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持续发展经济全面深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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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面发展农村经济
    (一)调整优化农村产业结构
    山东是农业大省,人多地少,人均耕地1.2亩,农业问题事关全省经济和社会发
展的大局。省政府始终贯彻“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合理
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努力实现种植业、农业、农村经济三个层次的良性循环。


图2-10 1989年,无棣县小枣丰收。图为枣农晾晒鲜枣。 1.调整种植业内部结构 在种植业内部,正确处理粮食与经济作物的关系,在确保粮食稳定增长的前提下 ,因地制宜扩大经济作物面积,以粮食生产保经济作物,以经济作物促粮食生产。在 全省大力推广粮粮、粮棉、粮油、粮烟等精细立体种植,提高复种指数。根据土壤、 气候条件和群众种植习惯,在一些地方适当压缩粮田,扩大棉花、花生等经济作物种 植面积。1992年,全省间作套种面积5427万亩,居全国之首,农作物复种指数达到1 61%,粮食与经济作物的比例调整为73∶27。 2.发展林、牧、渔业 全省各级科学处理好种植业与林、牧、渔业的关系,改变单一搞种植业的状况, 因地制宜,大力发展林牧渔业。 林业。以营林为基础,坚持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结合,搞好山区绿化体系、平 原农田防护林体系、沿海防护林体系、城镇绿化体系和500万亩速生丰产林基地、30 0万亩名特优经济林基地建设。至1992年,山东省工程造林范围发展到13个市(地)、 82个县,总规划面积900多万亩。 畜牧业。贯彻落实稳定发展生猪、蛋鸡,大力发展节粮型畜禽的方针,突出抓好 畜禽良种、青贮氨化饲料、优化配方等技术的推广应用,狠抓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 良种、饲料、疫病防治、产品加工运销四大体系初具规模。至1990年,畜牧业产值达 到67.64亿元,超额完成“七五”计划,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由“六五” 时期的15.3%提高到20.5%。建成一批商品瘦肉型猪和商品牛、羊、兔、貂、蜂、蛋鸡 生产基地,提高了生产水平和经济效益。1992年,全省畜牧业总产值238亿元,占农 业总产值的28%。出口创汇2亿美元,畜产品及加工品出口到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渔业。坚持以养为主,养殖、捕捞、加工并举的方针,在积极发展海洋捕捞的同 时,进一步搞好浅海滩涂、内陆水面的开发利用,大力发展海淡水养殖,提高水产品 质量。“七五”时期,省政府把发展渔业生产作为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振兴农村经济 的战略重点和突破口,制定一系列鼓励水产业发展的政策。全省水产业总投入32.4亿 元,是“六五”时期的两倍,其中财政扶持1.3亿元。至1992年,全省水产三资企业 总数253家,合同引进外资6497.5万美元。出口水产品8万吨,创汇3亿美元。1992年 ,全省水产品产量248.2万吨,居全国同行业第二位。全省水产品总产值112.5亿元, 占全省农业总产值的19.1%。 3.扶持发展乡镇企业 1989年,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省乡(镇)村集体工业企 业管理条例》,为乡镇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省政府把乡镇企业作为经济发展 的战略重点,进一步明确鼓励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各地乡镇企业积极发展利用 当地资源的农副产品加工业和建筑材料工业,努力发展与大工业配套的产品和出口创 汇产品;在国家统一规划和安排下,积极发展采矿业;发挥劳动密集和传统工艺优势 ,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名、特、优产品;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品;严格控制耗能高、 浪费大和污染严重产品生产,把发展第三产业放在突出位置。1992年,全省乡镇企业 总产值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70%以上,乡镇工业总产值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 比重达到51%。 (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1.建立稳定的农业投入新机制 为确保农业资金有稳定的来源,1988年,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发展农村合作 基金会的通知》,对农村合作基金会的职能、资金的来源、资金投放的原则、申请使 用资金应具备的条件、基金会董事会的设立和内部管理等作出规定。1989年,建立农 业发展基金,约4亿多元。省政府印发《山东省农业发展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要求农业发展基金建立后,原来用于农业的各项资金不得减少,各级财政要根据财力 状况,继续增加对农业的投入。1988-1992年,全省财政预算内支农支出资金53.2亿 多元,平均每年增长14.2%。 2.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全省各级把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建设作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基本功和战略任 务来抓,完善政策,增加投入。各地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大、中、小型相结合,国 家、集体、群众一起上的方针和全面规划、综合治理、讲究实效的原则,坚持不懈地 狠抓以治水改土为中心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提高了农业整体抗灾能力。
