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船舶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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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保险分为沿海内河船舶险、渔船险及远洋船舶险。山东省是全国开展船舶保
险业务最早、业务量较大的省份。20世纪50年代,船舶保险主要实行强制保险,自愿
保险数量很少。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期,船舶保险业务主要由人保山东省分公司
及分支机构经营。20世纪90年代后,船舶保险市场主要由驻沿海内河区域的人保财险
分支机构、太平洋保险分支机构及中国船东互保协会等多家经营。受人员、技术等因
素限制,山东省船舶保险业务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保险公司采取开展附加险及船上人
员责任险、限制小船投保等措施,控制经营风险。船舶保险业务的发展,对全省渔业
生产和航运事业的保障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一、沿海内河船舶保险
沿海内河船舶险承保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从事沿海、内河航行的
船舶,承保标的为船体、机器、设备、仪器和索具,船上燃料、物料、给养、淡水等
财产不属承保范围。沿海内河船舶险分为全损险和一切险。
20世纪50年代,沿海内河船舶险分为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自愿保险主要承保私
营的木船和轮船,强制保险主要承保国营及公私合营企业的船舶。
1950年8月, 人保山东省分公司先后在济南、德州、泰安、长清、石岛等地开办
木船船舶险。
1951年6月1日起,人保总公司对交通部所属船舶实行强制保险。青岛、烟台等地
凡有船舶险源的支公司,相继开展船舶强制保险业务。1952年,山东普遍开展船舶强
制保险和木船、轮船自愿保险业务。船舶强制保险的续保工作与财产险一样,在当年
1月底完成。
1953年,木船自愿保险停办,强制保险继续办理。因当时开展业务采取“组织推
动,集体投保”的方式,退保工作比较顺利。1955年,交通部所属船舶强制保险停办。
1956年,在济南、惠民两地试办木船保险,进而推广至青岛、烟台、日照、德州
等地, 共承保木船1911艘,占全省木船总数的39.87%。1959年1月,船舶强制保险停
办。自愿保险期满后停止办理。
1981年,人保山东省分公司首先在沿海地区恢复办理船舶险业务。当年,承保船
舶3艘。
1982-1985年, 保险公司利用船舶年检和年审的时机开展业务,山东沿海内河船
舶险业务发展较快。1985年,全省承保船舶2628艘,是1982年的73倍。因沿海多为小
型船舶,保额较低,又未记录可查证航行资料,港监部门在处理赔案时存有倾向性,
故赔款逐年上升。1985年,赔付率为70.15%。
1986-1987年,人保全省系统凡有船舶险源的县(市、区) 支公司继续推进沿海内
河船舶险的续保和扩大承保面工作,沿海内河船舶险业务进入较快发展时期。1987年,
全省承保船舶5521艘,是1986年的2.3倍。
1988年,人保总公司将《国内船舶保险条款》和《农民个人、联户船舶保险暂行
条款》合并修订为《国内船舶保险条款》,承保标的为船体、机器、仪器和用于航行
的设备(包括舵、桅、锚、橹、子船)及特别约定的船舶附属设备。随着水上运输事业
发展,山东新增船舶承保数量逐年增加。
1991年,枣庄、济宁地区因受水灾影响,运输船舶收入大幅下降。人保枣庄市分
公司承保船舶减少1100艘,济宁市分公司减少2300艘。人保全省系统展业重点转向大
中型船舶运输企业,增加承保大船数量,减少小船数量。人保各临河(海)驻地分支公
司对船舶险业务采取承保与防灾相结合的方法,对已承保的船舶企业建立保险双方利
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防灾机制。1992年,人保德州地区中心支公司承保的挖泥船在上
海附近海面沉没,赔款257万元,占全省船舶险总赔款的34.6%。1993年,各保险公司
执行新的《国内船舶保险条款及费率》,抓好大中型船舶企业承保,发展乡(镇)船舶
保险业务,开发船舶保险的附加险和船主(东)对船员(含渔工)、旅客的责任险。
1994年,人保山东省分公司针对沿海内河船舶险连年亏损的实际,采取特别约定、
