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薪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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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分配原则与形式
20世纪80年代,全省黄金行业贯彻执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分配原则。省
属黄金矿山实行每两黄金工资含量包干的分配政策,年度工资总额由省黄金工业总公
司确定,实行总额控制、矿山安排使用、月度考核发放、年度集中统算。
1986年,招远县县属黄金企业坚持责、权、利相结合,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相
统一,职工劳动所得同劳动成果相联系的原则,推行经济责任制,实行了计件工资责
任制、指标定额费用包干责任制、利润包干超收提成责任制、两金含量包干责任制、
工效挂钩责任制等不同形式的经济责任制,打破铁饭碗,废除档案工资。工资上不封
顶,下不保底,人均月收入为99.96元。
1996年开始,随着劳动制度、用工制度、分配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全省黄金行
业贯彻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效率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省属黄
金企业实行职工工资总额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的分配政策,年度工资总额由省黄金工
业总公司确定,随工资含量包干或工效挂钩的文件一并下达到各企业执行。各黄金矿
山企业对下达的职工工资总额实行严格的总量控制,自行安排使用,并根据经济责任
制考核结果,按月度考核发放。
1997年,蓬莱市黄金总公司开始执行岗位工资(岗位工资=工资基数×工资系数)。
对所属各用工单位的工资总量实行总量调控,工资总量随本单位经济效益的升降而增
减。各单位在核定工资总量的基础上进行分配,原则上向脏、险、累、差等艰苦岗位
倾斜。各单位按上述规定测算出应发工资总额,分解到经营承包责任制的基数中,考
核发放。完成任务足额发放,超额完成任务和未完成任务,按比例同奖同罚。奖金按
授权经营完成情况年底核发。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年薪制,工资先按上述规定暂
发,待核实授权经营责任制后,补减差额。
至2005年,全省黄金行业人均月收入13882.52元,其中,省黄金集团14331.96元,
地方企业13677.92元。

二、工资制度改革
1985年,冶金工业部山东黄金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国营企业工资改革问题的通
知》等文件精神,制定印发山东省黄金企业干部工资标准和工人岗位等级工资标准,
使山东省黄金行业第一次有了工资标准。干部实行职务等级工资制,工人实行岗位等
级工资制, 工资随职务、岗位的变动而变动。在此基础上,1986-1989年,执行等级
工资标准;1989-1991年,执行浮动工资标准;1991-2001年,执行岗位技能工资标准;
2001-2005年,执行岗效工资标准。
1986年,焦家金矿、新城金矿、三山岛金矿和沂南金矿依据国务院企业工资改革
研究小组、劳动人事部《关于1986年适当解决国营企业工资问题的通知》及冶金工业
部山东黄金公司文件精神,分别对矿山1985年实行的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其中,干
部工资标准10级以上的等级增设副级; 工人工资标准4级以上的等级增设副级。并根
据冶金工业部《关于冶金企业改革和加强劳动工资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在工人
8级工资标准以上,增设特Ⅰ级、特Ⅱ级,最高工资标准为125元。

1986年山东省黄金企业工人工资标准一览表
表9-5
单位:元
┌─┬───────────┬───────────┐
│等│矿山生产工人 │机电工人和其他工人 │
│级├───┬───┬───┼───┬───┬───┤
│ │新工资│现行工│套级增│新工资│现行工│套级增│
│ │标准 │资标准│加工资│标准 │资标准│加工资│
├─┼───┼───┼───┼───┼───┼───┤
│一│37 │34 │3 │36 │34 │2 │
├─┼───┼───┼───┼───┼───┼───┤
│二│44 │41 │3 │43 │41 │2 │
├─┼───┼───┼───┼───┼───┼───┤
│三│52 │49 │3 │51 │49 │2 │
├─┼───┼───┼───┼───┼───┼───┤
│四│61 │58 │3 │60 │58 │2 │
├─┼───┼───┼───┼───┼───┼───┤
│五│72 │68 │4 │70 │68 │2 │
├─┼───┼───┼───┼───┼───┼───┤
│六│84 │78 │6 │82 │78 │4 │
├─┼───┼───┼───┼───┼───┼───┤
│七│97 │90 │7 │94 │90 │4 │
├─┼───┼───┼───┼───┼───┼───┤
│八│111 │102 │9 │108 │102 │6 │
└─┴───┴───┴───┴───┴───┴───┘