图2-11 1989年11月25日,引黄济青工程竣工通水。 1990年,制定全省“八五”时期农田水利建设规划,要求重点抓好水源工程、水 库除险加固、骨干河道整治、搞好水土保持、发展节水灌溉五个方面的水利工程建设 。确定“八五”时期,省级每年新增5000万元用于水利建设。 1988-1991年,全省共投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54亿元,26亿个工日,兴建各 类工程113项,水浇地面积占耕地面积的57%以上。 3.加强农业综合开发 (1)黄淮海平原农业开发 1988年,省政府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的山东省黄淮海平原农业开发领导小组 ,制定山东省黄淮海平原开发总体规划。规划开发期为13年(1988-2000年),总投资 50亿元。至2000年底,改造中低产田5000万亩,开垦荒地1000万亩。建设一批生产、 加工、流通一体化的经济实体,发展第三产业。1988年7月14日,省政府与国家土地 开发建设基金领导小组签订“七五”后三年开发建设协议书。协议确定,期间国家安 排投资4.4亿元,地方按1∶1的比例配套,总投资8.8亿元。至1991年6月底,实际完 成投资11.91亿元,占计划投资的142.5%,另有劳务折资4.3亿元。直接经济效益45 .43亿元,投入产出比为1∶3.86。开发项目区基本形成田成方、沟渠成网、排灌结合、 沟渠路林桥涵闸配套, 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的新格局。1991年9月,该项目顺利通过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的总验收。
图2-12 1989年,全省小麦丰收。图为黄河农场联合收割机收割小麦。 (2)黄河三角洲农业开发 1988年,省政府编制《黄河三角洲地区农业开发建设规划》(1988-2000年)。19 89年,制定农业开发实施规划(1989-1991年),同年在国家立项。1989-1991年,国家 每年拨给开发资金1000万元,省、市(地)财政每年拨款1000万元,其中省财政300万元 。省农行每年安排农业开发贷款1000万元。与联邦德国、荷兰、美国、丹麦、日本及 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签订开发畜牧业、水产养殖业、化工等项目20多个,累计利用外资 2500多万美元。与荷兰合作进行3730公顷盐碱地改良示范项目研究;利用联邦德国援 款600万马克,进行“利用可再生能源净化水质和提供饮水示范项目”研究。 至1991年,黄河三角洲农业开发第一期项目基本完成。开荒植棉种稻发展到6.7 万公顷,建设人工草场0.8万公顷,封育天然草场1.1万多公顷,人工养殖对虾1.7万 公顷。项目开发区3年累计新增粮食1.174亿公斤,皮棉1843万公斤,新增产值2.3亿 元。 (3)浅海滩涂开发 1987年,省政府制定《山东省海水养殖业五年(1988-1992年)发展规划》,提出 五年的发展目标、重点和布局。 1988年8月,省政府召开全省浅海滩涂开发座谈会,提出近期浅海滩涂开发的指 导思想和奋斗目标,以及着重抓好的五项工作。各地按照市场经济要求,调整养殖品 种结构,压缩对虾、藻类养殖面积,适当发展扇贝、滩涂贝类和海水鱼的养殖。1992 年,全省养殖对虾51.6万亩,亩产81公斤;海带12.9万亩,亩产2095公斤;贻贝2.8 万亩,亩产5268公斤;扇贝10.4万亩,亩产2633公斤。 (4)建设农业商品基地 自1985年开始,在国家的扶持下,山东省先后安排投资6亿多元,在16个市(地) 90%的县(市、区),建设粮食基地75个,优质棉基地24个,优质农产品基地14个,农 副产品出口基地70个,畜牧基地29个,名特优项目36个。 1990年,省政府制定“八五”时期商品生产基地建设措施。基地建设以提高农业 综合生产能力为中心,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把提高科技水平贯穿于基地建设的全 过程,努力做到种养、加工、流通、服务相配套,向生产专业化、服务社会化、经营 企业化方向发展。 4.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 为促进粮棉稳定增产,自1989年开始,山东省拨出专款开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试 验示范工作。主要项目有:220万亩吨粮田和42万亩高产棉田开发,百万亩花生综合 增产技术开发,40万亩小流域开发,3000万亩立体农业、创汇农业开发,40万亩旱作 农业开发,50万亩经济作物技术开发,5万亩高产再高产粮食增产技术开发,200万亩 低劣果园改造。 1992年6月,省政府印发《山东省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实施意见》。《意见》 指出,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是从根本上解决农业比较效益低的问题,大幅度提高农 产品的产量和质量,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和商品率,提高农业的综合效益,走出一 条具有山东特色的农业发展路子。全省各地制定了具体规划和实施方案。省在不同类 型地区建立了27个高产高效农业示范区,各市(地)也确立了一批示范单位。 5.积极推进农业机械化 1988年,山东省把推进农业机械化作为加强农业基础、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 重要手段,本着提高县级、重点发展乡级、积极建设村级的要求,全面加强农机服务 体系建设,增加集体农机服务实力,深化农机科研体制和农机工业内部改革,为农业 提供更多更好的机械装备。 