明确除外责任、以责扣赔和限额赔付等措施,区别船舶情况,实行差别费率,对降低
赔付率起到一定作用。当年,人保全省系统承保船舶4597艘,较上年减少1441艘,保
费收入1493.2万元,赔款1147.4万元,赔付率76.84%。1995年,保险公司对老龄船、
个体船、超龄船严格投保条件,运用费率杠杆和特别约定的调控措施,相对缩小保险
责任,对安全管理水平不高、易出险的保险船舶实行加费和扩大免赔额比例的办法,
降低赔付率。
1996年11月1日起, 经营船舶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统一执行《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
款及费率》 、 《内河船舶保险一切险年费率》、《内河船舶保险全损险年费率》、
《沿海内河船舶保险费率规章》、《拖轮拖带责任保险条款》、《船主对旅客责任保
险条款》,原《国内船舶保险条款及费率》同时废止,1996年10月31日前签订的国内
船舶险合同仍按《国内船舶保险条款及费率》执行,至合同期满为止。新条款将保险
责任划分为全损险和一切险两个险别,增加了附加险条款;扩大了除外责任,取消了
保险船舶由于碰撞,导致桥和固定建筑物遭受损失以及被碰撞船舶上的人员伤亡责任;
调高老龄船舶费率, 国内船舶险费率平均调高30%;取消无赔款安全优待和个体船舶
按成数投保的规定,增加免赔金额。中保财险蓬莱市支公司实行船舶保险特别约定后,
保费收入增加到700多万元。 同年12月24日,中保财险总公司同意中保财险烟台、威
海、日照、济宁、潍坊、东营市分公司为沿海内河船舶险授权定点经营机构,统一经
营划定区域的沿海内河船舶险业务。
1997年1月1日起,各财产险公司执行中国人民银行修订的《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
款》和《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解释》。修订后的条款将“实际价值”改为“保险价
值”,明确沿海船舶险年费率表仅适用于二、三类航区航行的船舶。被授权经营船舶
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使用中保财险总公司统一的新保单及费率规章,原船舶保险特别
约定一律废止。保险公司实行一船一单制,重点发展附加险,上浮费率由承保公司掌
握,下浮费率逐级上报总公司核批。特别约定逐级上报批准实行。通过开拓责任险、
造船险、附加险等业务,附加险成为船舶保险新的增长点。12月20日起,被授权经营
沿海内河船舶险业务的中保财险6个市(地)分公司执行《船东对船员责任保险条款》、
《四分之一碰撞、触碰责任保险条款》、《四分之三碰撞、触碰责任,共同海损、施
救及救助保险条款》、《螺旋桨、舵、锚、锚链及子船单独损失保险条款》4个条款。
保险公司承保时剔除部分木壳、小型和老龄等出险率高的船舶,开办个体船主救难责
任险。
1999年,人保山东省分公司重点稳定大中型船队业务,开拓船舶建造险新业务,
并规范执行“集中管理,授权经营”的运转模式,船舶保险险种结构经过多年调整基
本合理。人保济宁、枣庄分公司内河船舶险因受各方面因素制约,业务发展缓慢。烟
台、威海等市造船工业发展较快,人保烟台、威海市分公司利用共保、分保等形式开
展船舶建造险业务,同时,开办附加船东对船员责任险、船东对旅客责任险、油污附
加险、 保赔保险。在人保山东省分公司协调下,2001年9月26日,省航运局下发《关
于倡导开展沿海内河船舶保险的通知》,为基层保险公司展业提供好的政策环境和技
术指导,人保济宁、枣庄市分公司内河船舶险业务有新的发展。当年,太平洋财险山
东分公司承保船舶918艘,保费收入1055万元,赔款643万元。
随着沿海内河运输事业的快速发展,沿海内河船舶险险源增加。保险公司将国有
大中型运输船队作为重点承保对象,开展船舶建造险及附加险,对船舶状况差、管理
不善、出险率高、赔付率高的船东限制投保或提高投保条件。2003年,人保财险山东
省分公司承保沿海内河运输船舶2436艘, 比2002年减少502艘。太平洋财险山东分公
司承保1669艘,保费收入1322万元,赔款843万元。
2005年,山东船舶运营市场好转,船东收入增多,为发展内河船舶险带来有利环
境。保险公司抓住船东投保货运险的机遇,动员投保沿海内河船舶险。临河(海)驻地
保险公司与当地港务局沟通,建立沿海内河船舶险数据库,采取货运险与沿海内河船
舶险捆绑销售的措施,发展船舶保险业务。人保枣庄市分公司采取捆绑式销售方式,
沿海内河船舶险保费收入48万元,同比增长133%;人保日照市分公司沿海内河船舶险
保费收入185.5万元,同比增长112.5%。

1981-2005年人保山东省分公司沿海内河船舶险业务经营情况统计表

