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公务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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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对各层次公务
员开展了有计划有目标的培训工作,培训形式多样,制度逐步健全,培训质量不断提
高。

一、组织管理
(一)管理体制
全省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具体管理国家公务员的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
省人事厅内设教育培训处,主要负责研究拟定全省国家公务员培训的政策、规定
和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全省人事
系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省继续教育协会和厅电教工作站的业务指导。各
市(地)人事部门一般内设教育培训科,承担本辖区公务员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
育的业务工作。省直部门的人事处负责本机关或本系统公务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二)培训基地
省级公务员培训基地主要有:1.山东行政学院(与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合署
),为省内最高层次的公务员培训机构;2.政府系统的管理干部学院,包括山东省农
业管理干部学院、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3.省直部门所属的干部学校,包括山东
省城乡建设干部学校、山东省交通干部学校、山东省审计干部学校、山东省粮食干部
学校、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干部学校、山东省科学技术干部学校、山东省职工教育干
部学校、山东省纺织工业干部学校;4.省直部门所属的培训学院、培训中心,包括山
东省警官培训学院、山东省检察官培训学院、山东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山东省新闻
培训中心、山东省文秘培训中心、山东省计划统计干部培训中心、山东省计划生育干
部培训中心、山东省财政厅干部教育中心、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干部培训中心、山
东省卫生教育培训中心、山东省国际合作项目管理培训中心、山东省国土资源培训中
心、山东省环境监理干部培训中心、山东省建筑技术开发培训中心等;5.非政府系统
承担公务员培训的机构,包括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山东省
青年管理干部学院等。
有些省直部门所属的职工大学、职业学院等,也承担公务员培训任务;部分高等
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接受委托办班进行公务员培训。
1995年,全省有各类干部培训机构283处,其中省级44处,市级78处,县(市、区
)级161处。全省培训机构共有教职员12325人,其中专职教师6297人。按学校类型统
计,全省共有党校142所,管理干部学院10所,干部学校88所,常设干部培训班43个

二、培训实施
公务员培训科目和内容一般分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公共必修课
包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法律法规和政策,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技术知识
,公共行政管理知识,国家及省制定的公务员行为规范等;专业必修课是根据相关业
务工作的需要而设置的专业知识和技术科目;选修课是为拓宽、提高国家公务员业务
知识和技能而设置的科目。
2005年,全省党政机关共有137139人参加培训,其中省直机关8062人,市级机关
32639人,县(市、区)机关80375人,乡(镇)机关16063人。按职务层次统计,厅局级
干部546人,县(处)级干部13750人,乡(科)级干部58336人,科员(办事员)64507人。
(一)基本知识培训
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期,全省各级政府人事部门为实行公务员制度作准备
,在一定范围以不同形式组织行政机关、科研部门和高等学校,对该项制度进行研究
,进行基本知识的宣传和培训。1993年8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后,普及
公务员知识的学习与培训在全省全面展开。全省各级政府专门开设推行公务员制度骨
干培训班和省市部门领导干部参加的高层次研究班。
2005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颁布后,在公务员在职学习的同时,
各级政府通过组织骨干和师资培训班进行示范引导,为《公务员法》的实施做好准备
。同年9月,省人事厅和山东电视台联合举办“全球通杯”山东省学习《公务员法》
活动知识竞赛,全省25万名公务员参加答题活动。
(二)初任培训和任职培训
初任培训是对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在试用期内进行的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
,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半个月。培训内容主要为国家行政机关的职能及运作程序和方
法、公务员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行政管理以及其他必要的业务知识等。新录用到省
级机关的公务员初任培训,由省直各部门自行组织。
任职培训是对晋升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进行的培训,一般在任职前和
任职后一年内进行,培训时间为一个月左右。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的任职培训,以
提高政治鉴别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总揽全局能力和战略思维能力,统筹协调能力和
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等为重点。担任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任职培训,在
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的基础上,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以及
管理创新能力等。省直机关处级干部任职培训,多由省人事厅统一组织进行,科级干
部任职培训由各部门组织进行。
(三)学历教育
公务员的学历教育,采取自学、函授、联合办班等形式,引导、鼓励和支持利用
业余时间参加大专或本科、研究生学历教育。同时,根据机关及公务员自身情况,组
织到党校、干部院校或有关高等学校进行较长期的离职学习。除上述各种形式的学历
教育外,按照人事部部署,自2001年开始,全省每年组织报考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
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学习。
(四)岗位培训与专项业务培训
岗位培训是根据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不同岗位、不同职务、不同工作
阶段的不同要求所进行的定向培训,也称岗位职务培训。专项业务培训多指政府机关
针对临时抽调公务员进行的某项工作,或者根据需要在原岗位上新增加的某种业务、
某项新知识新技能而专门组织的培训。
自推行公务员制度后,省政府在有关院校或培训班举办的岗位培训与专项业务培
训主要有:国家公务员制度高级研修、公务员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普及行政管
理知识骨干培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培训、领导干部WTO知识培训、县(市、区)
办公室主任培训、各级干部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引进国外智力工作人员培训、涉外干
部强化外语培训、机关电子政务培训,以及公务员普通话培训等。
(五)东西部对口培训
按照人事部关于东西部地区对口培训的部署,2000年起,山东省围绕农业产业化
经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政府公共管理和财务管理等主题,为西藏、云南、贵州
、四川、重庆、陕西、甘肃、宁夏、青海、内蒙古、新疆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吉林、黑龙江两省,举办公务员对口培训班16期,培训县级
以上领导干部595人。通过精心组织培训学习和考察,做好项目与人员技术衔接,在
提高受训人员能力素质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了东西部地区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多方资
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六)国际合作培训
1994-1996年,省人事厅、山东行政学院与德国巴伐利亚州合作项目委员会,合
作举办两期行政管理人员培训班和一期企业财务管理培训班。培训地点主要在山东行
政学院,以德国专家讲授为主,并选派部分学员赴德国考察。3期培训班共培训8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