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食品卫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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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20时30分,卫生部通知山东省向地震灾区紧急派出80人的卫生监督队伍。
省卫生厅连夜在全省组织112名卫生监督员、 16辆执法监督车组成支援四川地震灾区
卫生监督队,配备了卫生监督检验设备和有关物资。
5月20日9时,省直卫生监督队出发,副省长王随莲为其送行。省卫生
厅法制与监督处副处长许洪昌任党支部书记、队长,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孙效
辉任党支部副书记、副队长。在地震灾区期间,省直卫生监督队协助绵阳市平武县制
定《平武县特大地震灾后公共卫生应急预案(施行)》,编印《地震灾后食品卫生特
别警示》 、《地震灾后饮水卫生特别警示》、《防大疫口诀》等卫生宣传材料2万余
份,及时发放到受灾群众、救援人员及餐饮单位负责人手中。
5月20日, 济南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由书记、所长刘青先领队,带领15名卫生监
督员、6名驾驶员和4辆卫生监督车组成济南市卫生监督队,23日到达绵阳市平武县南
坝镇, 负责全镇5个片区的受灾群众集中安置场所和救灾人员集中生活点食品和饮用
水的卫生监督工作。 5个片区中,旧洲和石头坝两处距指挥部较远,且道路难行,为
保证监督效果和人员安全,济南市卫生监督队派出监督员驻这两个片区,详细了解当
地的具体情况,做好卫生监督工作,确保受灾群众食品及饮用水卫生安全。6月9日上
午,济南市卫生监督队接到平武县军地联合指挥部电话,因下大雨南坝镇的救灾物资
食品分发点进水,希望监督队能根据雨后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并给予技术指
导。经现场检查发现,分发点物品较多,食品摆放不合理。监督队员立即同物资发放
人员一起,对水淹食品进行处理,同时要求物资发放人员将包装破损的食品立即销毁,
并根据有关要求对各类食品的储存和摆放进行科学指导,有效地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
5月21日, 滨州市卫生监督队到达绵阳市安县,立即对社区医疗救助点及灾民安
置点开展调查,了解疫情控制情况,对各站点防疫工作进行指导,调查饮食、饮用水
卫生状况,并对生活饮用水进行现场快速检测。针对部分安置点生活饮用水消毒达不
到卫生要求,环境卫生条件差,无防蚊防蝇设施的现状,卫生监督队提出具体指导意
见, 紧急设计印制、发放"山东省滨州市卫生防疫队便民服务卡"和"饮水消毒剂使用
说明", 及时发放消毒剂,对灾民安置点开展全面环境消毒,并在安置点向灾民讲解
救灾防病卫生知识,积极开展健康教育。5月24日,队员们清运垃圾1.5吨,喷洒消毒
液300公斤, 消杀面积4000平方米,投掷灭鼠毒饵10包,发放消毒片1000片、使用说
明书150张、便民服务卡150张,接受健康咨询200余人。
5月22日, 日照市、枣庄市、菏泽市卫生监督所共计52名监督员、10辆卫生执法监督
车到达都江堰市。两日内监督检查乡镇33个,居民临时安置点39个,对乡镇及居民临
时安置点的食品、生活饮用水、传染病防治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共检查集中
式供水点17个,市政供水点13个,消
防供水点5个,瓶装供水点31个,采集水样9份,指导幸福镇建设可供3000余人就餐的
食堂,确保都江堰市受灾群众食品、饮用水、传染病防治及环境卫生安全。
6月7日上午,泰安市选派14名业务骨干组成的第二批卫生监督队启程奔赴平武县。
在地震灾区,队员们每日翻山越岭、进村入户,步行20余公里,执行灾区卫生监督任
务,科学指导灾民防病救灾。卫生监督队发现山谷中有4户灾民的饮用水管道被震断,
只能靠饮用山泉水维持生活,立即进行水质检测和消毒,消除饮用水卫生隐患。

图3-9 6月7日,山东省卫生监督队员在灾区监督检查商店食品卫生情况。(省卫
生厅供稿)