表1-9 单位:万元
┌──┬──┬───┬────┬──┬────┬───┐
│年份│承保│保额 │保费 │赔案│赔款 │赔付率│
│ │笔数│ │ │件数│金额 │(%) │
├──┼──┼───┼────┼──┼────┼───┤
│1981│3 │87 │0.80 │1 │0.80 │100.00│
├──┼──┼───┼────┼──┼────┼───┤
│1982│36 │2291 │20.70 │1 │0.50 │2.42 │
├──┼──┼───┼────┼──┼────┼───┤
│1983│134 │2619 │42.10 │7 │19.70 │46.79 │
├──┼──┼───┼────┼──┼────┼───┤
│1984│471 │7029 │77.90 │27 │30.50 │39.15 │
├──┼──┼───┼────┼──┼────┼───┤
│1985│2629│20403 │180.90 │152 │126.90 │70.15 │
├──┼──┼───┼────┼──┼────┼───┤
│1986│2473│28948 │237.20 │227 │96.10 │40.51 │
├──┼──┼───┼────┼──┼────┼───┤
│1987│5521│41123 │367.30 │399 │170.90 │46.53 │
├──┼──┼───┼────┼──┼────┼───┤
│1988│3901│42620 │433.20 │347 │154.20 │35.60 │
├──┼──┼───┼────┼──┼────┼───┤
│1989│3761│41905 │548,10 │356 │229.60 │41.89 │
├──┼──┼───┼────┼──┼────┼───┤
│1990│7317│63691 │654.20 │478 │368.60 │56.34 │
├──┼──┼───┼────┼──┼────┼───┤
│1991│2988│61217 │685.30 │381 │900.30 │131.37│
├──┼──┼───┼────┼──┼────┼───┤
│1992│5752│71599 │746.70 │488 │742.20 │99.40 │
├──┼──┼───┼────┼──┼────┼───┤
│1993│6038│104244│1123.20 │522 │1052.70 │93.72 │
├──┼──┼───┼────┼──┼────┼───┤
│1994│4597│132458│1493.20 │601 │1147.40 │76.84 │
├──┼──┼───┼────┼──┼────┼───┤
│1995│5153│177276│1863.40 │773 │1826.30 │98.01 │
├──┼──┼───┼────┼──┼────┼───┤
│1996│6035│202693│2724.30 │697 │3618.00 │132.80│
├──┼──┼───┼────┼──┼────┼───┤
│1997│1085│114881│1726 │471 │1039.70 │60.24 │
├──┼──┼───┼────┼──┼────┼───┤
│1998│1599│67921 │1392.20 │526 │997.50 │71.65 │
├──┼──┼───┼────┼──┼────┼───┤
│1999│2529│55758 │1138.90 │323 │453.70 │39.84 │
├──┼──┼───┼────┼──┼────┼───┤
│2000│3546│31283 │1050 │294 │475.80 │45.31 │
├──┼──┼───┼────┼──┼────┼───┤
│2001│6104│156155│1299.70 │250 │450.60 │34.67 │
├──┼──┼───┼────┼──┼────┼───┤
│2002│2938│124942│1380.80 │187 │466.30 │33.77 │
├──┼──┼───┼────┼──┼────┼───┤
│2003│2436│106138│1523.80 │126 │378.90 │24.87 │
├──┼──┼───┼────┼──┼────┼───┤
│2004│1240│152852│1965.30 │163 │877.80 │44.66 │
├──┼──┼───┼────┼──┼────┼───┤
│2005│1501│237706│2191.40 │344 │468.80 │21.39 │
└──┴──┴───┴────┴──┴────┴───┘

二、远洋船舶保险
远洋船舶险承保在海上航行及在港内停泊时的各类船舶。1949年前,山东对外贸
