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建设规划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1991-2000年山东黄河蓄滞洪区、滩区安全建设规划》 根据黄河防总1989年11月《关于进行蓄滞洪区安全建设规划工作的通知》 精神,1990年4月,山东河务局编制《1991-2000年山东黄河蓄滞洪区、滩区安 全建设规划》,并于5月上报黄委。 规划目标为:至2000年,出现洪水时,保证居民生命安全,尽量减少损 失。规划建设主要内容为:避水台、避水村台、迁安撤退道路及桥涵、通讯 警报和救生设备,另外编列部分滩区群众外迁项目。 规划方案采取就地避洪和临时撤离相结合的方案。山东黄河滩区共居住 60.17万人,对居住村庄距大堤或山坡较近的部分群众21.69万人,鼓励其迁 往大堤背河或上山居住,不能迁移的,洪水漫滩临时撤离;对居住村庄距大 堤或山坡较远的群众36.28万人,为其修建村台和避水台避洪;长清老城区集 中居住的2.2万人继续在已修筑的护城堤内避洪。 规划标准为村台台顶面积每人50平方米,避水台台顶面积每人5平方米, 台顶高程超出设防水位1米,边坡1∶2;迁安撤退道路为沥青路面,宽6米; 市(地)、县(市、区)、乡(镇)防指分别配备通讯无线电台1台,每个自然村和 指挥部配备单机1—2部,每乡(镇)配备区内警报系统1—2处;按村配备救生 船,每500人一艘,并为各县、乡(镇)配备冲锋舟;每个乡(镇)设指挥楼,每 个自然村设水位观测尺、吃水井等。 至2000年,规划滩区群众外迁12万人,修做村台、避水台土方5620.74万 立方米,修筑撤退道路223.85公里、桥涵24座,配备简易救生船1310艘、冲锋 舟720艘,配备无线电台82部、单机962部、警报系统91处,新建指挥楼38座, 设置水位观测尺84 8处,打村台吃水井333眼,修建村台排水沟1332条。总投 资43726.94万元,其中,国家补助24719.25万元,地方自筹19007.69万元。 (二)《2001-2005年山东黄河滩区安全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 1996年8月,黄河洪水过后,省政府对部分黄河滩区村庄实施外迁和修建 避水工程,但由于滩区范围广、人口多、工程量巨大,至2000年,滩区安全 仍存在许多问题。为此,水利部要求开展黄河下游滩区安全建设可行性研究 工作。根据水利部要求及黄委安排,受省计委委托,2001年4月,山东黄河勘 测设计研究院编制《2001-2005年山东黄河滩区安全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简 称《2001-2005年可研报告》),5月,由省计委报送黄委。 《2001-2005年可研报告》 确定滩区安全建设设计洪水为20年一遇,采用 2000年水平。工程标准为:村台台顶面积为每人60平方米,台顶高程为设计 洪水位加超高1米;外迁村庄人均台顶面积60平方米,补助建房标准人均20平 方米,每平方米补助3 00元;撤退道路按三级沥青碎石路面设计,主干道路 面宽8米,其他路面宽6米。 黄河下游20年一遇各站洪水流量及水位设计情况表(2000年水平) 表4-18 ┌──────────┬───┬───┬───┬───┬───┬───┐ │站名 │花园口│高村 │孙口 │艾山 │泺口 │利津 │ ├──────────┼───┼───┼───┼───┼───┼───┤ │设计流量(立方米每秒)│12370 │10480 │10320 │10000 │10000 │10000 │ ├──────────┼───┼───┼───┼───┼───┼───┤ │设计水位(米) │93.86 │63.43 │48.93 │43.93 │33.71 │15.54 │ └──────────┴───┴───┴───┴───┴───┴───┘ 说明:设计水位为黄海高程。 《2001-2005年可研报告》 共安排外迁村庄163个,人口10.98万人,建房 219.7万平方米;安排就地避洪村庄340个,就地避洪人口24.89万人,修做村 台土方6536.68万立方米,完成达标村台台顶面积1493.67万平方米;规划2个 县城263个村庄29.45万群众临时撤退,新改建撤退道路375.48公里、撤退桥涵 155座。规划项目总投资2971 81万元,其中,国家补助217537万元,地方自筹 79644万元。 二、项目建设 (一)村台建设 1986-1995年,国家继续以补助投资的方式安排滩区村台建设。这一时期 滩区安全建设主要由山东河务局负责管理。补助投资计划由山东河务局下达 至有关市级河务局,市级河务局下达至有关县级河务局。县级河务局按照计 划将建设任务分解到有关乡、村,再由群众自行组织进行村台建设,河务部 门对完成土方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验收,按照建设计划和进度将国家补助 资金发给村民。