至1992年底,全省农机总值130亿元,占农村生产性固定资产的40%以上;农机总 动力3375万千瓦,万亩耕地拥有农机动力3277千瓦,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全省县 以上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发展到近700个,2400多个乡镇建立了农机管理服务站,80%以 上的乡镇农机站实行管理、服务、经营一体化,70%以上的村建立了农机服务组织。 全省50%以上的耕作任务由机械承担,三夏、三秋的时间由过去的一至两个月,缩短 为半个月至20天,机械化基础较好的地方7至10天即可完成。在各项农业区域开发和 农田基本建设中,农业机械承担了约四分之一的土方工程量,节省了大量劳力和资金 。 (三)加快发展县域经济 1.加快贫困县脱贫致富步伐 在扶贫工作中,坚持改革的精神,由单纯救济型向经济开发型转变,由单纯扶持 资金为资金、技术、信息配套扶持。1988年,组织济南、青岛、淄博、潍坊、烟台、 威海六市对口支援沂蒙山区七个贫困县。至1990年,六市与七县共签订经济技术协作 项目602项,实施475项,新增产值1.62亿元,利税3000万元,就地安排劳力2.3万人 。 至1990年,全省15个贫困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69.53元,比1984年增加232元 。农民人均纯收入200元以下的贫困人口,由1984年的481.5万人减少到43万人,实现 了国务院提出的“七五”期间解决大多数地区人民温饱问题的目标。 1991年,在总结“七五”时期扶贫开发工作取得的成绩和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确 定了“八五”时期的主要任务:加强基本农田建设,提高粮食产量,稳定解决温饱问 题;发展多种经营,实行资源综合开发、综合利用,建设区域性支柱产业,贫困地区 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990年全省平均水平;提高贫困地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贫 困县财政自给能力。 各地积极采取措施,发展经济薄弱村的集体经济。各级财政增加对集体经济薄弱 的村发展多种经营和村办企业的扶持,贷款发放优先支持集体经济薄弱村效益好的项 目,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加强组织引导,帮助集体经济薄弱村制定并实施好发展 规划。省重点抓好开发沂蒙山区百万亩沙石山,建设优质果品、花生基地。省里每年 安排有偿无偿资金1800万元、化肥5000吨、农膜800吨、柴油2000吨,专项用于百万 亩沙石山开发建设。对开发中新增土地面积,按有关规定,给予免征农业税和农林特 产税5年。 2.支持财政补贴县尽快实现自给 在“八五”计划中,把发展财政补贴县经济纳入全省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编制财 政补贴县发展经济实现财政自给的规划。1991年,省政府成立扶持财政补贴县领导小 组,提出财政补贴县实现自给的要求和扶持政策,明确财政补贴县达到财政自给的期 限。补贴县实现财政自给后,在一定时期内,现行财政体制规定的补贴不予取消,改 为生产发展基金,继续用于这些县发展生产、培植财源。对提前或按期达标实现收支 平衡的县(区),给予50万元或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因主观工作原因没有实现合同 规定目标的,按照规定的比例扣减以后年度的财政补贴款。“八五”期间全省安排2 0亿元专项贷款,建立扶持补贴县专项基金,在科技投入、用电指标、物资分配等方 面继续给予重点扶持。省直部门按照配套联动,同步倾斜,综合扶持,各负其责的要 求,把扶持补贴县纳入工作计划。 至1992年,全省补贴县的财政收入占其全部财力的比重,由1987年的66.03%提高 到74.07%。 3.促进经济强县强乡发展 从1988年起,加大措施扶持发展财政收入亿元县,同时抓一批经济强乡。对强县 强乡,一是下放经济管理权限。强县在劳动工资、工商行政管理、物价、外向型经济 和建设项目审批等方面,可以享受市(地)级管理权限;强乡在建设项目审批和外向型 经济等方面可以享受县级管理权限。二是对于达到一定标准的强县强乡,党政一把手 分别享受副市(地)和副县级待遇,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奖励。三是增强强县强乡筹集资 金的能力。全省各县(市、区)除财政补贴县以外,分别按5000万元、7000万元、1亿 元三个阶段目标编制规划;已过亿元的县(市、区),编制双亿元(3亿元)规划,省、市 (地)分档给予扶持。提前和按期达标的县,给予一次性30万元或20万元的奖励;未能 按期达标的县,对其专项借款加收50%的资金占用费。 至1992年底,全省财政收入亿元县由1988年的4个发展到29个。 (四)努力减轻农民负担 1990年9月,省政府成立山东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由一位副省长任组 长。以第12号政府令发布《山东省减轻农民负担暂行办法》,对农民合理负担的项目 、数量和使用范围,农民负担的各项费用的提取,资金管理、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等 作出明确规定。1991年10月22日,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 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按照《条例》要求,首先对省农业厅的有关收费、罚款文件 进行清理,废止4个不合理文件。对全省涉及农民负担的文件进行清理整顿,共清理 出属于农民负担的285项,其中应废止的124项。全省取消市(地)以下自定的乱收费项 目1854个,遏制了农民负担增长过快的势头。 二、促进工业生产稳定增长 (一)调整工业结构 采取有保有压,有上有下,扶优汰劣,优化组合的办法,促进全省工业发展由量 的扩大为主转到质的提高为主,由外延扩张为主转到内涵挖潜为主,由粗放经营为主 转到集约经营为主,走向良性循环的轨道。 1.调整工业产业结构
图2-13 1988年底,邹县电厂已投产三台30万千瓦发电机组,成为山东省第一 座装机容量90万千瓦的电厂。