6月9日,威海市卫生监督队13名队员抵达平武县南坝镇檬子树村安置点,与莱芜
市卫生监督队进行交接后, 负责檬子树村安置点饮用水和食品监督监测工作。至6月
28日,队员们坚持每天对饮用水监测4次以上,雨天增加 1? 2次,不断摸索规律,调
整消毒剂投入量,保证饮用水合格。共检查饮用水源10余次,末梢水质监测120余次。
卫生监督灾民9000多户次,对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点等环境卫生监督45次,检查灾民
生活灶点4500户次,商店和集中供餐点60户次,医疗救助点和医疗垃圾点60次,检查
临时学校10次。每天坚持巡查就诊,分析病人病情,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灾民无肠道
传染病等疾病的发生。
为建立地震灾区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地震灾区在恢复重建时
期不发生重大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和饮水肠道传染病,7
月8日, 省卫生厅制定《卫生监督所救灾防病卫生应急预案》和《山东省对口支援北
川卫生监督防病工作规程(暂行)》。
《卫生监督所救灾防病卫生应急预案》规定,在省卫生厅的统一领导下,依法加
强食品及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和管理;密切关注灾害所引发的食源性、水源性及其他
公共卫生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少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水源性疾病及其他
危害人群健康事件的发生。成立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救灾防病卫生应急领导小组,
由所领导、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协调各有关科室,将灾区
卫生监督防病工作纳入当地救灾、生产自救、重建家园的工作中。法制稽查办公室负
责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食品卫生、环境卫生、传染病监督和职业(放射)卫生4
个专业组和1个后勤保障组。 预案明确了预警与预防机制,实行信息监督,搞好灾情
监测,主要收集救灾防病各类信息,包括灾情范围、受灾人数、救灾防病能力,急需
寻求的援助、疫情隐患等。搞好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测,受灾地区实行食物中毒日报
和"零"报告制度;加强食品和水源监测力度,增加监测频次,确保灾期内食品和饮用
水的安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上报卫生监督救灾防病信息。

图3-10 6月21日,山东省卫生监督队员在灾区对居民饮用水进行快速检测。(省
卫生厅供稿)

《山东省对口支援北川卫生监督防病工作规程(暂行)》规定,卫生监督对口支
援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山东省负责帮助北川羌族自治县恢复、重建卫生监
督体系,给予一定数量的卫生监督人力支持,加强对北川羌族自治县卫生监督人员培
训,参与并指导乡、村卫生监督工作。山东对口支援北川卫生监督队要与北川卫生监
督队伍密切配合,明确分工,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网格化管理,驻点监督和巡
回监督相结合,做到职责、任务、责任"三落实",实现卫生监督的全覆盖。派出的卫
生监督人员中,原则上食品卫生监督人员应占70%,饮用水卫生监督人员占30%,其中
要有熟悉快速检测和食物中毒调查处理的人员。灾区卫生监督工作要突出重点,切实
做好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管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和饮水肠道
传染病。重点加强灾区城镇集中供水以及灾民集中安置点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加强灾区集中供餐单位餐饮原料采购、储存、加工以及餐饮具消毒的卫生监督管理工
作;加强恢复重建期间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加强灾区食品和
饮用水安全卫生知识的宣传。帮助受灾地区尽快恢复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能力以及食品
和饮用水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加强对当地卫生监督人员的培训,促进当地卫生监督机
构能力建设,确保灾区卫生监督工作有效、有序开展。受灾县的临时卫生防疫和卫生
监督工作设施,与临时医疗机构同步建设。各卫生监督工作队要摸清所负责的乡镇食
品生产经营者、生活饮用水和医疗机构基本底数,登记造册,根据国家有关食品、生
活饮用水等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规范要求,进行必要的水质和食品卫生快速检测,提
出切实可行的指导意见,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确保做到卫生监督工作村村全覆盖,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或向有关部门通报,及时
消除安全隐患。受灾群众安置场所、救灾人员集中生活点、学校和建筑工地等集中供
餐单位每天监督频次不少于1次; 其他比较分散的单位根据交通情况确定监督频次,
原则上每周不少于1次。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提高群众的卫生防病意识。换防时,
工作和资料交接要完整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