1986年7月,招远金矿根据省劳动局、省人事局文件精神,工资区类别由五类调
至六类。同时,干部、工人的工资标准进行相应调整。
1989年,山东省黄金行业根据省劳动局文件规定,实行浮动工资制。工人工资标
准由8级制改行10级制,工资起点由38元改行42元,止点为158元;干部工资标准由起
点37元改行39元,止点为285元;企业中幼儿教师及医疗卫生机构护士的工资标准提
高10%后,执行起点43元的企业干部浮动工资标准。12月,新城金矿由五类工资区调
整为六类工资区,干部、工人的工资标准均相应调整。
1991年,招远金矿、焦家金矿、新城金矿、三山岛金矿和沂南金矿根据省劳动局
的通知精神,对企业干部和工人的工资标准作出调整。其中,干部工资标准在现行起
点的基础上增加6元粮油调整价格后,执行六类工资区山东省国营企业干部浮动工资
标准;工人工资标准在现行起点的基础上增加6元粮油调整价格后,执行六类工资区
山东省国营企业工人浮动工资标准;企业的中、小学教师、医疗卫生机构护士,其工
资标准按10%提高后,执行起点49元的企业干部浮动工资标准。
1991年,山东省属黄金企业开始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同年,招远金矿、新城金
矿根据省劳动局《关于招远金矿、新城金矿〈岗位技能工资制实施方案〉的复函》精
神,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执行《山东省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工资参考标准表》一类产
业技能工资标准和岗位工资标准。
1994年11月,招远金矿根据省劳动厅和省黄金工业总公司通知精神,对技能工资
标准进行调整。同月,三山岛金矿根据省劳动局文件精神,实施岗位技能工资制,执
行山东省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工资表中的一类产业标准,以现行标准直接对应套入新岗
位工资标准和技能工资标准。
1997年1月、8月,三山岛金矿、新城金矿分别根据省劳动厅、山东黄金集团文件
精神,提高岗位工资标准。
1998年12月,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印发《山东黄金集团机关及附属机构实行企
业工资制度方案》和《实施细则》,改行企业工资从1998年9月起执行。
1999年7月,招远金矿、焦家金矿、新城金矿、三山岛金矿根据省政府《关于发
布199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精神和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对所属企业关于199
9年调整工资的批复,分别将岗位工资标准起点由90元提高到110元,将技能工资标准
起点由100元提高到130元。教师、护士的技能工资标准在此基础上再相应提高10%。
8月,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向集团各有关单位印发《山东黄金集团工效挂钩内
部分配办法》,要求对过去单纯按黄金产量提取工资的挂钩办法进行改革,突出以效
益为中心的原则,强化工资总额宏观调控力度。
2000年1月, 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黄金矿山为控制经济效益下滑的局面,
按照集团计划工作会议精神,分别逐步采取措施,降低职工工资总额。玲珑金矿实行
新职工工资标准:把职工现行工资标准作为档案工资,不作为工资分配的依据,重新
确立职工岗位、 技能工资的发放标准。其中,井下四大工种为80%;采掘生产单位除
四大工种以外的职工为65%; 井下辅助生产单位、地表生产单位、两级机关、双职能
公司的职工为62%; 汽车队、汽修厂、职工医院、生活公司、物业公司、子弟学校为
60%。三山岛金矿对职工(含内退、离岗、退二线) 分为五种类型,每种类型分别按现
行标准的40%、 36%、34%、32%、28%确定发放标准。沂南金矿调整岗位、技能和年功
工资标准的发放比例,并取消了大部分津(补)贴,只保留夜班津贴、班长津贴、技师
津贴。同年,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在焦家金矿进行岗效工资制试点。
2001年3月,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在济南召开劳资工作会议,推行岗效工资制
度。岗效工资设基础工资、年功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四个工资单元,并分别确
定了各个工资单元标准。
2002年1月,三山岛金矿实行岗效工资,其中,基础工资标准为每月240元,岗位
工资标准=岗位点数×点值。 岗点数共分17个岗点,最低为1.0点,最高为10点,1个
岗点值为120元。 2月,玲珑金矿试行岗位效益工资。经试运行及改进后,6月正式实
行。之后,又实行了浮动工资制,标准为岗效工资标准的80%。归来庄金矿调整岗位、
技能工资标准,将岗位工资起点由80元调为110元,技能工资起点由130元调为160元。
七宝山金矿根据不同工种、岗位的技术复杂程度、劳动繁重程度和责任大小,规定不
同的岗位工资标准。生产一线设立17个岗位,通过近一年的运转,于年底调整为16个
岗位;后勤设立13个岗位。
2004年1月,三山岛金矿将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合并为岗效工资,由基础工资、
岗位工资和年功工资三个工资单元标准组成。
2005年1月,恒邦冶炼有限公司依据高中层以上干部、管理技术、工人和雇工四
个序列,制定新的薪酬标准。

