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社会捐赠款物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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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5·12”"地震刚刚发生、社会捐赠尚未充分发动的情况下,山东省首先从财
政和其他社会捐赠中划拨资金, 汇给灾区。5月12日,省委、省政府向四川省委、省
政府提供300万元财政性捐赠资金。5月13日,省慈善总会向四川省慈善总会汇去50万
元善款; 省财政厅拨付省民政厅700万元,用于采购灾区急需的棉衣、棉被等救灾物
资; 省红十字会向灾区捐赠130万元。各市迅速行动,纷纷向灾区捐赠。烟台市向绵
阳市、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和都江堰市捐赠260万元,潍坊市向成都市慈善总会捐赠
100万元,淄博市向德阳市捐赠100万元,临沂市捐赠100万元和价值100万元的救灾物
资。 济南、东营、泰安市向省救灾捐赠办公室各提供200万元,德州市向省救灾捐赠
办公室提供100万元,用于支援灾区抗震救灾。
随着全社会向地震灾区捐赠热潮的形成,山东省接收支援地震灾区的社会赈灾资
金量迅速增加, 赈灾资金也快速向灾区拨付。省级社会捐赠资金拨付和使用:1. 直
接拨付资金。5月17日,省财政汇缴专户向四川省慈善总会拨付600万元;省慈善总会
向四川省慈善总会拨付400万元。 5月18日,省红十字会向四川省红十字会拨付120万
元。5月20日,省财政汇缴专户向四川省财政厅拨付1000万元。2. 采购救灾应急救援
器材、设备等。5月26日,省财政汇缴专户向省卫生厅拨付200万元,用于抗震救援医
疗队的药品、 医疗器械及救援经费等支出。5月29日,省财政汇缴专户向省民政厅拨
付500万元,用于采购应急救援、通信、照明等器材。6月12日,省慈善总会向山东巨
力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拨付1852.48万元, 用于采购挖掘机、推土机等大型设备。省
财政汇缴专户向省民政厅拨付100万元, 购置四川丰田普拉多2.7GX越野车2台;省财
政汇缴专户向莱芜钢铁集团拨付426.35万元,用于山东省援川前线指挥部临时驻地建
设设备支出。6月16日,省财政汇缴专户向荣成华泰汽车有限公司拨付186万元,用于
购买10辆华泰圣达菲越野车支援绵阳市救灾工作; 6月17日,省财政汇缴专户支付地
震灾区装备费471.6万元; 6月18日,省财政汇缴专户拨付948.2万元用于购买抢险救
援设备。3. 救治来山东的灾区伤员。按照灾区来鲁伤员每户2000元零花钱、每人5万
元医疗生活补助费标准, 5月29日,省慈善总会向5所省属医院拨付770万元,其中,
拨付省立医院175万元,齐鲁医院185万元,省千佛山医院180万元,省交通医院180万
元,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50万元。向四川省拨付灾区肢残伤员康复费用28.4万元。
4. 补助北川农民永久性住房建设。7月6日、7月30日,山东省先后向北川羌族自治县
重建委员会拨付1.8亿元和3.8亿元,后再次拨付1.6亿元。5. 用于北川抗洪救灾。向
北川羌族自治县重建委员会拨付抗洪救灾资金3000万元。 6. 帮助北川购买临时医疗
卫生机构设备。9月28日,向省卫生厅拨付607万元,用于购置北川羌族自治县临时医
疗卫生机构设备。
山东省各级党员交纳的"特殊党费"71637.45万元全部汇交中央组织部"特殊党费"
账户,用于支援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山东省社会各界捐赠的各种救灾物资
向灾区调拨的情况,详见本志第四章第一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