易落后,海上运输特别是远洋运输几乎空白。1949年后,人保总公司远洋船舶保险采
用伦敦保险协会条款承保。1972年,人保总公司制定《远洋船舶保险条款》及《船舶
战争保险条款》,恢复远洋船舶险业务。1977年,青岛远洋运输公司成立,人保青岛
市分公司开办船舶保险业务,承保青岛远洋运输公司所有远洋船舶。
1980年起,船舶保险费率调整,以各远洋公司以往5年(包括当年) 赔付率为计算
依据,核定下一年新费率,在下一年第一季度执行。同年,人保青岛市分公司和烟台
市支公司开办远洋船舶险业务。
1982-1985年,人保青岛市分公司、烟台市分公司先后开办远洋船舶定期全损险,
附加四分之四碰撞责任、救助费用、触礁搁浅、共同分摊及碰撞单损险和丢锚风险。
1982年,烟台市支公司承保烟台海难救助打捞局的船舶。
1986-1989年, 远洋船舶险费率按承保险别和船龄划分,实行浮动费率,参照国
际市场行情,由人保总公司同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商定,根据每个保险年度保费收入
和赔款支出比例,作适当调整。1986年,人保总公司修订《远洋船舶保险条款》,与
1972年的条款相比,不仅适用国内船东,而且也适用国外船东,主要有船舶保险条款
和船舶战争、罢工险条款。其间,山东远洋船舶险业务发展平稳。
1990年,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下调,企业资金紧张,给远洋船舶险业务开展造成不
利影响。 当年,全省远洋船舶险保费收入298.1万美元,赔款2005.5万美元,赔付率
672.76%, 是历史上赔付率最高的一年。主要原因是,人保青岛市分公司承保的远洋
船舶发生几起较大事故,仅“桃源海”轮船沉没,就向青岛远洋运输公司赔款1900万
美元。1980-1990年,山东远洋船舶险累计保费收入2568.10万美元,年均增长10.75%,
累计赔款3056.80万美元,平均赔付率119.03%。
随着山东省外贸体制改革,外贸企业建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机制,转嫁
风险意识加强。1991-1992年,落户山东并开业的三资企业近400家,山东对外贸易和
利用外资的形势,有利于远洋船舶险业务的发展。1993年,人保总公司批准人保烟台
市分公司承保远洋船舶险业务。当年,烟台市分公司承保的明珠海公司货轮在威海碰
损海带架, 赔款20万美元。同年,船壳保险和油污保险费率平均提高20%,拉动了远
洋船舶险保费收入增长。
1995年1月, 人保总公司撤销烟台市分公司远洋船船险业务承保权,山东的远洋
船舶险业务归口人保青岛市分公司办理。有远洋船舶险业务的市(地) 分公司承保至1
995年底, 不再续保,未决赔案处理至结案为止。此后,山东省部分远洋船舶险业务
流失到大连市。
1999年,保险公司承保的远洋船舶连续发生几起海难事故。3月,“气运881”轮
碰撞沉没,人保青岛市分公司赔付800万元;4月,“翡翠海”轮遭遇大风浪沉没,人
保青岛市分公司赔付200万美元; 6月,“青港吊3”轮在丹东附近海域遭遇风暴,人
保青岛市分公司赔付611.5万元; 10月,“盛鲁号”客滚船起火沉没,太平洋保险山
东分公司赔付1690万元;11月24日,“大舜号”轮因风大浪急船舱起火沉没,人保青
岛市分公司赔款5000万元;12月,“静水泉”轮在台湾海峡附近沉没,人保青岛市分
公司赔付538万美元。
2001-2004年, 因经营远洋船舶险业务风险大、赔付率高,有的保险公司退出远
洋船舶保险市场。山东保险市场涉足远洋船舶险业务的主要有人保财险青岛市分公司、
太平洋财险青岛分公司和船东互保协会。 2003年4月20日,太平洋财险青岛分公司承
保国家海洋局“大洋1号” 科学考察船,保额1.38亿元,保费收入近80万元,是太平
洋财险青岛分公司承保的最大一笔船舶险业务。2004年,人保财险山东省分公司承保
远洋船舶19艘, 船舶建造险4艘,保费收入686.4万元,赔款259.7万元。人保青岛市
分公司承保远洋船舶212艘, 保费收入7049万元,赔款3907万元。太平洋财险山东分
公司承保各类船舶631艘,保额11.9亿元,保费收入1742万元,赔款371万元。
2005年,山东省涉足远洋船舶险市场的保险公司增加,远洋船舶险业务经营逐步
稳定, 赔付率下降。人保财险全省系统远洋船舶险保费收入10192万元,赔款4430万
元,赔付率42.48%,其中人保财险青岛市分公司保费收入9223万元。太平洋财险山东
分公司船舶险保费收入2143万元,赔款1064万元,赔付率49.65%。

1980-2005年人保全省系统远洋船舶险业务经营情况统计表

表1-10 单位:万美元万元
┌──┬───────────────┬─────────┐
