱芜、枣庄、滨州4市分别组建特勤中队。


图5-1 1998年4月,济南消防特勤大队正式成立。图为消防特勤队员进行 实战演练 二、合同制消防员队伍 2000年后,面对灭火救援任务繁重与消防兵员不足的矛盾,一些地方开始招用事 业编制人员、企业职工轮岗、预备役人员和志愿者的尝试。2001年,青岛市招收10名 合同制消防员,经培训后上岗执勤。省公安厅对这一做法进行调研论证,并向省政府 上报《关于招收合同制专职消防队员的请示》 。省政府于2003年3月批复同意,规定 合同制消防员招收对象年龄18~25岁、符合《兵役法》规定的男性公民,消防部队退 役的优秀士兵优先录用。 5月23日,省政府在青岛市召开全省消防工作会议,部署合 同制消防员招收工作。至年底,全省首批招收的1634名合同制消防员,全部充实到基 层现役执勤中队,现役士兵与合同制消防员混编执勤。 2004年1月, 省公安消防总队制定《合同制消防员等级标志管理规定》,将合同 制消防员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实施等级化管理,并对各级服役年限、升降级等作 出规定。至2005年,全省招收合同制消防员4444名。 7月,省政府在聊城市召开现场会,推广茌平县合同制专职消防队建设工作经验。 会后,各地按照省公安厅提出的“四统一、五规范”(统一建制称谓、统一人员选配、 统一经费管理、统一管理标准;规范管理体制、规范力量编成、规范执勤战备、规范 教育训练、规范行为举止)要求,积极推进公安合同制专职消防队建设。至2005年7月, 全省21个未建立现役执勤中队的县(市、区),有17个公安合同制消防队达到建设标准。 三、消防安保队伍 2003年8月, 省公安消防总队组建山东省金盾消防安保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 提供消防安保职业技能培训、消防安全咨询及消防安全保卫服务。根据省劳动和社会 保障厅、 省公安厅制定的《消防安保从业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规定》 ,自 2004年10月起,全省推行消防安保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并成 立山东省消防安保职业技能鉴定所(国内首家省级消防安保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承担 全省消防巡逻员、消防中控室监管员等14个职业(工种) 的初级、中级、高级3个级别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至2005年底, 全省举办消防安保职业技能培训班58期, 培训消防安保从业人员 11186人, 有7240名消防安保队员被派驻到3146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上岗;有5542人 通过消防安保职业技能鉴定取得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2004年 初至2005年底, 全省消防安保队员排查各类火灾隐患16039处, 制止消防违章行为 4696起,协助整改火灾隐患8442处,扑救初起火灾343起。 四、企业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和文职雇员 20世纪80年代初,石油化工、纺织等行业和一些易燃、易爆、火灾危险较大的企 业, 相继建立起企业专职消防队。 队伍规模较大的有:胜利油田企业专职消防大队 (下设10个中队,共480多人)、齐鲁石化总公司企业消防大队(下设6个中队,共250人)、 青岛港务局企业专职消防大队 (下设2个中队, 共82人,并配有消防车和消防艇) 。 1986年9月, 齐鲁石化总公司组建公安消防支队,直属公司领导,业务上受淄博市公 安消防支队和公司公安处指导。1994年6月1日,聊城造纸厂、临沂百货供应站成立专 职消防队, 分别有16人和20人。至2005年底,全省共有企业专职消防队141个,队员 3463人,各种消防车辆339辆;乡镇专职消防队213个,队员2126人,各种消防车辆225 辆。 山东省义务消防队出现于20世纪70年代初,至1985年,全省建立义务消防队1014 个, 配备消防车、泵893台。义务消防队作为与生产经营相结合、不脱产的群众性自 防自救消防组织,在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下,进行业务培训,学习防火灭火技术,落 实岗位责任,开展自防自救工作。至2005年底,全省有义务消防队1256个,队员9863 人。 2004年,聊城、东营、泰安3市共招收消防文职雇员60名。2005年4月,省公安厅 印发《山东省公安消防部队消防文职雇员招收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规定,规范 和统一消防文职雇员的招收管理工作。至2005年底,全省招收消防文职雇员51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