图2-14 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寿光碱厂。 加大工作力度,着力解决一般加工工业增长过快,基础工业发展滞后,能源、交通、 原材料紧张加剧,相当一部分加工能力得不到正常发挥的问题。(1)大力发展轻工业。 至1992年,轻重工业的比例由1989年的46∶54调整为50.4∶49.6。(2)把交通、能源、 原材料等基础产业放在突出位置。大力发展能源工业,努力改善能源生产结构和消费 结构。(3) 优化地区工业布局。有计划地把一大批农产品加工、能源、石化、纺织、 建材和开发扶贫项目放在西部地区,在东部地区多安排高新技术、深加工、外向型项 目,使全省工业集中在济南、青岛和胶济铁路沿线城市的“两点一线”格局有了一定 改变。
图2-15 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济南涤纶厂。 2.调整工业产品结构 控制长线产品生产,增加短线产品生产,特别是增加短线名优产品生产。积极发 展能源、短缺原材料、短缺支农产品、出口产品和适销对路消费品的生产。在技术改 造、技术开发和周转金投入上,对重点企业和产品优先照顾;新增贷款优先考虑全省 重点支持的企业和产品,由按企业类别为主发放,改为按产业政策为主发放;集中人 、财、物力重点扶持“四高”(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市场占有率、高创汇)产品 的发展,限制和淘汰消耗高、亏损大、污染严重和长期无销路产品的生产。集中3亿 元资金扶持产品结构和技术结构调整。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工业企业技术进步工 作的决定》,确定发展十大系列产品、推广十项新技术、组织十项技术攻关的“三○ 工程”。 3.调整工业组织结构 对生产国家禁止生产和淘汰产品的企业,不符合规模经营、生产方式落后、严重 浪费能源、资源的小炼铁、小铁合金、小电石、土法炼油等企业,污染严重长期得不 到治理的小电镀、小造纸、小化工、小印染等企业,实行关停并转。按照经济、合理 的原则,通过改组、联合、兼并,打破地区、行业、所有制界限,组建实力较强的企 业集团。1988年9月29日,省政府批转省体改委等三部门《关于组建和发展企业集团 的意见》,明确了组建和发展企业集团的指导思想和扶持政策。至1992年底,全省企 业集团总数达到166家。 (二)搞活大中型国有企业 1988年,山东省选择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给予更大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和一定的 优惠政策,在干部聘用和管理、出国考察、对外贸易、劳动工资、工业产品定价等方 面,把市(地)管理权限下放给这些企业;在确定承包基数、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发 行债券和股票、建立艰苦岗位津贴、建立技术开发基金、自选开户银行等方面给予优 惠政策。 1991年,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搞活企业若干问题的决定(试行)》, 推出落实企业自主经营权,支持企业搞活和发展的20条规定。组织实施对670个国营 大中型企业按产品效益排队,在资金、能源、原材料和运输方面予以保证的“670工 程”。 国务院颁布《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后,1992年,省政府成立 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直25个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山东省贯彻落实《条例》工作领导 小组。省政府要求,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一步到位,把《条例》赋予企业的14项经营 权不折不扣地放到企业,政府部门不截留、不阻挠,企业可直接按《条例》规定办事 。全省共清理有关文件3.43万份,废止417份,修改256份。纪检、监察机关把查处贯 彻落实《条例》中的违法违纪问题,作为监督检查和执纪办案的重点,对阻挠《条例 》贯彻落实,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8月,省政府印 发《山东省实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办法(试行)》,对落实企 业的14项权利特别是针对落实企业生产经营决策权、产品定价权、进出口权、人事管 理权、劳动用工权和工资奖金分配权等核心权利中存在的问题,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 (三)强化企业内部管理 1.推广先进管理方法 1989年,在工业企业中推广规范化工作法、三大民主工作法和成本控制工程等管 理方法。1988-1990年,修订了450多个省级先进企业标准,改进工业企业和出口创汇 企业考核评审办法。 2.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 1991年,根据国务院通知精神,在全省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成立 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的山东省“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领导小组。省政府要求在 “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中重点抓好五个主要环节,即把确定正确的经营战略, 作为搞好“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的前提;把强化企业管理,作为增加品种、提 高质量和效益的基础;把推进技术进步,作为增加品种、提高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手段 ;把调整经济结构,作为增加品种、提高质量和效益的有效途径;把搞活企业特别是 搞活大中型企业,作为增加品种、提高质量和效益的关键,真正把企业引导到靠质量 、品种、效益求生存,求发展的轨道上来。 (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1990年10月,省政府印发《关于加速高新技术发展促进山东经济振兴的决定》, 提出发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的指导思想、掌握的原则和发展目标以及“八五”时期的 重点任务和支撑保障体系。12月,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的山东省发展高新技术领 导小组。省财政每年拨付1000万元省长基金,支持高新技术的发展。1992年,省财政 拨付1000万元周转金,作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金,用于火炬计划预备项目开发的风 险基金。 1991年,为加快高新技术对传统产业的扩散和渗透,制定和实施“腾飞计划”: 用高新技术嫁接改造传统产业,创建50个样板企业;引进消化吸收10个重点项目;培 植、发展200个年创汇过500万美元的高创汇企业;形成80个拳头产品;推广应用电子 技术,改造50个传统产业示范项目。 1992年2月,省政府印发《山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开 发区管理服务机构设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以及开发区在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税收、进出口货物和人员出国、资金筹集、基本建设等方面的若干政策。至1992年底 ,山东省有威海、济南两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青岛、烟台、潍坊、淄博、 枣庄、济宁、临沂七个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全省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129家, 实施高新技术项目187项,开发高新技术产品280多项。2月,省政府印发《山东省关 于培植高新技术产业生长点的暂行规定》,要求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乡镇 企业在培育高新技术生长点中的作用,鼓励科技人员创办或与企业联办科技实体,研 究、开发、生产和经营高新技术产品,并逐步发展成为高新技术企业。 三、提高经济发展的外向度 (一)实施沿海经济发展战略 1988年3月18日,国务院决定将山东省青岛、烟台、威海、淄博、潍坊、日照6市 所辖的44个县级行政单位划为沿海经济开放区。 为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面向国内外两个市场,1988年3月,省政府宣布扩 大对外开放的10条政策措施。5月,制定并公布鼓励外商到山东投资的优惠政策。7月 ,省委、省政府批准成立山东半岛经济开放区协调指导小组。9月,省政府批准青岛 、烟台、威海、潍坊、淄博、日照6市的699个乡镇为重点工业卫星镇,在技术引进和 利用外资方面,享受沿海经济开放区的有关优惠政策。
图2-16 1992年8月,东营至大连海上航线开通。 1990年2月28日,经国务院批准,济南市划入沿海经济开放区。山东省沿海经济 开放区面积达6万平方公里,人口3200万,均占全省的40%左右。 1992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快发展外向型经济的决 定》,把“东部开放,西部开发,东西结合,共同发展”的战略,调整为“全面开放 ,重点突破,梯次推进,东西结合,加快发展”,确定以青岛为龙头,以沿海地区为 前沿,以半岛开放区为依托,沿青(岛)、烟(台)、威(海)环海公路和胶济铁路、津浦 铁路、新石铁路、济青公路两侧展开,北依东营、滨州,南依日照、临沂,由东向西 、由沿海到内地梯次推进,连片成网地兴办外商投资工业区、经济开发区、科技园区 。在对外开放政策上实行三个层次的延伸,即经济技术开发区试行经济特区和浦东新 区的某些政策;半岛经济开放区试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策;西部地区试行半岛经济 开放区政策。省政府制定《山东省发展外向型经济“划区布点”总体规划方案》,批 准在全省设立48个开发区。山东省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格局基本形成。
图2-17 石臼港煤炭专用码头。
图2-18 黄岛油码头。 (二)营造良好的对外开放环境 1.建设完善投资“硬环境” 1988年开始,山东省集中财力、物力,加强能源、交通(海港、空港、公路)、通 信及开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 交通设施建设。大力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实施了一系列鼓励发展交通的 政策措施。把沿海港口、水运企业和交通工业企业下放地方管理,实行公路分级管理 ;组建山东省地方铁路局,建设地方铁路;鼓励地方、部门、企业入股和吸引侨资、 外资,修建铁路、码头、航道、机场、桥梁、高等级公路,购买各种交通工具,对用 股金建设的营业性交通设施,谁投资谁受益;建立交通建设专用基金等。至1992年底 ,全省通车公路总里程达到43134公里,济青高速公路第一合同段16公里建成通车, 结束了山东省没有高速公路的历史。沿海港口23处,泊位173个,万吨级以上深水泊 位41个,年货物吞吐量6799万吨。全省境内国家铁路营业里程和正线延展长度分别为 2047.7公里和3039.1公里。胶济铁路双线全程开通;馆(陶)聊(城)地方铁路开通运营 ,结束了聊城地区无铁路的历史,开辟了西煤东运通道;胶(州)黄(岛)、桃(村)威( 海)、皇(科)羊(角沟)铁路,京九铁路山东段及济南西、兖州北等编组站、区段站、 济南站的改扩建工程加紧施工。建成济南、青岛、烟台、威海、济宁、潍坊、东营7 个民航机场,与中国东方航空公司联合组建中国东方齐鲁航空有限公司。 通信设施建设。