│年份│全省远洋船舶险 │其中:青岛市 │
│ ├────┬────┬─────┼────┬────┤
│ │保费收入│赔款支出│赔付率(%)│保费收入│赔款支出│
├──┼────┼────┼─────┼────┼────┤
│1980│107.40 │37.00 │34.45 │97.00 │37.00 │
├──┼────┼────┼─────┼────┼────┤
│1981│168.30 │70.60 │41.95 │163.80 │70.60 │
├──┼────┼────┼─────┼────┼────┤
│1982│249.30 │244.00 │97.87 │247.20 │242.70 │
├──┼────┼────┼─────┼────┼────┤
│1983│246.70 │165.90 │67.25 │246.10 │165.90 │
├──┼────┼────┼─────┼────┼────┤
│1984│242.30 │28.00 │11.56 │241.10 │27.80 │
├──┼────┼────┼─────┼────┼────┤
│1985│272.20 │43.80 │16.09 │261.10 │43.80 │
├──┼────┼────┼─────┼────┼────┤
│1986│251.10 │31.40 │12.50 │243.60 │30.00 │
├──┼────┼────┼─────┼────┼────┤
│1987│223.90 │77.00 │34.39 │210.40 │73.10 │
├──┼────┼────┼─────┼────┼────┤
│1988│224.10 │139.90 │62.43 │209.20 │107.80 │
├──┼────┼────┼─────┼────┼────┤
│1989│284.70 │213.70 │75.06 │237.90 │146.80 │
├──┼────┼────┼─────┼────┼────┤
│1990│298.10 │2005.50 │672.76 │242.50 │1980.20 │
├──┼────┼────┼─────┼────┼────┤
│1991│458.20 │111.40 │24.31 │394.20 │67.90 │
├──┼────┼────┼─────┼────┼────┤
│1992│591.40 │171.89 │29.07 │529.99 │118.69 │
├──┼────┼────┼─────┼────┼────┤
│1993│913.30 │292.70 │32.05 │813.00 │252.20 │
├──┼────┼────┼─────┼────┼────┤
│1994│1002.50 │1003.90 │100.14 │912.20 │495.40 │
├──┼────┼────┼─────┼────┼────┤
│1995│1298.00 │604.73 │46.59 │1241.85 │504.61 │
├──┼────┼────┼─────┼────┼────┤
│1996│11484.00│3360.00 │29.26 │11304.00│3179.00 │
├──┼────┼────┼─────┼────┼────┤
│1997│11078.00│5302.00 │47.86 │10770.00│5189.00 │
├──┼────┼────┼─────┼────┼────┤
│1998│6966.00 │6559.00 │94.15 │6678.00 │5966.00 │
├──┼────┼────┼─────┼────┼────┤
│1999│5731.00 │17624.00│307.50 │5535.00 │12509.00│
├──┼────┼────┼─────┼────┼────┤
│2000│4597.00 │6164.00 │134.10 │4488.00 │5778.00 │
├──┼────┼────┼─────┼────┼────┤
│2001│5017.00 │4330.00 │86.30 │4937.00 │4298.00 │
├──┼────┼────┼─────┼────┼────┤
│2002│5393.00 │3234.00 │59.97 │5190.00 │2991.00 │
├──┼────┼────┼─────┼────┼────┤
│2003│6127.00 │4047.00 │66.05 │5637.00 │3960.00 │
├──┼────┼────┼─────┼────┼────┤
│2004│7735.00 │4167.00 │53.87 │7049.00 │3907.00 │
├──┼────┼────┼─────┼────┼────┤
