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1月25日,人保山东分公司接管中国产物保险公司职员,基本保留原职原
薪。后根据量才录用原则,陆续调整到新的工作岗位。1950-1958年,人保山东省分
公司人员编制按用人计划指标分配,享受国家干部行政级别工资。
1980-1983年,人保山东省分公司人事管理实行人保总公司与人行山东省分行双
重领导,以人保总公司领导为主。1984年1月1日起,人保山东省分公司的人员编制、
干部管理、劳动工资等由系统垂直管理,内设机构、各级干部的管理、任免、调配、
奖惩等由人保山东省分公司按权限自行办理,人行山东省分行不再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随着国家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对保险行业政策的调整,保险公司管理体制、领导体
制和用工制度不断变革,人事用工制度改革试点范围逐步扩大。2003-2005年,各保
险公司均建立市场用人机制,员工实行招聘制和合同化管理,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业
绩管理评估体系。
一、管理制度改革
1980-1987年,人保全省系统员工工资按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1988年,人保山东省分公司开始人事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竞争机制引入人事管理。
青岛、潍坊市分公司和7个县(市、区)支公司进行经理负责制和中层干部聘任制改革
试点,9个县(市、区)支公司进行科(股)长聘任制改革试点,部分县(市、区)支公司
试行干部优化劳动组合。同时,部分市(地)分公司开始实行党政分开,初步消除领导
干部终身制的弊端。
1989年,人保山东省分公司在济宁市分公司进行经理负责制和基层干部聘任制改
革试点,其他市(地)分公司选择1~2个条件好的县(市、区)支公司试行经理
聘任制。至年底,青岛、潍坊、济宁市分公司试行经理负责制,30个县(市、区)支公
司试行经理聘任制和一般干部优化劳动组合。
1990年,人保山东省分公司扩大试点范围,在试行经理负责制的单位理顺党政关
系。
1991年,人保山东省分公司不再扩大经理负责制和干部聘任制试点范围,在总结
试点单位优化劳动组合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推动开展市(地)分公司“三定”(定职责、
定机构、定编制)工作,控制人员和工资总额增长。3月,人保青岛市分公司停止干部
聘任制和经理负责制试点,恢复行政干部任命制。
1992年,人保山东省分公司改革干部管理体制,扩大干部聘任制试点范围,实行
公开招聘、双向选择为主要形式的优化劳动组合和干部交流及岗位轮换制。
1993年起,各保险企业试行辞退制。平安保险青岛分公司率先引入竞争、激励和
淘汰制。人保山东省分公司首先在市(地)分公司和部分县(市、区)支公司中进行干部
聘任制试点,逐步推行辞退制,允许职工辞职。之后,人保山东省分公司在全省系统
推行聘用制和试用制相结合的干部任用制度,实行干部交流、岗位轮换和回避制度,
一般干部实行双向选择,非业务性岗位推行招聘雇佣制。
1994年,人保山东省分公司的人事管理试行职工公司内待业制和辞退制,制定干
部职工动态管理办法,建立干部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破除干部终身
制和职工终身制。同年,太平洋保险济南分公司实行计划工资指标,人员实行计划控
制,原则上每100万元保费、10万元利润增加1人。1995年,除国家政策另有规定外,
人保全省系统职工实行合同制加试用制,干部试行聘任制、试用制、诫勉制、交流制、
劝退制。1996年7月,中保财险山东省分公司、中保人寿山东省分公司进行劳动人事
管理制度改革,首次将干部任用制改为聘任制。中保财险山东省分公司试行领导干部
任期目标责任制,各市(地)分公司、县(市、区)支公司在定编定员基础上聘任中层领
导干部。1999年,人保山东省分公司处长、科长及市(地)分公司副职、县(市、区)支
公司正副职领导干部,实行竞争上岗、择优选用。推行干部交流制度,打破干部调整、
选拔、使用上的地域封锁;推行干部无固定年限聘用制,实行干部动态管理和内部退
养制度;所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与聘任指标双向控制,与单位业务规模和
经济效益双挂钩。平安保险青岛分公司根据发展规划,设计管理系列、专业技术系列
双重轨道供员工选择发展。2000年起,人保山东省分公司在所辖16个市(地)分公司公
开选拔副总经理,扩大干部考察和任用范围。随着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各
保险公司采取裁员或转制分流的办法,加快直销人员向营销员转制步伐,人员的自然
淘汰成为一种正常机制。2001年,人保全省系统推行干部考察预(公)告制、任前公示
制、竞聘制、试用制及任期目标责任制,实行干部交流、干部使用审计监督、民主监
