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秀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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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秀夫, 原名陈洪俊,1914年5月出生,钢城区艾山街道办事处中施家峪村人。
1927年,土匪刘黑七攻破中施家峪村圩寨,大肆抢掠烧杀。陈秀夫家宅被烧光,祖父
被打成重伤而死;母亲、弟弟、妹妹被抢走,被迫重金赎回。后全家逃到章丘靠佣工、
讨饭为生。土匪撤走后,回到家乡,此时他家土地荒芜,无房无衣,极其穷困,陈秀
夫被迫在家务农。因辛勤劳作、勤俭持家,生活渐有起色,他得以在本村读私塾,后
赴黄庄高等小学读书,1934年从师于清末秀才刘子升。1935年至1936年,受众乡亲推
举,他在本村小学教书,1940年到蒙阴县施家峪乡南仓峪村担任抗日小学教师。
陈秀夫受共产党八路军领导的徂徕山起义、黄庄抗日武装起义的影响,思想发生
了较大变化,开始冲破狭隘的家庭观念,积极接受共产党的抗日主张,从事抗日宣传
活动。 1940年6月,经共产党员董玉彬、陈克东介绍,陈秀夫加入中国共产党,10月
被推选为蒙阴县施家峪乡公所乡长。在他的带动下,大哥陈占奎、二哥陈洪春、四弟
陈洪杰及弟媳相继参加革命,被誉为“四子五八路”。他全家被敌人视为眼中钉、肉
中刺,十几口人被迫常年逃荒要饭,躲避敌人的追捕。在此期间,陈秀夫积极发展中
共党员,建立党的基层组织;积极开展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工作;在村级建立了农救会、
妇救会、青救会和地方武装;开展减租减息运动,减轻群众负担,促进了群众觉悟的
不断提高,维护、巩固了基层抗日民主政权。
1941年10月,陈秀夫任新蒙县张黄区区公所副区长,1942年10月任新甫县寨子区
公所区长。 1944年6月他被选调到鲁中南党校学习,10月任新甫县圣井区公所区长兼
区中队队长。在日伪“扫荡”最为频繁的1941年、1942年,面对日益恶化的严峻形势,
陈秀夫带领干部群众反投降、反妥协、反倒退,积极开展对敌斗争。经过党的严格教
育和艰苦的实践锻炼,陈秀夫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能力和执行能力进一步
提高,学习积极,精神乐观,对敌斗争劲头十足。他一面抓动参、支前、加强地方武
装与基层组织建设等政务工作,一面带领区中队配合八路军主力部队作战,反奸防特,
拔除了辖区内的所有日伪据点。
1946年6月, 陈秀夫任章丘县政府司法科科长,1947年评为二等工作模范。1947
年12月他参加泰安地委工作队, 任组长。1948年8月任中共莱芜县茶业区委书记,12
月任莱芜县粮食局局长。 1950年1月至9月在山东分局党校学习,9月至12月在泰安地
委党校学习。1950年12月他任泰安地委工作组组长。
1951年11月,陈秀夫任平阴县县长;1956年6月任中共平阴县委书记,7月任平阴
县委副书记,1959年10月任中共平阴县委书记处书记。他参与组织和领导了全县整党
整风和“三反”、“五反”运动,整顿了党的作风和党的基层组织,有力地抵制了资
产阶级对革命队伍的腐蚀,清除了一批腐败分子,教育挽救了一批干部。组织开展了
农业互助合作化运动,调动和保护了广大干部群众发展生产的积极性,使平阴全县群
众的生产、 生活条件得到较大改善, 财政救济款由每年百余万元减少到十多万元。
1961年9月,陈秀夫任中共平阴县委副书记,1965年3月任中共章丘县委副书记,
1971年任章丘县革委会生产指挥部副指挥,1974年12月任章丘县革委会副主任,1980
年9月任中共章丘县委顾问。 “文化大革命”期间,陈秀夫挨过批斗,蹲过牛棚,精
神与肉体受到摧残,但他始终保持对共产主义事业的无限忠诚,没有因县级党政班子
瘫痪而懈怠,尽力所能地为群众办实事。“文化大革命”后,陈秀夫主动放弃升职的
机会,自愿留在章丘工作。为了抓好章丘的粮食生产,他深入农村田间地头,做了大
量认真、细致的调查。每次出发到农村,他总是轻车简从。他与农民朋友促膝长谈,
倾听群众的心声与呼声,每到一处都详细询问当地的粮食收成、良种推广、水利建设、
农机应用等情况,并一一进行详细纪录。他骑自行车日行几十里路,跑遍了章丘的所
有乡镇,提出了许多务实、合理的指导意见,促进了粮食的增产增收。
陈秀夫一生淡泊名利,作风朴实,工作注重实效,是干部群众的贴心朋友。他严
格自律,从不为自己的升迁及家属、儿女的个人利益向组织伸手提要求。他经常教育
子孙要脚踏实地做工作,靠自己的真才实学干事业。他的子女中,有3人在老家务农,
2人在企业生产第一线工作。
1985年12月,陈秀夫离职休养,享受正地级待遇,1992年2月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