│2005│10192.00│4330.00 │42.48 │9223.00 │3900.00 │
└──┴────┴────┴─────┴────┴────┘

说明:1980-1995年统计单位为万美元(按年底人民币外汇牌价折算美元) ,1996-200
5年统计单位为万元。

图1-4 2005年山东省远洋船舶险市场份额示意图。

三、渔船保险
20世纪50年代,渔船险历经试办、停办、恢复发展至停办退保。1950年10月起,
人保山东分公司在烟台、石岛两地试办渔船自愿保险,取得经验后,相继在其他沿海
地区开办。1952年,烟台市有289艘渔船投保,占渔船保有量的88%。
1953年,全省停办渔船险业务。青岛、烟台等市成立退保试办工作组,退保工作
开展顺利。
1955年,渔船险业务恢复办理,主要配合农业合作化发展和扶持渔业生产。渔船
险业务先在荣成试办,后扩展至日照、青岛等6市(地) ,采取自愿保险按强制保险办
法办理, 费率13%,不保网具。1956年,全省承保渔船3303艘,占开展渔船险业务地
区渔船总数的55.13%。
1957年,贯彻巩固整顿方针和保险自愿原则,人保山东省分公司主要抓渔船险续
保工作,全省开办渔船险市(地) 扩展至8个,当年全省有3729艘渔船投保,占开展渔
船险业务地区渔船总数的62.15%。1959年1月1日起,强制保险停办,对渔船、木船等
自愿保险,保至满期停止办理;对要求退保者,办理退保。
1981年11月21日,人保山东省分公司印发《国内渔船保险条款》。1982年,渔船
保险业务恢复开办, 但因代办问题没有及时解决,业务进展不大,当年仅有3艘渔船
投保。1983年,全省有渔业船舶2000余艘,养殖作业船舶2000余艘,仅有50艘渔船投
保。
1984-1986年, 人保山东省分公司采取保险赔款兑现会的形式扩大保险影响,依
靠渔监和水产部门代办, 大力发展渔船险。1984年3月13日,省水产局、人保山东省
分公司联合转发国家农牧渔业部、人保总公司《关于开展国内渔船保险工作的通知》。
由人保山东省分公司、 人保烟台市中心支公司、 人保长岛县支公司和烟台市渔监处
(吸收龙口渔监站、长岛渔监站参加)组成试点领导小组,在长岛县砣矶镇开展渔船险
试点, 以点代面,采取统保展业手段,保费收入成倍增长。1985年8月,荣成市泊于
镇一个体户渔船出海遭遇9号台风袭击, 保险公司及时赔付4900元。保险公司及时兑
现赔款的做法产生广泛影响,渔船险取得突破性发展,当年,烟台市有6874艘机动渔
船投保, 占全市各种机动渔船90%以上,比1984年增长26.3倍。1986年,人保山东省
分公司改变直接展业的做法,主要依靠渔监部门代办渔船险业务,对破旧渔船限制投
保,至年底,全省有12342艘渔船投保,比1985年减少3242艘,保费收入545.2万元,
比1985年增收164.3万元。
1987-1989年, 人保山东省分公司调整渔船险结构,主要解决保额偏低、赔付标
准不明确的问题。 1988年,在渔船险业务减少的情况下,保额增加30%。1989年2月1
日,人保山东省分公司印发新的《国内渔船保险条款》及《国内渔船保险费率表》,
1981年11月21日印发的《国内渔船保险条款》同时废止。按1981年条款承保的渔船,
保险责任维持至期满为止。1988年渔船险赔付率在70%(含) 以上的市(地),费率上浮
20%;1989年2月后承保的渔船一年内未发生赔款,按上年实收保费的1%提取无赔款优
待。
1990年起,人保山东省分公司与省水产局联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海洋渔业安全双
百竞赛活动,促进渔业安全生产和渔船险业务发展。同年,荣成市遭遇暴风袭击,全
市损失渔船近200艘(全市20马力以上的机动渔船95%参加了保险),保险公司及时兑现
赔款。
1991年7月10日, 人保总公司和农业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开展渔船保险的通
知》,山东各级渔港监督机构与保险公司合作,利用年审、特检、安检、换发证件及
船员考核等时机,开展渔船险宣传,增强各渔业单位及个体渔民的安全和保险意识。
当年, 由各级渔港监督机构代理业务占全省渔船险业务量的60%以上。人保威海市分
公司对国营、集体性质的渔业公司实行分期交费,有30多个渔业公司投保渔船险。人
保山东省分公司与省水产局在海洋渔业安全双百竞赛活动中,将渔船险投保率纳入竞
赛指标。人保乳山县支公司有700多艘渔船投保,投保率85%以上。烟台、威海、日照
等市(地) 渔船险投保率90%以上。威海市有3805艘渔船投保,比1990年增加40.66%。
驻山东部属和省属大型海洋渔业公司的100余艘渔船未投保。 当年,山东渔船险业务
收入居全国首位。
1992年10月4日, 人保山东省分公司印发《国内渔船保险条款》、《国内渔船保