督、政绩复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同年8月,太平洋保险青岛分公司实行干部职工内退
办法,机关定员、定编、定责,员工竞聘上岗,富余人员多渠道分流。
2002年,人保全省系统全面实行人员竞争上岗和聘任(用)制度,建立以业务、财
务、管理、凝聚力等指标为核心的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
核,考核结果与聘任(用)、晋升、收入分配挂钩。重点推进市分公司由管理型向经营
管理型转变,重组市分公司组织机构体系,控制机构、人员膨胀。县(市、区)支公司
按照资源和效率调整布局,撤销保费规模小、缺乏发展潜力、连续三年亏损的支公司;
采取合并、对外保留牌子、内部降格等措施调整亏损严重、效率低下的支公司。中国
人寿山东省分公司建立和完善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市场销售等不同岗位职能的晋升
渠道和优胜劣汰的考核机制;完善员工聘任制度,打破在编与非在编员工的身份界限。
太平洋财险济南分公司推行竞争上岗和聘任制度,实行聘期管理,解决干部能上不能
下、职工能进不能出的问题。
2003年,人保财险公司实行股份制改造,按险种划分的内设机构改为按客户和业
务流程设置部门、岗位。同年,人保财险山东省分公司机关人员由175人减少至125人
(含附属岗30人)。太平洋财险各分公司实行人员指标按保费规模指导性控制,原则上
每80万元保费增设1人。新华人寿济南分公司推行中层经理、室主任等竞聘上岗。太
平人寿山东分公司执行总公司统一制定的招聘、录用、异动、考核、福利、考勤制度。
2004年,人保财险全省系统建立以业绩为导向的管理体系。中国人寿全省系统对组织
架构、岗位设置、人员配置进行重组,按照股份制企业规范管理职工。平安财险、平
安人寿各分支公司推行主管问责制,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绩效评估体系,对员工入公
司手续、岗位转正、指导人、离公司手续、考勤、保密等进行严格管理。民生人寿济
南分公司实施绩效与开发相结合的人力资源政策,各级各部门负责人以及特殊岗位人
员实行委派制、报批制、报备制;一般内勤工作人员由分公司招聘定薪酬;分公司领
导班子成员、财务负责人实行委派制,由总公司负责招聘定薪酬。大地财险济南分公
司实行指标控制和动态管理,对所属分公司机构员工实行统一管理。
2005年,人保财险山东省分公司对年保费收入3500万元以上且能完成保费利润计
划指标,人均保费、人均利润达到全省平均数以上的县(市、区)支公司经理按市分公
司副总经理待遇标准对待,县(市、区)支公司第一责任人有对副职部分考核权、员工
聘用权。合众人寿山东分公司按年度对员工的专业能力、综合能力及绩效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加薪降薪及培训计划的依据。天安保险山东分公司采取用工
管理、岗位激励、员工考勤、考核、考评管理办法,推行人事管理工作标准化建设,
建立标准明确、协调运作、各负其责、管理规范的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提高公司规
章制度的执行力。华安财险山东分公司对员工采用招聘录用制,对干部的选拔任用、
考勤休假、奖惩、人才培养等均制定规范的管理流程,对核保、核赔、计算机等岗位
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评聘管理,设立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实行评聘分离制度。
二、劳动合同制
1997年,中保集团公司在全国系统推行劳动合同制。同年,中保财险山东省分公
司、中保人寿山东省分公司及中保财险青岛市分公司、中保人寿青岛市分公司在所辖
系统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员工身份由国家职工归属为企业职工,完成劳动合同制转
换,打破公司内部职工原有的身份界限,确立新型劳动关系。1998年,平安保险青岛
分公司采用麦肯锡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太平洋保险各分支公司首次实行全员劳动合同
制,公司与在编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地区调整基准工资。同年8月,中保财险山东
省分公司、中保人寿山东省分公司及中保财险青岛市分公司、中保人寿青岛市分公司
职工养老统筹移交地方管理,9月1日起,职工退休移交劳动部门审批,基本养老金计
发执行地方政策。太平洋保险各分公司员工养老统筹移交地方。2000年,平安保险各
分公司实行全员合同制。2002年,太平洋财险各分公司、太平洋人寿各分公司全面实
行劳动合同化管理。中国人寿山东省分公司及青岛市分公司执行总公司制定的《劳动
合同续签管理办法》,实行全员合同制。2003年,人保财险山东省分公司及青岛市分
公司实施全员劳动合同换签,首次明确公司与员工之间的雇佣关系。2005年底,驻山
东省境内的各保险公司全部实行劳动合同制,并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第一节 劳动用工制度
