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非现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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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山东省分行监管保险市场期间,多采取报表和稽核监管等方式进行非现场监
管。1980-1998年,保险监管部门重点对非法设立保险机构进行清理取缔。2000-200
5年,保险监管部门建立保险市场监测系统,运用数据分析、市场调研、信访反馈、
媒体监督、监管报表和信息化管理等手段提高监管效率,监测市场风险,定期对保险
市场进行动态分析,向保险公司提出风险提示,使现场检查更有针对性。

一、稽核制度
1991-1995年,人行山东省分行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各种险种条款及费率使
用以及业务开展情况主要采取报表形式进行监管。
1996年,人行山东省分行制定保险机构报表报送、汇总、分析管理办法,建立非
现场稽核制度。对个别保险机构强制办理保险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纠正。
1997年3月15日,人行山东省分行在《大众日报》发布《关于坚持保险自愿原则
的公告》,并公布举报电话。4月,中国人民银行明令禁止依赖或借助党政机关行政
干预强制客户参加保险的行为。当年,人行山东省分行对泰安、济宁、日照等地部分
保险公司违规代理保险业务、垄断保险市场等违规行为作出处理。人行山东省分行发
布《关于严禁非法代理保险业务的公告》,指出“代理保险业务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
准”,“党政机关及其职能部门不得兼业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人行山东省分行对航
意险实行重点监管,各级人民银行航意险代理手续费执行5%的规定。
1997年,人行山东省分行及各分支行对保险公司经营财产险业务情况进行常规稽
核,发现保险公司经营车损险业务问题突出,存在擅自降低费率、营业性车辆按非营
业性投保、随意变更保险条款内容、提前支付无赔款优待、委托代理机构代出保单等
非正常竞争行为,造成车损险业务赔付率上升,影响保险市场稳定。8月20日,人行
山东省分行通知有关保险公司,规定车损险代理手续费最高5%,并对代理手续费支付
方式,保单的印刷、保管、发放、作废、核销及出具保险单作出明确规定。此后,保
险公司建立保单登记管理制度,固定专人负责管理。

二、报表专收制度
1997年8月29日,人行山东省分行通知各保险企业执行监管报表专收制度,并要
求财产险、人身险省级分公司及未分设的财产险、人身险省级分公司及其分支公司
(含批准发证的办事处、营业部),向同级人民银行报送报表季报、半年报、年报。太
平洋保险济南分公司、平安保险青岛分公司向人行山东省分行报全省报表,向所在地
人民银行报辖区报表。报表监控措施的采用,使人民银行掌握了保险公司人员情况、
保险业务收入、赔款支出、险种、条款及费率执行情况和资金运用情况等。1998年1
0月22日,人行山东省分行制定非法人保险机构监管指标季报表,省内各级保险机构
按季填报,季后10日内与季度自查报告一起报送同级人民银行。人民银行各市(地)分
行汇总报表于季后15日内与季度监管报表一起报送人行山东省分行。
2001年起,保险监管部门逐步建立市场监测系统,运用信息化科技手段提高监管
效率,向保险企业提出风险提示,规范统计信息报表。2004年,山东保监局印发《统
计信息管理暂行规定》,其中涉及保险企业资本金情况的报表有资产负债表、费用明
细表、财产险公司利润表、人身险公司利润表等,通过非现场监管掌握保险机构资金
和资产质量情况。青岛保监局重点对保险中介市场进行监控,设计保险中介机构情况
调查表、营销员持证情况报表,对保险营销员资格考试和持证上岗进行监控。山东保
监局和青岛保监局建立行业通报制度,每季度向全行业通报保险机构信访投诉、行政
处罚、结案率、代理人持证率以及统计新型产品报送情况。
2005年,山东保监局和青岛保监局建立非寿险市场运行季度分析报告制度和市场
运行分析季度例会制度,对业务经营和公司资产负债状况,运用数据对比分析发现异
常现象,定期对市场进行动态分析和系统监控。山东保监局对各财险公司机动车辆险
的理赔速度按季度进行定期监测。至11月底,山东保监局对经营不规范、存在潜在风
险的市场主体发出监管意见书45份,进行监管谈话33次,向保险公司提出管理改进意
见80余条。至2005年底,通过营销员信息系统采集个人代理人基本信息、不良信用信
息等30余万条,车损险信息共享平台采集理赔立案信息、年度出险3次以上投保车辆
信息、被盗抢车辆信息等45万条。

三、监控重点险种
2004年起,山东保监局对房贷险、车贷险、万能寿险、投连险、分红险等险种实
施重点监控。青岛保监局协调公安、检察院、法院、公路、交通等职能部门形成社会
合力,专门治理逃废债问题,督促各财产险公司借助律师等社会中介力量开展车贷险
清偿追欠。上半年,青岛辖区财产险公司共清收车贷险3870.8万元,其中人保财险青
岛市分公司清收3773.88万元,太平洋财险青岛分公司29笔赔付案件中追回的17辆车
拍卖变现。青岛保监局制定《青岛市财险公司机动车辆保险招标管理规定》,对违规
进行车损险招标的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警告1次,罚款10万元,发出监管意见书2份,
进行监管谈话2次。
2005年,受央行加息、银行理财产品热销等外部经济因素以及公司业务结构调整
的影响,分红寿险业务开拓难度加大,全省人身险业务下滑。上半年,全省人身险公
司退保金达12.81亿元,同比增长29.07%,但万能寿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1918.7%。山
东保监局要求各人身险公司,规范万能寿险营销行为,加强对培训材料、宣传材料的
管理,避免出现不客观、不真实、片面比较以及诋毁性的宣传用语,严禁夸大投资收
益、淡化风险、对保证利率等重要概念解释不清等误导行为。9月,山东保监局与省
交通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各客运站代办点规范代理乘客意外险行为。
各人身险公司委托具有兼业代理资格的汽车客运站开展代理业务,贯彻投保自愿的原
则,促进承运险代理业务规范发展。10月起,各人身险公司在每季度后15日内,向山
东保监局报送万能产品保费收入、退保金、给付、消费者投诉和解决情况以及开办产
品的风险管控措施。11月,山东保监局要求各人身险公司规范赠送保险行为:各保险
分支公司赠送保险活动须得到省级分公司批准,向山东保监局书面报告赠送保险活动
范围、活动期限等相关情况,附省级分公司批准文书;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赠送的
保费不超过客户首年保费的5%,向普通消费者赠送保险的保费每人不超过100元,并
出具保单;对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赠送保险不受金额限制。同年,山东保监局、青岛
保监局重点整顿寿险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