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志·工业综合管理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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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编 石军 主编 刘绪聪 刘晓东 窦守宽 田朴风
张世刚 副主编
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 1999年 3500册 578千字 963页 彩图 18码 78.00

ISBN7-209-02266-X

《山东省志·工业综合管理志》编纂工作始于1987年,1999年公开出版。全书以
篇、 章、节划分层次。全书共分6篇、18章。首篇为管理体制,依次为结构调整、投
资管理、资源管理、生产管理、科技教育。系统记述1840年至1990年间山东地方政权
和有关部门对全省工业经济进行综合管理的历史状况。
山东地处中国东部沿海,资源丰富,交通便利。纺织、食品、陶瓷、冶金、煤炭、
造纸、制革、酿酒等手工业素称发达。19世纪70年代后,地方政府对工业生产管理逐
步加强。
19世纪80年代,官办和官督商办企业由山东巡抚院署及其工房直接管理。1894年
甲午战争后,德国强占胶州湾,掠取了胶济铁路筑路权和沿线开矿权。1906~1910年
的收回路矿利权运动,一些官办或官督商办企业由于经费短缺而转为官商合办或商办。
民国初期,山东各级政府执行南京国民政府先后颁布的《改订工业试验所章程》
《工厂暂行规则》等政策规定,扶持和鼓励兴办工矿业,促进了民族工业的发展。
抗日战争期间,山东沦陷区工业受到日伪的压迫和摧残。日本帝国主义根据其侵
略的需要,在工业投资和管理上对某些工业和企业实行军事管制。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抗日根据地的工业逐步发展。1940年山东战时工作推行委
员会设立财政经济组, 对胶东、鲁中等根据地的军工企业进行管理。1943年9月,山
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下设工商管理处,各战略区建立工商管理局,统一领导和管理工
商企业。
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政府接管了日本侵占的工矿企业,转化为官僚资本企业。
1946年内战爆发后,解放区民主政权山东省政府实业厅和工商管理总局开始以物
价政策指导工业生产。1948年初,省政府宣布取消各种苛捐杂税,没收官僚资本企业,
发展工商业等政策。 1949年6月,省政府设工矿部与生产部,分别管理全省重工业和
轻工业。
新中国建立初期,在原公营企业的基础上,建立了国营工业,实行民主化管理。
从1953年开始,国营企业普遍推行苏联的“一长制”。以“一五”计划的制订和实施
为标志,山东工业计划经济管理体制开始形成。
1956年,全省工业企业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大跃进”期间,全省工
业内部结构比例严重失调,企业管理水平明显下降。1960年开始贯彻“鞍钢宪法”,
实行“两参一改三结合”。1961年3月,对全省工业经济进行全面调整,关、停、并、
转工业企业790个。到1965年,全省轻重工业比例由1960年的45∶55,调整为60∶40。
“文化大革命”期间,山东工业生产秩序和管理体制遭到严重破坏。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 山东工业发展和综合管理进入新的历史时期。1979年1
2月,通过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工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 》,全省工业有
了很大发展。到1980年,企业发展到19111个,职工323万人,工业总产值322.9亿元,
比1970年增长1.61倍。
“六五”时期,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积极推进工业结构调
整、行政管理方式转变和企业的整顿与改革。集中财力、物力,加强基础工业重点建
设,建成一批大中型重点项目。用于纺织、食品和高档耐用消费品工业的投资明显增
加。电力、纺织、化工、建材、机械、电子等具有资源和技术优势的行业,逐步发展
成为全省的支柱产业。
“七五” 时期,积极推动企业联合,推行企业领导制度和经营管理制度改革。1
986年, 山东建立起企业群体1200多个。1987年,全面推行厂长负责制和企业承包经
营责任制。随着对外开放和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到1987年,兴办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126个,利用外资由1983年的2000万美元,增加到3.4亿美元,引进技术项目1000多个。
1990年,全省工业企业初步完善了以厂长负责制为主的新的企业领导体制和分层
次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形成了责、权、利相结合的管理体系。到年底统计,全省工业
企业58.9万个,工业总产值2200.85亿元,为1949年的202倍。

(夏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