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级法院 1991年,省法院政治处改设政治部,处级规格不变,新设行政装备处,原行政执 行庭更名为执行庭。年底,省法院设有第一刑事审判庭、第二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 庭、经济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告诉申诉审判庭、执行庭、纪检组、政治部、办公室 、行政装备处、政策研究室、机关党委、法医室、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山东分 校(简称法律业大山东分校)、老干部处等16个单位,共有编制352名,实有干警308人 。 1992年,成立人民法院报驻山东记者站。1993年,设立经济纠纷调解中心,正式 组建省法院政治部,下设干部室、教育室,设立法警支队筹备办公室,挂靠政治部。 实有干警323人。 1994年,省法院研究室宣传科、人民法院报驻山东记者站划归办公室,工作职能 不变,其工作人员隶属办公室领导。1995年,设立赔偿委员会办公室,挂靠告诉申诉 审判庭,设立经济审判第一庭,将经济审判庭更名为经济审判第二庭,撤销经济纠纷 调解中心,设立司法警察支队。实有干警374人。 1997年,撤销申诉审判庭、法医室、装备处、老干部处,设立案庭、审判监督庭 、赔偿委员会办公室、技术室、法警总队、计划财务装备处、机关事务管理处、人事 处、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处、山东省法官培训中心(暂与法律业大山东分校合署办公 ,差额预算单位)。编制416名,实有干警389人。 1999年,设立执行局,下设执行一庭和执行二庭。2000年,设立司法鉴定中心、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编制421名,实有干警400人。 2001年,法院机构改革,内设机构22个,其中政治部下设组织人事处、法官管理 处、教育培训处。编制440名,实有干警359人。 2005年底,省法院内设机构22个: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法官管理处、教育培训 处、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 、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与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审判监督庭 、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研究室(审判委员会办公室)、技术室、法警总队、行政装备 管理处、离退休干部处、机关党委、纪检组(监察室);设司法鉴定中心、机关服务中 心、信息中心3个事业单位。行政编制405名,事业编制55名,实有干警439人。 1991-2005年省法院历任负责人一览表 表2-1 ┌───┬───┬────────┬──┐ │姓名 │职务 │任职时间 │备注│ ├───┼───┼────────┼──┤ │宇培杲│院长 │1990.03-1998.04 │ │ ├───┼───┼────────┼──┤ │尹忠显│院长 │1998.04- │ │ ├───┼───┼────────┼──┤ │蒋永昶│副院长│1983.07-1993.05 │ │ ├───┼───┼────────┼──┤ │谢金城│副院长│1984.04-1991.11 │ │ ├───┼───┼────────┼──┤ │孟昭科│副院长│1986.05-2003.05 │ │ ├───┼───┼────────┼──┤ │史怀昌│副院长│1989.06-1996.11 │ │ ├───┼───┼────────┼──┤ │高新亭│副院长│1991.08-1993.09 │ │ ├───┼───┼────────┼──┤ │周玉华│副院长│1991.10-1993.03 │ │ │ │ │1998.04- │ │ ├───┼───┼────────┼──┤ │严惠涛│副院长│1993.05-1998.07 │ │ ├───┼───┼────────┼──┤ │李德蓉│副院长│1993.05-1999.08 │ │ ├───┼───┼────────┼──┤ │王建宗│副院长│1993.09-2001.04 │ │ ├───┼───┼────────┼──┤ │郝明金│副院长│1996.12- │ │ └───┴───┴────────┴──┘ 续表 ┌───┬─────┬────────┬──┐ │姓名 │职务 │任职时间 │备注│ ├───┼─────┼────────┼──┤ │霍力民│副院长 │1999.04- │ │ ├───┼─────┼────────┼──┤ │孙元华│副院长 │1999.08-2004.02 │ │ ├───┼─────┼────────┼──┤ │丁义军│副院长 │2001.04- │ │ ├───┼─────┼────────┼──┤ │侯建军│副院长 │2004.04- │ │ ├───┼─────┼────────┼──┤ │刘爱卿│副院长 │2005.09- │ │ ├───┼─────┼────────┼──┤ │李滋茂│纪检组长 │1990.08-1994.02 │ │ ├───┼─────┼────────┼──┤ │段成钢│纪检组长 │1994.02-1994.12 │ │ ├───┼─────┼────────┼──┤ │张光君│纪检组长 │1995.01-1999.08 │ │ ├───┼─────┼────────┼──┤ │蒋承奎│纪检组长 │1999.08- │ │ ├───┼─────┼────────┼──┤ │张盛昌│纪检组长 │2006.02- │ │ ├───┼─────┼────────┼──┤ │高新亭│政治部主任│1993.05-1993.09 │兼任│ ├───┼─────┼────────┼──┤ │霍力民│政治部主任│1994.10-1999.04 │ │ ├───┼─────┼────────┼──┤ │侯建军│政治部主任│2000.09-2003.12 │ │ ├───┼─────┼────────┼──┤ │李勇 │政治部主任│2003.12- │ │ └───┴─────┴────────┴──┘ 二、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 中级法院。1991年,全省共有16个中级法院和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青岛海事 法院2个专门法院。1993年1月,成立莱芜市中级法院。1995年3月,根据省委、省人 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依法理顺东营市政法体制的决定》,撤销胜利油田中级法院, 东营市中级法院开始独立办公。1999年6月30日,青岛海事法院纳入国家司法行政体 制,由省委、省政府和省法院共同管理。至2005年底,全省有17个中级法院和济南铁 路运输中级法院、青岛海事法院2个专门法院。 基层法院。1991年,全省共有基层法院140个(含铁路运输基层法院3个)。1991年 ,设立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1993年,设立莱芜市莱城区法院、莱芜市钢城区 法院。1995年,撤销临沂市中级法院,设立临沂市兰山区法院、临沂市罗庄区法院、 临沂市河东区法院。2001年,设立淄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2002年,设立济 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2003年,设立泰安市高新区法院。2004年,设立日照 市岚山区法院。2005年7月,设立菏泽市经济开发区法院。截至2005年底,全省有基 层法院149个。 山东省中级法院、基层法院设置一览表(2005年) 表2-2 ┌─────────┬─────────────────────────┐ │中级法院 │基层法院 │ ├─────────┼─────────────────────────┤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历下区人民法院、市中区人民法院、槐荫区人民法院、天│ │ │桥区人民法院、历城区人民法院、长清区人民法院、章丘│ │ │市人民法院、平阴县人民法院、济阳县人民法院、商河县│ │ │人民法院、高新区人民法院 │ ├─────────┼─────────────────────────┤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南区人民法院、市北区人民法院、四方区人民法院、黄│ │ │岛区人民法院、李沧区人民法院、崂山区人民法院、城阳│ │ │区人民法院、胶南市人民法院、胶州市人民法院、平度市│ │ │人民法院、莱西市人民法院、即墨市人民法院 │ ├─────────┼─────────────────────────┤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张店区人民法院、临淄区人民法院、淄川区人民法院、博│ │ │山区人民法院、周村区人民法院、桓台县人民法院、高青│ │ │县人民法院、沂源县人民法院、高新区人民法院 │ ├─────────┼─────────────────────────┤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区人民法院、峄城区人民法院、山亭区人民法院、薛│ │ │城区人民法院、台儿庄区人民法院、滕州市人民法院 │ ├─────────┼─────────────────────────┤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东营区人民法院、河口区人民法院、广饶县人民法院、垦│ │ │利县人民法院、利津县人民法院 │ ├─────────┼─────────────────────────┤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芝罘区人民法院、福山区人民法院、牟平区人民法院、莱│ │ │山区人民法院、开发区人民法院、招远市人民法院、莱州│ │ │市人民法院、栖霞市人民法院、蓬莱市人民法院、长岛县│ │ │人民法院、海阳市人民法院、莱阳市人民法院、龙口市人│ │ │民法院 │ ├─────────┼─────────────────────────┤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坊子区人民法院、潍城区人民法院、奎文区人民法院、寒│ │ │亭区人民法院、诸诚市人民法院、高密市人民法院、安丘│ │ │市人民法院、昌邑市人民法院、青州市人民法院、寿光市│ │ │人民法院、临朐县人民法院、昌乐县人民法院 │ ├─────────┼─────────────────────────┤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区人民法院、任城区人民法院、曲阜市人民法院、邹│ │ │城市人民法院、兖州市人民法院、金乡县人民法院、鱼台│ │ │县人民法院、嘉祥县人民法院、梁山县人民法院、泗水县│ │ │人民法院、微山县人民法院、汶上县人民法院 │ └─────────┴─────────────────────────┘ 续表 ┌──────────┬─────────────────────────┐ │中级法院 │基层法院 │ ├──────────┼─────────────────────────┤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山区人民法院、岱岳区人民法院、新泰市人民法院、肥│ │ │城市人民法院、宁阳县人民法院、东平县人民法院、高新│ │ │区人民法院 │ ├──────────┼─────────────────────────┤ │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环翠区人民法院、荣成市人民法院、文登市人民法院、乳│ │ │山市人民法院 │ ├──────────┼─────────────────────────┤ │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港区人民法院、岚山区人民法院、莒县人民法院、五莲│ │ │县人民法院、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城区人民法院、钢城区人民法院 │ ├──────────┼─────────────────────────┤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兰山区人民法院、河东区人民法院、罗庄区人民法院、沂│ │ │南县人民法院、莒南县人民法院、平邑县人民法院、蒙阴│ │ │县人民法院、临沭县人民法院、沂水县人民法院、苍山县│ │ │人民法院、费县人民法院、郯城县人民法院 │ ├──────────┼─────────────────────────┤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德城区人民法院、禹城市人民法院、乐陵市人民法院、宁│ │ │津县人民法院、齐河县人民法院、陵县人民法院、临邑县│ │ │人民法院、平原县人民法院、武城县人民法院、夏津县人│ │ │民法院、庆云县人民法院 │ ├──────────┼─────────────────────────┤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昌府区人民法院、临清市人民法院、冠县人民法院、高│ │ │唐县人民法院、阳谷县人民法院、莘县人民法院、茌平县│ │ │人民法院、东阿县人民法院 │ ├──────────┼─────────────────────────┤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滨城区人民法院、无棣县人民法院、阳信县人民法院、惠│ │ │民县人民法院、邹平县人民法院、博兴县人民法院、沾化│ │ │县人民法院 │ ├──────────┼─────────────────────────┤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牡丹区人民法院、曹县人民法院、郓城县人民法院、巨野│ │ │县人民法院、单县人民法院、成武县人民法院、定陶县人│ │ │民法院、东明县人民法院、鄄城县人民法院、开发区人民│ │ │法院 │ ├──────────┼─────────────────────────┤ │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济南铁路运输法院、青岛铁路运输法院、徐州铁路运输法│ │ │院 │ ├──────────┼─────────────────────────┤ │青岛海事法院 │ │ └──────────┴─────────────────────────┘ 截至2005年底,全省法院共有干警20497人。其中,省法院机关439人、中级法院 3369人、基层法院16689人,分别占全省法院干警总人数的2.2%、16.4%和81.4%。人 民法庭干警3431人,占基层法院干警总人数的20.6%。全省法院干警本科(含,下同) 以上学历的13676人(其中硕士研究生416人、博士研究生14人),占干警总人数的66. 7%。其中,省法院本科以上337人,占省法院机关干警总人数的76.8%;中级法院248 7人,占中级法院干警总人数的73.8%;基层法院10861人,占基层法院干警总人数的 65.2%。全省法院干警中,35岁以下的7036人,占干警总人数的34.3%,50岁以上的1 685人,占8.2%。审判业务部门(刑事、民事、行政、立案、审监、执行)干警13544人 (含人民法庭),占干警总人数的66.1%;综合行政部门干警5754人,占26.6%。全省法 院有院长、副院长803人,庭长、副庭长5155人。全省法院具有助理审判员以上审判 职务的13205人,占干警总人数的64.4%,其中,审判员12187人,助理审判员1018人 。在法官队伍中,研究生以上学历的261人,占法官总人数的2%;本科学历的8892人 ,占67.3%;大专学历的3380人,占25.6%;其他672人,占5.1%。在审判业务部门中 ,立案庭人员1578人,占审判业务部门人员的11.6%;民庭(含人民法庭)人员6599人 ,占48.7%;刑事审判人员1187人,占8.8%;行政审判人员740人,占5.5%;审判监督 庭人员755人,占5.6%;执行人员2686人,占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