险费率表》、《渔船保险费率说明》及《渔船保险条款解释》,1989年印发的《国内
渔船保险条款》同时废止。未到期保单仍按投保时条款执行,至期满为止。新条款保
险价值按重置价值或同类型新船造价掌握, 每次赔款的绝对免赔额为100元,承保时
在保单上注明。根据实际情况,山东省未执行《渔船保险费率说明》第六条关于费率
上下浮动30%的规定。赔付率70%以上的市(地) 分公司,费率在30%的幅度内上浮。19
92年,全省渔船投保数量居全国首位,大保额船舶投保比例有所增加。同时,保险公
司积极开发船舶附加险和船主(东)船工(含渔工)责任赔偿保险等险种。1993年,人保
山东省分公司承保渔船8864艘, 比上年减少2359艘; 保额10.15亿元, 比上年增加
1.35亿元;保费收入2394万元,同比增长23.65%。
1995年1月25日,人保山东省分公司对1994年有赔付记录和符合费率调整的渔船,
实行差别费率, 对连年出险的渔船续保时上调费率。1995年2月21日起,对渔船险实
行特别约定。对条款中规定不适合当地经营实际或保险责任不确定的地方,采用保险
特别约定将约定内容在保单上载明或采用协议方式明确。中保财险山东省分公司注重
承保状况好的渔船,减少业务规模。1996年12月26日,中保财险山东省分公司在烟台
市召开船舶保险业务座谈会,对渔船投保条件作出明确规定。1996年,全省渔船险赔
付率为68.77%,实现扭亏为盈。

1982-1996年人保全省系统渔船险业务经营情况统计表

表1-11 单位:万元
┌──┬────┬────┬────┬────┬────┬─────┐
│年份│承保艘数│保险金额│保费收入│赔案件数│赔款支出│赔付率(%)│
├──┼────┼────┼────┼────┼────┼─────┤
│1982│3 │60 │0.90 │ │ │ │
├──┼────┼────┼────┼────┼────┼─────┤
│1983│50 │141 │3.00 │4 │2.70 │90.00 │
├──┼────┼────┼────┼────┼────┼─────┤
│1984│1478 │2104 │44.10 │42 │11.10 │25.17 │
├──┼────┼────┼────┼────┼────┼─────┤
│1985│15584 │20533 │380.90 │2633 │332.50 │87.29 │
├──┼────┼────┼────┼────┼────┼─────┤
│1986│12342 │29056 │545.20 │3268 │477.20 │87.53 │
├──┼────┼────┼────┼────┼────┼─────┤
│1987│10769 │39027 │566.90 │3509 │572.10 │100.92 │
└──┴────┴────┴────┴────┴────┴─────┘
续表
┌──┬────┬────┬────┬────┬────┬─────┐
│年份│承保艘数│保险金额│保费收入│赔案件数│赔款支出│赔付率(%)│
├──┼────┼────┼────┼────┼────┼─────┤
│1988│10116 │40270 │740.50 │2852 │695.70 │93.95 │
├──┼────┼────┼────┼────┼────┼─────┤
│1989│9728 │49008 │1002.80 │2508 │717.80 │71.58 │
├──┼────┼────┼────┼────┼────┼─────┤
│1990│9695 │58117 │1311.50 │3831 │1390.10 │105.99 │
├──┼────┼────┼────┼────┼────┼─────┤
│1991│10035 │77072 │1514.50 │3325 │1308.70 │86.41 │
├──┼────┼────┼────┼────┼────┼─────┤
│1992│11223 │88069 │1935.90 │4805 │2937.70 │151.75 │
├──┼────┼────┼────┼────┼────┼─────┤
│1993│8864 │101548 │2393.80 │3570 │1533.40 │64.06 │
├──┼────┼────┼────┼────┼────┼─────┤
│1994│4871 │70237 │2012.80 │3749 │2553.40 │126.86 │
├──┼────┼────┼────┼────┼────┼─────┤
│1995│4477 │111309 │1733.30 │3762 │1954.10 │112.74 │
├──┼────┼────┼────┼────┼────┼─────┤