三、工资调整
1986年10月, 山东省黄金公司给国营矿山部分职工调整工资,并将1985年度、1
986年度的矿长3%的奖励升级指标合并使用。此次工资调整,招远金矿使用876个升级
指标,三山岛金矿使用236个升级指标,焦家金矿使用643个升级指标,新城金矿使用
484个升级指标。
1989年6月,省黄金工业总公司所属企业根据省劳动局文件精神,为部分中年知
识分子晋升工资。其中,招远金矿使用136个升级指标,新城金矿使用60.5个升级指
标,焦家金矿使用53个升级指标,三山岛金矿使用23.5个升级指标。10月,省黄金工
业总公司所属企业根据国务院及省劳动局文件精神,为部分职工调整工资。其中,招
远金矿为3387名职工增加工资,焦家金矿为1771名职工增加工资,新城金矿为1566名
职工增加工资,三山岛金矿为1261名职工增加工资。
1991-1995年,全省黄金企业根据省政府、省劳动局文件精神,进行各年度效益
工资浮动升级固定、考工晋级、3%奖励晋级工作。
1996年,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为部分职工增加岗位工资或技能工资。
1999年,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为在职职工普调一级技能工资。并在此
基础上,给80%的在岗职工再晋升一级技能工资;对贡献突出、技术业务水平高的职
工,按职工总数的6%给予奖励晋级。
2004-2005年,沂南金矿对生产单位工资收入的计算办法进行调整,完成利润计
划保基本工资,超欠利润按比例奖罚。职工收入直接与经营成果挂钩。机关处室的奖
金,按规定系数和经济责任制考核结果发放。

四、特殊奖励晋级
1986-2005年,山东省黄金行业为加快科技进步,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发展,
对有特殊贡献的职工给予了特殊奖励晋级。
1990年12月,三山岛金矿、新城金矿等省属金矿按照省黄金工业总公司统一要求,
为参加山东省黄金行业1990年度技术工人“应知”、“应会”和“劳动贡献”三项考
核成绩合格者,奖励晋升一级工资。
20世纪90年代,玲珑金矿先后三次对先进科技工作者、模范党员、劳动模范、拔
尖机台班长和在企业管理中作出显著成绩的人员给予晋升技能工资奖励, 其中,199
3年给55名职工奖励晋升一级技能工资, 1994年给55名职工奖励晋升一级技能工资,
1995年给10名职工奖励晋升一级技能工资。
1994年1月,归来庄金矿为在创建“明星企业”过程中作出较大贡献的209名职工
奖励晋升一级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