1988年,省政府制定全省五年邮电通信发展目标,下发《关于加 速邮电通信建设的通知》,确定了统筹规划、条块结合、分层负责、联合建设邮电通 信的方针。为便于多渠道、多形式地筹集资金,组建山东省地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建立山东省电信建设专项基金。建设以“三化”、“两网”(县以上城市电话自动化 、市以上城市电话程控化、省到市(地)长途传输数字化,全省移动通信网和无线寻呼 网)为标志的五大系统工程。至1992年底,全省电话总数达到103.6万部,电话普及率 达到每百人1.2部。移动电话覆盖16个市(地)以上城市和40个县(市、区),覆盖总面 积7.7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50%。 至1992年底,全省发电装机总容量968万千瓦,年发电量565亿千瓦时,分别居全 国第2位和第1位。全省沿海港口23处,对外开放港口10个。省属经营国际海运企业4 家,外运船舶15艘、86510吨位,远洋运输航线17条。济南遥墙机场、青岛流亭机场 经国务院批准辟为国际机场,烟台莱山机场为国际航空货运口岸。中国东方航空公司 山东分公司开通山东至香港以及山东至韩国、日本的国际包机航线。进入国内、国际 长途电话自动拨号网的县以上城市达到94个和61个;山东省境内第一座专门用于长途 通信的卫星地球站--青岛卫星通信地球站正式投入运行。青烟威数字微波工程1992年 11月建成投入试运行。 2.不断完善投资“软环境” 1988年,省政府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的清理涉外法规领导小组。共清理省政 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包括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省政府印发)涉外地方性法规 、规章25件,其中,继续有效的13件,需要修改的8件,予以废止的4件。需要修改和 予以废止的,按照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程序,进行修订和明令废止。1988年以后 ,省政府制定并颁布了一系列规定和办法,初步形成全省涉外经济法制体系的基本框 架。在涉外服务方面,建立了一批服务机构,形成“一条龙”综合服务体系,简化了 办事手续,提高了办事效率。 (三)积极利用外资 1990年11月,省政府印发《山东省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确定外商投资 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享受的优惠和支持政策。成立山东省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维护会员 的合法权益。至1992年底,全省外商投资企业5844家,合同外资额54亿美元,实际投 资15.4亿美元。1992年,投资开业的外商投资企业1500多家,共完成产值100多亿元 ,实现利税7.7亿元。创汇超过100万美元的277家,超过200万美元的109家,创汇过 100万美元、利税过100万元的“双优”企业94家。 至1992年底,共批准台资企业752家,合同台资额5.48亿美元,分别占全省外资 企业和投资额的12.9%和10.2%。批准韩资企业283家,合同外资额2.05亿美元,分别 占全省外资企业和投资额的4.8%和3.8%。全省利用外资的国家和地区扩展到53个,利 用外资的领域由第一、二产业扩展到房地产、商业、旅游、信息咨询、金融等第三产 业。 (四)扩大对外贸易 1988年,省政府重新组建由分管副省长任主任、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和委 员的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统管全省外经、外贸、外事、侨务、旅游等方面的工作 。
图2-19 1988年2月,山东省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在青岛举行。 1.完善“三来一补”扶持政策 1990年12月,省政府制定《开展对外来料加工装配和补偿贸易的试行办法》、《 进料加工出口试行办法》,明确扶持优惠的政策。至1992年,全省“三来一补”出口 达到1.3亿美元。 2.调整出口产品结构 “八五”时期每年投入2亿元,用于支持出口产品结构调整和基地建设。全省先 后建立一批综合出口商品基地和棉花、烤烟、芦笋、花生等单项出口生产基地。重点 抓好纺织、轻工、机械、电子、化工、建材六大类出口产品的升级换代,提高工业出 口产品的技术含量、质量档次和附加值。 1992年,全省出口总值47亿美元,比1987年增长58%,占全国出口总额的6.2%, 居全国第四位。其中,工业制成品出口32.9亿美元,占全省出口创汇总额的70%;机 电产品出口5.15亿美元。 3.扩大企业进出口经营权 1988年4月,省政府印发《山东省生产企业申请自营出口暂行规定》,鼓励有条 件的企业放手涉足国际市场,在国际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求提高,增加出口创汇 。至1992年,全省11市(地)的60家企业和1家省级科研机构获进出口经营权。 (五)加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至1992年,全省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项目累计570项,合同金额2.45亿美元 ,完成营业额1.4亿美元,累计派出人员1.46万人次。技术出口成交额4000万美元。 累计批准海外企业120家。 山东省与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经贸关系,与15个国家的36个城市缔结友好 关系,与外国的港口、医院、学校等建立友好关系114对。 