视图
1949年11月25日,人保山东分公司接管中国产物保险公司职员,基本保留原职原
薪。后根据量才录用原则,陆续调整到新的工作岗位。1950-1958年,人保山东省分
公司人员编制按用人计划指标分配,享受国家干部行政级别工资。
1980-1983年,人保山东省分公司人事管理实行人保总公司与人行山东省分行双
重领导,以人保总公司领导为主。1984年1月1日起,人保山东省分公司的人员编制、
干部管理、劳动工资等由系统垂直管理,内设机构、各级干部的管理、任免、调配、
奖惩等由人保山东省分公司按权限自行办理,人行山东省分行不再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随着国家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对保险行业政策的调整,保险公司管理体制、领导体
制和用工制度不断变革,人事用工制度改革试点范围逐步扩大。2003-2005年,各保
险公司均建立市场用人机制,员工实行招聘制和合同化管理,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业
绩管理评估体系。
一、管理制度改革
1980-1987年,人保全省系统员工工资按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1988年,人保山东省分公司开始人事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竞争机制引入人事管理。
青岛、潍坊市分公司和7个县(市、区)支公司进行经理负责制和中层干部聘任制改革
试点,9个县(市、区)支公司进行科(股)长聘任制改革试点,部分县(市、区)支公司
试行干部优化劳动组合。同时,部分市(地)分公司开始实行党政分开,初步消除领导
干部终身制的弊端。
1989年,人保山东省分公司在济宁市分公司进行经理负责制和基层干部聘任制改
革试点,其他市(地)分公司选择1~2个条件好的县(市、区)支公司试行经理
聘任制。至年底,青岛、潍坊、济宁市分公司试行经理负责制,30个县(市、区)支公
司试行经理聘任制和一般干部优化劳动组合。
1990年,人保山东省分公司扩大试点范围,在试行经理负责制的单位理顺党政关
系。
1991年,人保山东省分公司不再扩大经理负责制和干部聘任制试点范围,在总结
试点单位优化劳动组合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推动开展市(地)分公司“三定”(定职责、
定机构、定编制)工作,控制人员和工资总额增长。3月,人保青岛市分公司停止干部
聘任制和经理负责制试点,恢复行政干部任命制。
1992年,人保山东省分公司改革干部管理体制,扩大干部聘任制试点范围,实行
公开招聘、双向选择为主要形式的优化劳动组合和干部交流及岗位轮换制。
1993年起,各保险企业试行辞退制。平安保险青岛分公司率先引入竞争、激励和
淘汰制。人保山东省分公司首先在市(地)分公司和部分县(市、区)支公司中进行干部
聘任制试点,逐步推行辞退制,允许职工辞职。之后,人保山东省分公司在全省系统
推行聘用制和试用制相结合的干部任用制度,实行干部交流、岗位轮换和回避制度,
一般干部实行双向选择,非业务性岗位推行招聘雇佣制。
1994年,人保山东省分公司的人事管理试行职工公司内待业制和辞退制,制定干
部职工动态管理办法,建立干部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破除干部终身
制和职工终身制。同年,太平洋保险济南分公司实行计划工资指标,人员实行计划控
制,原则上每100万元保费、10万元利润增加1人。1995年,除国家政策另有规定外,
人保全省系统职工实行合同制加试用制,干部试行聘任制、试用制、诫勉制、交流制、
劝退制。1996年7月,中保财险山东省分公司、中保人寿山东省分公司进行劳动人事
管理制度改革,首次将干部任用制改为聘任制。中保财险山东省分公司试行领导干部
任期目标责任制,各市(地)分公司、县(市、区)支公司在定编定员基础上聘任中层领
导干部。1999年,人保山东省分公司处长、科长及市(地)分公司副职、县(市、区)支
公司正副职领导干部,实行竞争上岗、择优选用。推行干部交流制度,打破干部调整、
选拔、使用上的地域封锁;推行干部无固定年限聘用制,实行干部动态管理和内部退
养制度;所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与聘任指标双向控制,与单位业务规模和
经济效益双挂钩。平安保险青岛分公司根据发展规划,设计管理系列、专业技术系列
双重轨道供员工选择发展。2000年起,人保山东省分公司在所辖16个市(地)分公司公
开选拔副总经理,扩大干部考察和任用范围。随着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各
保险公司采取裁员或转制分流的办法,加快直销人员向营销员转制步伐,人员的自然
淘汰成为一种正常机制。2001年,人保全省系统推行干部考察预(公)告制、任前公示
制、竞聘制、试用制及任期目标责任制,实行干部交流、干部使用审计监督、民主监