由于村台建设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滩区群众有很大积极 性,实际完成土方数量一般都要超过计划工程量。滩区群众修建村台和房台, 1986年, 每立方米土方国家补助约0.3元;1988年,每立方米补助投资增加为 0.6元。1992年,开始利用国家以工代赈投资补助滩区安全建设,修做村台和 房台,补助标准为每立方米1.5元。滩区安全建设主要集中在滩区面积较大的 菏泽地区和济南市, 其中, 菏泽地区安排最多, 安排投资1319万元,土方 1121.7万立方米;其次是济南市,安排投资1012万元,土方828.6万立方米; 其他市(地)由于滩区面积相对较小,投资和工程量较少。 1986-1995年山东黄河滩区安全建设计划安排统计表 表4-19 ┌──┬────────┬─────────┬──┐ │年份│国家计划安排补助│计划修做村台、房台│备注│ │ │投资(万元) │土方(万立方米) │ │ ├──┼────────┼─────────┼──┤ │1986│70.0 │220.0 │ │ ├──┼────────┼─────────┼──┤ │1988│162.0 │270.0 │ │ ├──┼────────┼─────────┼──┤ │1989│54.0 │90.0 │ │ ├──┼────────┼─────────┼──┤ │1990│60.0 │100.0 │ │ └──┴────────┴─────────┴──┘ 续表 ┌──┬────────┬─────────┬────┐ │年份│国家计划安排补助│计划修做村台、房台│备注 │ │ │投资(万元) │土方(万立方米) │ │ ├──┼────────┼─────────┼────┤ │1991│102.0 │170.0 │ │ ├──┼────────┼─────────┼────┤ │1992│1400.0 │933.3 │以工代赈│ ├──┼────────┼─────────┼────┤ │1993│565.0 │366.7 │以工代赈│ ├──┼────────┼─────────┼────┤ │1994│301.0 │200.0 │以工代赈│ ├──┼────────┼─────────┼────┤ │1995│255.5 │170.0 │以工代赈│ ├──┼────────┼─────────┼────┤ │合计│2969.5 │2520.0 │ │ └──┴────────┴─────────┴────┘ (二)预警设施 为了在大水时能够及时发布洪水信息,确保蓄滞洪区、黄河滩区群众在 洪水到来前安全转移,1990年开始,黄河防总先后为东平湖滞洪区和东明、 鄄城、长清、平阴、济阳、章丘等县(市)黄河滩区配备防汛预警和反馈系统, 至1992年完成。 黄河滩区、蓄滞洪区预警系统分为发射和接受2个子系统。预警发射系 统在沿黄地区建有6个发射站,其中东平湖滞洪区1个,安设在梁山县城龟山 顶,覆盖整个东平湖滞洪区和梁山县黄河滩区;菏泽地区2个,安设在东明 霍寨险工和鄄城县河务局,分别覆盖东明、鄄城黄河滩区;济南市3个,安 设在平阴、长清、济阳,分别覆盖平阴、长清、济阳和章丘4县黄河滩区。 预警接受系统由分布在山东黄河滩区、蓄滞洪区的1258台接受机组成,其中 菏泽地区250台,东平湖水库546台,济南市462台。19 95年,黄河防总要求, 发射台、接收机由河务部门统一管理,当年有41台因地方管理不善,没能收 回。 预警反馈系统是为配合预警接受系统而建立的。1995年,国家防指配发 有关滩区安全建设设备。当年6月15日,预警反馈系统发放安装调试到位。主 要有:基地台13部,安装在有关市(地)、县(市、区)河务(管理)局;车载台58 部,作为固定台安装在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政府或河务部门专人负责管 理;移动电话575部,非汛期由河务部门保管,出现大洪水时,发放到乡镇政 府和有关村庄。 1996年,黄河防总对预警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预警反馈系统存在一些问 题,主要表现为接收机损坏、丢失严重,发射系统易出故障,反馈系统设备 配置不完善,无备用电源,可靠性差。鉴于黄河滩区、蓄滞洪区广播、电视 已比较普及,充分利用传播媒体,可以满足预警反馈需要,对已建预警系统 自然淘汰,不再进行大量维护。200 1年4月,山东河务局《山东黄河改革发 展五年计划》提出,2002年汛前,建立以广播电视、电信为主体的黄河防汛 预报警报系统。2002年,省防指要求菏泽、济南及东平湖防指逐步完成预警 由专业通道向公众通道过渡工作。2003年起,原建预警和反馈系统基本不再 使用。 (三)滩区村庄搬迁及筑台 “96·8”洪水后,为从根本上解决滩区群众安全问题,省政府在调查研 究基础上,决定将部分滩区村庄迁出滩外,不能迁出的加高加固村台,力争 用3年左右的时间完成。滩区村庄搬迁总的原则为:一是先易后难、先急后 缓,优先解决好受灾群众的安全越冬住房;二是以救灾安置为主,量力而行; 三是学校建设与村庄搬迁同步进行,优先安排,适当达标;四是坚持自力更 生为主,政府补助为辅,主要靠滩区群众自救自建;五是坚持质量第一,注 意节约土地。在搬迁建设中,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调整土地、统一选址定点、 统一规划布局,并与小城镇建设、市场建设相结合,小村适当合并。 山东黄河滩区村庄搬迁、筑台工作,省政府明确由省建委负责,下设黄 河滩区村庄搬迁办公室。相关市(地)、县(市、区)、乡(镇)政府成立相应的建 设领导小组或指挥部,各有关县(市、区)均成立黄河滩区村庄搬迁办公室, 具体负责部门协调、前期工作、计划管理、资金使用、项目验收等事宜。 1996年,省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决定,3年安排3.1亿元用于山东黄河滩 区村庄搬迁筑台补助,其中省财政负担2.65亿元,省民政厅负担1500万元, 要求山东河务局向水利部申请补助投资3000万元。 1998年6月,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水利部联合下达黄河滩区村庄搬迁、 筑台等安全建设试点项目国家补助投资900万元,计划用于15225户滩区群众 搬迁。8月10日,省计委、省水利厅、山东河务局联合下发《关于转发国家安 排我省行蓄洪区安全建设试点项目1998年投资计划及管理办法的通知》,安 排黄河滩区1998年安全建设试点项目投资计划270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900万 元,地方配套投资1800万元。12月25日,黄委在水利基建投资计划中安排山 东黄河滩区安全建设国家补助投资2100万元。 对在滩区村庄搬迁、筑台过程中遇到的土地调整问题,经省建委和省农 业厅认真研究并报请省政府批准,允许打破原生产队界限调整土地,使土地 调整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为了节约土地和减少基础设施投资,利用堤外的荒 地、薄地、山坡地等非耕地安排迁建村庄,适当合并小村。鄄城李进士堂乡 把滩区十余个小而分散的村庄向乡驻地集中,使原来不到2000人的小集镇变 成一个上万人的小城镇,既节约大量耕地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又促进了当 地经济的发展。 在搬迁中,除国家及省政府补助资金外,市(地)、县(市、区)政府也千方 百计筹措资金。其间,沿黄各级政府筹集和社会捐助到位的搬迁资金6253万 元,其中各级政府筹集3685万元,发动干部群众捐助2568万元。截至1999年 底,有168个滩区村庄迁至滩外,外迁人口8.89万人;有527个滩区村庄进行 了村台加高加固,山东黄河滩区村台台顶面积1689.88万平方米,其中达到设 计防洪标准的村台面积302.82万平方米,共有33.9万人受益。 (四)省计委安排项目 1998年开始,由于投资管理体制发生变化,国家对黄河下游滩区安全建 设从黄河下游治理项目中划出,投资计划不再通过黄委下达。滩区安全建设 交由地方政府管理,省政府明确由省建委具体负责,黄河河务局不再参与滩 区安全建设的管理。 1998-2004年省计委安排黄河滩区安全建设资金计划情况表 表4-20 ┌────┬──────┬───────────┬────────────────────────┐ │时间 │计划下达单位│投资(万元) │资金用途 │ │ │ ├───┬───┬───┤ │ │ │ │合计 │国家 │地方 │ │ ├────┼──────┼───┼───┼───┼────────────────────────┤ │1998.10 │省计委 │8000 │4000 │4000 │黄河滩区村庄搬迁及村台修筑 │ ├────┼──────┼───┼───┼───┼────────────────────────┤ │1999.12 │省计委 │6000 │3000 │3000 │黄河滩区村庄搬迁、村台修筑及撤退道路、桥涵修建等│ ├────┼──────┼───┼───┼───┼────────────────────────┤ │2000.08 │省发展计划委│1578 │600 │978 │黄河滩区撤退道路、桥涵建设及村台加高加固 │ ├────┼──────┼───┼───┼───┼────────────────────────┤ │2003.11 │省发展计划委│7500 │5000 │2500 │黄河滩区水毁学校、供电设施修复和重建 │ │ │省水利厅 │ │ │ │ │ ├────┼──────┼───┼───┼───┼────────────────────────┤ │2003.12 │省发展计划委│6610 │3910 │2700 │东明黄河滩区2300户灾民迁安及配套设施建设补助 │ ├────┼──────┼───┼───┼───┼────────────────────────┤ │2004.01 │省发展计划委│6890 │4118 │2772 │东明黄河滩区2422户灾民迁安及配套设施建设补助 │ ├────┼──────┼───┼───┼───┼────────────────────────┤ │合计 │ │36578 │20628 │15950 │ │ └────┴──────┴───┴───┴───┴────────────────────────┘ 1998-2000年计划投资15578万元,主要用于黄河滩区村庄搬迁、村台修筑及撤 退道路等,省建委为主管部门,有关县(市、区)建委为建设单位;2003年11 月,省计委计划投资7500万元,主要用于2003年秋汛滩区学校、供电设施和 滩区安全设施等水毁工程的修复和重建;2003年12月、2004年1月,国家安排 山东黄河滩区移民迁建工程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8028万元,主要用于东明滩 区群众移民迁建安置, 共4722户、21464人,国家补助投资平均每户1.7万元 (其中1.5万元用于补助灾民建房,0.2万元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省水利厅 为山东黄河滩区移民迁建和灾后建设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移民安置点 的选址和有关工程的建设、移民新村公用基础设施等方案的审查、组织项目 竣工验收等。 1998-2004年,省计委共安排黄河滩区安全建设、灾后重建及移民搬迁项 目投资36578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0628万元,市 (地) 、县(市、区) 配套投资 15950万元。安排项目涉及9市(地)的21个县(市、区)。 (五)亚行贷款项目 1999年5月,亚行代表来中国考察,中国政府提出北部防洪贷款项目。其 中,黄河洪水管理项目初步拟定为:亚行贷款1.5亿美元(国家统贷统还),中 国政府匹配1.5亿美元。东明、平阴两县黄河滩区避水村台建设列入黄河洪水 管理项目。根据贷款协议和地方政府承诺,由国家投资和利用亚行贷款建设 避水村台以及必要的交通设施,村台建设完成以后,由地方政府负责组织群 众搬迁至台上,公用设施配套主要由地方政府负责,群众搬迁费用原则上自 行解决,政府对困难者给予资助,保证完成搬迁。 东明、平阴黄河滩区亚行贷款项目避水村台工程除国家投资和利用外资 外,地方配套资金5200多万元。2003年8月21日,省政府召开亚行贷款黄河滩 区村台建设项目专题协调会议。其中省级配套2000万元,由省计委、省财政 厅分别承担1000万元, 2 004-2005年按工程建设进度拨付到位。 省级配套的 2000万元资金,补助菏泽市东明县1200万元,补助济南市平阴县800万元。其 余3200多万元配套资金由济南、菏泽市及项目所在县、乡(镇)筹集。 东明县滩区村台建设。2004年2月,黄委批复概算总投资4195万元,其中 内资27 05万元,外资149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黄河滩区内集中建设 避水村台2处,台顶面积60.12万平方米,修做村台土方313.31万立方米,安置 11个自然村9795人,同时新建配套交通道路4.31公里、桥涵3座。黄委安排山 东河务局投资计划合计3738万元,其中内资2414万元,外资1324万元。工程 于2004年5月19日动工,2005年6月底完成主体工程。截至2005年底,共计完成 土方296.25万立方米,台顶面积60.18万平方米,安置11个自然村10247人;完 成交通道路4.31公里、桥涵3座。 平阴县滩区村台建设。2004年10月黄委批复概算总投资5400万元,其中 内资345 0万元,外资195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避水村台7处,台 顶面积64.67万平方米,修做村台土方523.89万立方米,安置12个自然村10128 人,改建交通道路17.4 4公里。黄委于2004年安排国家投资计划3109万元,利 用外资1591万元,合计4700万元。该工程2005年5月12日动工,9月30日完成主 体工程。截至2005年底,共计完成土方476.10万立方米,台顶面积66.75万平 方米,可安置13个自然村10340人;完成交通道路16.7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