│1996│3503 │94047 │2338.50 │2815 │1608.20 │68.77 │
└──┴────┴────┴────┴────┴────┴─────┘

随着渔船险业务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加剧。各保险公司对渔船险遵循属地承保
原则, 以船东所在地为主, 船舶注册地为辅。中保财险山东省分公司对渔船险贯彻
“效益为先,稳健经营”的方针,实施“集中管理,授权经营”的管理模式。凡未被
授权经营船舶保险业务的公司,辖区内沿海内河船舶险、渔船险业务采取就近投保的
原则。中保财险枣庄、菏泽市分公司辖区内的船舶到济宁市分公司投保,滨州市分公
司辖区内的船舶到东营市分公司投保,当地公司代船东办理投保事宜。
1997-1998年, 因近海污染、过度捕捞等原因造成海洋渔情不旺,受捕鱼作业的
管理费、燃油费上涨等因素影响,捕捞业经济效益下降,渔船船东对投保渔船险积极
性不高。1999年,船东互保协会在山东成立。船东互保协会利用特有的行政管理职能
和较低的承保费率竞争赔付率低、船况好的业务。保险公司之间互相竞争,费率下降,
船均保费下降,渔船险经营难度加大。人保山东省分公司拒保了2819艘老龄、小型运
输船舶和渔船。 1999年,人保全省系统渔船险保费收入比上年减少535万元。保险公
司采取控制渔船险保费收入指标、压缩总量规模的办法,提高业务质量和经济效益。
2000年,人保山东省分公司承保渔船减少964艘,保费收入减少521万元。
由于山东省沿海水产资源持续匮乏,渔船投保数量下降,各渔业公司欠交保费问
题严重。同时,渔船渔港监督部门加大渔船船东互保协会的业务规模,造成人保烟台、
威海、日照、潍坊等市分公司渔船险投保数量下降,保费收入减少。渔船险标的金额
较大,出险率高,风险集中,赔付率高,影响保险公司经营效益,有的保险公司放弃
渔船险市场。人保山东省分公司保留大型集体渔业公司的渔船险业务,拒绝承保信誉
不好的个体船东渔船,防止国家规定属于强制报废的渔船进入承保范围。2002年,人
保山东省分公司渔船险保费收入1397.8万元,较上年减少23.2万元。2003年,山东渔
船险保费收入占人保财险全国系统渔船险保费收入的29.41%。
2005年, 人保财险总公司授权山东省分公司辖属的7个市分公司经营船舶保险业
务, 日照、潍坊、威海、烟台等市分公司保费收入正增长;枣庄、济宁、东营3市分
公司因渔船险业务承保技术等问题, 赔付率偏高, 其中济宁市分公司赔付率高达
113.35%。

1997-2005年人保山东省分公司渔船险业务经营情况统计表

表1-12 单位:万元
┌──┬────┬────┬────┬────┬────┬─────┐
│年份│承保艘数│保险金额│保费收入│赔案件数│赔款支出│赔付率(%)│
├──┼────┼────┼────┼────┼────┼─────┤
│1997│2223 │71561 │2047.5 │2493 │1805.8 │88.20 │
├──┼────┼────┼────┼────┼────┼─────┤
│1998│3274 │100450 │2665.1 │3069 │1948.9 │73.13 │
├──┼────┼────┼────┼────┼────┼─────┤
│1999│1993 │207109 │2129.8 │3125 │1735.1 │81.47 │
├──┼────┼────┼────┼────┼────┼─────┤
│2000│1029 │92808 │1608.9 │1870 │1341.8 │83.40 │
├──┼────┼────┼────┼────┼────┼─────┤
│2001│929 │81064 │1421 │1121 │996.1 │70.10 │
├──┼────┼────┼────┼────┼────┼─────┤
│2002│1102 │124269 │1397.8 │1030 │772.3 │55.25 │
├──┼────┼────┼────┼────┼────┼─────┤
│2003│1187 │68867 │1106.7 │735 │904.1 │81.69 │
├──┼────┼────┼────┼────┼────┼─────┤
│2004│667 │27868 │669.6 │812 │798.5 │119.25 │
├──┼────┼────┼────┼────┼────┼─────┤
│2005│388 │248232 │588.3 │508 │391.5 │66.55 │
└──┴────┴────┴────┴────┴────┴─────┘

说明:本表数据不含青岛统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