督、政绩复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同年8月,太平洋保险青岛分公司实行干部职工内退
办法,机关定员、定编、定责,员工竞聘上岗,富余人员多渠道分流。
2002年,人保全省系统全面实行人员竞争上岗和聘任(用)制度,建立以业务、财
务、管理、凝聚力等指标为核心的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
核,考核结果与聘任(用)、晋升、收入分配挂钩。重点推进市分公司由管理型向经营
管理型转变,重组市分公司组织机构体系,控制机构、人员膨胀。县(市、区)支公司
按照资源和效率调整布局,撤销保费规模小、缺乏发展潜力、连续三年亏损的支公司;
采取合并、对外保留牌子、内部降格等措施调整亏损严重、效率低下的支公司。中国
人寿山东省分公司建立和完善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市场销售等不同岗位职能的晋升
渠道和优胜劣汰的考核机制;完善员工聘任制度,打破在编与非在编员工的身份界限。
太平洋财险济南分公司推行竞争上岗和聘任制度,实行聘期管理,解决干部能上不能
下、职工能进不能出的问题。
2003年,人保财险公司实行股份制改造,按险种划分的内设机构改为按客户和业
务流程设置部门、岗位。同年,人保财险山东省分公司机关人员由175人减少至125人
(含附属岗30人)。太平洋财险各分公司实行人员指标按保费规模指导性控制,原则上
每80万元保费增设1人。新华人寿济南分公司推行中层经理、室主任等竞聘上岗。太
平人寿山东分公司执行总公司统一制定的招聘、录用、异动、考核、福利、考勤制度。
2004年,人保财险全省系统建立以业绩为导向的管理体系。中国人寿全省系统对组织
架构、岗位设置、人员配置进行重组,按照股份制企业规范管理职工。平安财险、平
安人寿各分支公司推行主管问责制,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绩效评估体系,对员工入公
司手续、岗位转正、指导人、离公司手续、考勤、保密等进行严格管理。民生人寿济
南分公司实施绩效与开发相结合的人力资源政策,各级各部门负责人以及特殊岗位人
员实行委派制、报批制、报备制;一般内勤工作人员由分公司招聘定薪酬;分公司领
导班子成员、财务负责人实行委派制,由总公司负责招聘定薪酬。大地财险济南分公
司实行指标控制和动态管理,对所属分公司机构员工实行统一管理。
2005年,人保财险山东省分公司对年保费收入3500万元以上且能完成保费利润计
划指标,人均保费、人均利润达到全省平均数以上的县(市、区)支公司经理按市分公
司副总经理待遇标准对待,县(市、区)支公司第一责任人有对副职部分考核权、员工
聘用权。合众人寿山东分公司按年度对员工的专业能力、综合能力及绩效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加薪降薪及培训计划的依据。天安保险山东分公司采取用工
管理、岗位激励、员工考勤、考核、考评管理办法,推行人事管理工作标准化建设,
建立标准明确、协调运作、各负其责、管理规范的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提高公司规
章制度的执行力。华安财险山东分公司对员工采用招聘录用制,对干部的选拔任用、
考勤休假、奖惩、人才培养等均制定规范的管理流程,对核保、核赔、计算机等岗位
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评聘管理,设立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实行评聘分离制度。
二、劳动合同制
1997年,中保集团公司在全国系统推行劳动合同制。同年,中保财险山东省分公
司、中保人寿山东省分公司及中保财险青岛市分公司、中保人寿青岛市分公司在所辖
系统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员工身份由国家职工归属为企业职工,完成劳动合同制转
换,打破公司内部职工原有的身份界限,确立新型劳动关系。1998年,平安保险青岛
分公司采用麦肯锡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太平洋保险各分支公司首次实行全员劳动合同
制,公司与在编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地区调整基准工资。同年8月,中保财险山东
省分公司、中保人寿山东省分公司及中保财险青岛市分公司、中保人寿青岛市分公司
职工养老统筹移交地方管理,9月1日起,职工退休移交劳动部门审批,基本养老金计
发执行地方政策。太平洋保险各分公司员工养老统筹移交地方。2000年,平安保险各
分公司实行全员合同制。2002年,太平洋财险各分公司、太平洋人寿各分公司全面实
行劳动合同化管理。中国人寿山东省分公司及青岛市分公司执行总公司制定的《劳动
合同续签管理办法》,实行全员合同制。2003年,人保财险山东省分公司及青岛市分
公司实施全员劳动合同换签,首次明确公司与员工之间的雇佣关系。2005年底,驻山
东省境内的各保险公司全部实行劳动合同制,并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