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同本, 1925年4月出生,钢城区里辛镇小庙村人。
1931年张同本入私塾读书,后入大庙小学学习,1936年考入颜庄高等小学读书。
“七. 七”事变后,学校停课,张同本被迫休学。1939年6月6日,他应征入伍参加革
命, 编入山东鲁中军区警备一团。1940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后所在部队改称为山
东纵队一旅二团,他所在的部队转战于蒙山、泰山地区,因作战勇敢、战绩卓著,张
同本很快从一名战士升为连副指导员,并被授予“一等战斗模范”称号。
抗战胜利后, 张同本所在部队由一旅改为三师,并于1945年9月奉命经龙口乘船
进军东北。 他先后参加了四平保卫战、四保临江、辽沈战役,立功3次。1948年冬,
辽沈战役胜利后,他所在的部队入关作战,张同本留在了纵队留守处,后调到辽宁省
公安大队任大队长。1950年10月,朝鲜战争爆发,为加强中朝边防,组建了临江边防
团, 张同本任代团长。1951年他调任辽宁省公安总队军法处处长。1954年7月调南京
军事学院基本系二班学习, 1958年9月毕业后回辽宁省军区任军务处长。1963年调营
口军分区任参谋长, 1968年9月调任抚顺军分区副司令员,1979年调回营口军分区任
正师职顾问,1982年离休。
张同本
张同本, 1925年4月出生,钢城区里辛镇小庙村人。
1931年张同本入私塾读书,后入大庙小学学习,1936年考入颜庄高等小学读书。
“七. 七”事变后,学校停课,张同本被迫休学。1939年6月6日,他应征入伍参加革
命, 编入山东鲁中军区警备一团。1940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后所在部队改称为山
东纵队一旅二团,他所在的部队转战于蒙山、泰山地区,因作战勇敢、战绩卓著,张
同本很快从一名战士升为连副指导员,并被授予“一等战斗模范”称号。
抗战胜利后, 张同本所在部队由一旅改为三师,并于1945年9月奉命经龙口乘船
进军东北。 他先后参加了四平保卫战、四保临江、辽沈战役,立功3次。1948年冬,
辽沈战役胜利后,他所在的部队入关作战,张同本留在了纵队留守处,后调到辽宁省
公安大队任大队长。1950年10月,朝鲜战争爆发,为加强中朝边防,组建了临江边防
团, 张同本任代团长。1951年他调任辽宁省公安总队军法处处长。1954年7月调南京
军事学院基本系二班学习, 1958年9月毕业后回辽宁省军区任军务处长。1963年调营
口军分区任参谋长, 1968年9月调任抚顺军分区副司令员,1979年调回营口军分区任
正师职顾问,1982年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