四、大力发展第三产业 1990年,省政府提出把加快发展第三产业放到重要的战略地位,进一步放宽政策 ,创造有利于第三产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坚持国家、集体、个人一齐上的方针,引导 社会剩余劳力向第三产业转移,建立和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 1991年4月9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 1992年9月,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工作会议,提出一系列确 保第三产业发展的新举措:1.深化改革,建立充满活力的发展机制。2.放手让集体、 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兴办第三产业,在注册登记、税收管理等方面提供方便。3.广 开资金渠道,加大第三产业投资占全民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进一步完善第三产业基 金制,稳定投资来源,管好用好科技、教育、交通、通信、地方铁路、网点建设等专 项基金。增加第三产业信贷资金,扩大有价证券发行规模和范围,加快利用外资步伐 。4.理顺价格体系,减轻税赋负担。5.改进和强化第三产业统计工作,为各级决策提 供科学依据。6.加大工作力度,搞好配套服务。省政府决定,自1992年起,每年拿出 5亿元专项信贷资金,主要用于第三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建设区域性的生产资料 市场、专业市场、技术市场、劳务市场、房地产市场,大力发展金融、交通、通信、 信息、旅游、房地产开发等。 省政府印发《山东省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若干政策措施》、《山东省第三产 业“八五”及十年发展规划》,确定了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的产业导向和区域配置政策 ,进一步完善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政策措施以及主要行业的发展目标。 至1992年,全省第三产业增加值448亿元,比1987年增长59.9%,占国内生产总值 的22.6%。 五、全面深化改革 (一)深化农村改革 全省农村在巩固、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双层经营体制 ,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合作经济、股份制经济和农工商一体 化经济。 1.建立农村改革试验区 全省建立了六个农村改革试验区,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的山东省农村改革试 验区领导小组。农村改革试验区在建立农村经济新体制、新机制中,率先进行小范围 的开拓创新,为全局改革探索思路。在总结试验区经验的基础上,1992年,开始农村 金融体制改革试验,探索建立适合农村商品经济发展要求的农村金融组织;进行股份 合作制试验,发展跨行业、跨所有制、跨区域股份合作;进行土地制度建设试点,完 善土地承包制度和流转政策,培育和规范土地使用权市场。 2.稳定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坚持稳定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加强合同管理与监督,维护农村经济承包 合同的严肃性。1988年,省政府印发《山东省农业承包合同管理试行办法》,对农村 集体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农村财务管理、农村土地管理和资金投入管理等作出 明确规定。全省有104个县(市、区),成立了农村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1969个乡镇 建立了合同领导小组,6.4万个村建立了合同管理小组。全省农村共签订各业承包合 同1382.3万份,占应签合同的79%;进行修改、完善的527.3万份;对口头合同进行 补签的1414.5万份。农业承包合同的管理与监督工作,有力地维护了农村经济承包合 同的严肃性,进一步稳定和完善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促进了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 。 3.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 1990年7月,省委、省政府在诸城市召开农村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深化农村改 革的经验。诸城市委、市政府积极推行贸工农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生产经营方式 ,基本实现城市与乡村、工业与农业、条条与块块、计划与市场的有机结合,至198 9年,初步建立起生产、加工、流通一条龙的大农业系列化服务体系,促进了经济的 协调发展。1992年12月,中央政策研究室和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联合在诸城市召 开贸工农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经营研讨会,总结推广诸城市贸工农一体化的经验和 做法。 1990年,省政府确定16个市、县作为农村社会化服务规范化试点单位,省财政对 每个试点单位安排20万元无偿资金、200万元支农周转金,专项用于社会化服务规范 试点。试点单位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作为深化农村改革 的中心环节,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在试点基础上,全省总结推 广了贸工农一体化型、农商合作型、市场牵动型、乡镇服务实体型、区域种植统一服 务型、集团承包型等六种社会化服务类型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农村社会 化服务体系。 (二)深化企业改革 1989年5月,省政府作出深化企业改革的十项规定。