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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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玉法, 1921年3月出生,钢城区艾山街道办事处贤女庙村人。自幼靠讨饭、佣
工为生,性情豪爽,不畏强暴,富有反抗精神。1937年,国民党顽军陈三坎的一支部
队驻扎在蒙阴县张家兰子村(现属新泰市),为巩固和扩充自己的势力,经常带领人
马窜至邻近寨子乡清泉岭、东施家峪、中施家峪、西施家峪、贤女庙等村抢人、抢东
西,寻衅骚扰,无恶无作,严重扰乱了村民的生产和生活。为了保卫家园,上述五个
村成立了“保卫生产联合队”。怀玉法带头参加,自制武器同其他队员一起站岗放哨,
多次打败了敌人的骚扰抢劫。 由于怀玉法工作积极认真, 对敌斗争勇敢,党组织于
1941年3月发展他为中共党员。 1945年,他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兼自卫团指导员。在此
期间,他带领革命群众,配合党的地方武装,积极开展了对敌斗争和支前活动,出色
地完成了党交给的各项任务。
日本投降后,家乡解放。在土改斗争中,怀玉法领导村民反奸诉苦,斗地主、分
田地,发展生产,带领多年受压迫、受剥削的村民翻身当家做主人。1947年,国民党
向解放区发起了重点进攻。地主、土匪借助于国民党反动派的进攻,纷纷出笼,组成
“还乡团”,进行反攻倒算,逮捕、屠杀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为了斗争的需要,怀
玉法参加了“翟镇联防队”,带领民兵与“还乡团”展开了针锋相对的斗争,打击了
敌人的嚣张气焰。 10月,怀玉法参加武工队,继续坚持对敌斗争。1948年4月18日,
怀玉法回家,不料被“还乡团”获悉,“还乡团”出动30多人包围了贤女庙村。怀玉
法通知几位战友安全转移后,他持枪往北跑,被敌人发现。他持枪与敌搏斗,终因寡
不敌众被俘获,押解到中施家峪村。
“还乡团”为了获得中共党组织的情况,当天夜里对怀玉法严刑拷打,威胁利诱,
但他一字不吐。“还乡团”扒了他的上衣和鞋子,在他背上捆上40多斤小麦,引走30
多里崎岖山路,押往新泰县“还乡团”总部菜园村。路经新泰县后尚庄村,又被地主
子弟一顿毒打,他四肢多处骨折,背部和腹部被烟头、香火头烧成蜂窝状。“还乡团”
妄图获知周围一带共产党员的下落,对怀玉法施尽了酷刑。鞭子抽、杠子压、烙铁烙,
他的手腕、脚腕、胯骨、膝盖的韧带被挑断,任凭敌人丧尽天良的百般折磨,他始终
只有一句话“不知道!”最后,惨无人道的“还乡团”员,将他割掉耳朵、鼻子,挖
出双眼,砸光牙齿,剜出舌头,捣断肋骨,剖开小腹,在腰间绑上石头,扔进一口废
井中。怀玉法在井中嗷嗷“大骂”,鲜血溅满了井壁,最后被活活砸死。怀玉法的家
人找了七天七夜,才从废井里打捞出他的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