在企业承包中,引入竞争机 制,实行公开招标,选聘最佳经营者;引入风险机制,推行抵押承包,变一人承包为 全员共担风险;引入兼并机制,促进企业的优化组合。 全省实行第一轮承包的1.56万家工商企业,大多到1990年承包期满。1990年9月 ,省政府下发《关于搞好新一轮企业承包工作的通知》,就新一轮承包的形式、期限 、合理确定基数、完善考核指标、健全约束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新一轮承包主要采 取“两包一挂”的形式,即包上交利润、包技术改造任务,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 挂钩的办法。承包期限适当延长,一般3—5年。至1991年2月,全省13369家 承包企业,除个别企业准备实行利改税改革外,其余企业全部签订了新一轮承包合同 。 全省选择132家国营企业进行改革劳动、人事、分配制度等方面的试点。劳动制 度改革方面,按照建立“国家宏观调控,企业自主用工,多种形式并存,全员劳动合 同”的新型劳动制度,推行竞争上岗,岗位合同管理,优化劳动组合。人事制度改革 方面,打破干部与工人、固定工与合同制工人身份界限,按责设岗,按岗定员,实行 干部聘任制。分配制度改革方面,按照“国家宏观调控,分类分级管理,企业自主分 配”的原则,把职工原来的标准工资作为档案工资,分别采取岗位技能工资制、计件 工资制、岗位结构工资制等分配方式。 (三)深化流通领域改革 1991年下半年,在全省国合商业企业(国营和供销合作社所属商业企业)推行经营 、价格、分配、用工“四放开”改革。 1992年,对国合商业小企业实行以租赁、承包、拍卖为主要内容的公有民营改革 。对国营批发商业实行批零兼营、综合经营、产供销一体、内外贸结合,兴办各类批 发市场,以专业化、大批量为特色占领市场。同年11月,山东省组建商业、粮油、供 销社、石油四大集团总公司。 (四)深化外贸体制改革 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继续完善出口承包经营责任制,建立自负盈亏机制。198 8年,省政府印发《山东省加快和深化外贸体制改革实施办法》,采取双向承包的方 式,将出口收汇、上缴外汇和出口盈亏三项基数承包给各外贸公司,将货源供应计划 承包到各市(地)政府。1991年,省政府决定,自当年1月1日起,由省经贸委对全省出 口总额、出口收汇、上缴中央外汇(低限)、财务盈亏实行总承包,向省政府负责,一 包五年。在进出口企业中建立自负盈亏机制。2.下放出口经营权,推行出口代理制。 按照责、权、利三统一的原则,对有条件的大中型出口商品生产企业下放出口权,鼓 励生产企业扩大出口的积极性。3.深化市、县外贸体制改革。市、县经贸行政管理机 构实行经贸合一,组建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本市、县对外经济贸易的管理工作 ;将市、县级外贸企业划归地方管理,财务关系与省脱钩,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五)改革住房制度 按照国家房改工作要求,省政府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为组长的山东省住房制度改革 领导小组,拟制全省住房改革方案,并在部分城市进行试点。全省房改试点大体形成 三种模式:1.提租补贴,从改革低租金入手,保证以租养房;2.售房起步,先卖后租 ,合理提租,不发补贴;3.新房新制度,对新建住房实行先卖后租,新房新租,有偿 分配住房,集资建房,建立住房合作社等。1992年5月16日,国务院批准《山东省城 镇住房制度改革试行方案》。房改工作坚持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共同负担的原则; 租、售、建并举的原则;统一政策下因地制宜、分散决策的原则;机制转换的原则。 房改的具体内容包括:分步提高公有住房租金,实行新房新制度,推行公积金制度, 出售公有住房,收取住房租赁保证金或认购住房债券,集资、合作建房,建立住房基 金。 (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科技体制改革以“双放”(放活科研机构、放活科技人员)为重点。1988年3月, 省委、省政府召开“双放”工作会议。4月,省政府印发《山东省关于进一步放活科 研机构放活科技人员的若干规定》。全省科研机构通过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各种形式 的承包责任制。至1992年,全省科研机构普遍实行技术合同制、课题承包制,80%以 上实行所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制, 1/3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53个省属科研机构创办 经济实体122个, 建设中试基地34个。鼓励多种形式的科研生产横向联合。至1990年 底, 建立各种科研生产联合体300多个,承包、领办、租赁、兼并企业49个,进入企 业或企业集团30个。加快加大科研事业费的核减速度和比例。按照国务院改革科技拨 款制度的精神,至1990年,全省技术开发型科研机构的事业费基本核减完,核减下来 的事业费用于建立省级科研单位事业发展基金。对社会公益型科研机构实行工资总额 包干、经费与任务挂钩。研究院所内部实行人员聘任制、课题组自由组合。支持和鼓 励科技人员以辞职、停薪留职、调离等方式,走出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党政机关, 到城镇和农村承包、承租、领办、创办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事业,开展技术服务。科 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不侵犯本单位技术权益和经济利益的前提下,可以从事各种 形式的业余兼职。发展民办科技机构,开拓技术市场。至1992年底,全省民办科技机 构2520家,从业人员3.72万人。各级各类技术贸易机构3380个,从业人员4.2万人。
图2-20 1992年7月, 山东省重奖首批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大会在济 南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