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志·新闻出版志/档案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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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史志办公室编 高国耀等 总编 段祥泰 寿杨宾 副总编 高纪明 腾
长福 徐葆琛 主编 刘笃义 潘积仁 于佐臣等 副主编
北京新华出版社 1997年 1000册 230千字 381页 78.00元
ISBN7-5011-3724-2

《青岛市志·新闻出版志》和《青岛市志·档案志》是《青岛市志》的两部分志。
《青岛市志·新闻出版志》的上限自1891年青岛建置始,下限至1987年。《青岛市志
·档案志》上限自1891年青岛建置始,下限至1990年。
《青岛市志·新闻出版志》的编纂工作始于1990年,1997年公开出版。全书以篇、
章、节层次划分,共分为3篇、13章。首篇为报业,依次为:广播电视、出版。
1891年青岛建置后,青岛的报纸、广播和出版业逐步发展起来。1897年11月,德
国侵占青岛,创办了德文报纸--《德国亚细亚报》。随之,日、英等外文报纸和外国
人在青岛办的中文报纸接踵而至。1900年,兴中会会员朱淇创办《胶州报》,这是中
国人在青岛经办的最早的报纸,也是山东省出版最早的中国人办的中文报纸。1925年
至1931年,中共青岛地方组织和中共山东省委在青岛先后创办各种油印报刊达12种。
此后,青岛报业渐次发展起来。到1949年青岛解放,中国人在青岛经办的中文报刊有
80余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青岛的报业得到很大的发展。《胶东日报》、《青岛日
报》率先出版,此后,《青岛工人》、《火车头》、《平度大众》等县(市)党政机关
和事业、企业报纷纷兴起。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后,不少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办起自己
的报纸。1986年,青岛先后创办的各类报纸达30多种,到1990年增加到50多种。
青岛的广播事业开端于1933年。是年6月,市教育局民众教育馆广播电台建立;7
月,青岛宏波电器公司建立1座私营广播电台。1938年1月,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后,
建立了青岛广播电台。抗日战争胜利后,南京国民政府接收了日伪建立的青岛广播电
台。 1946年2月,山东无线电行业在青岛建立私营广播电台。1949年青岛解放后,将
青岛广播电台定名为青岛人民广播电台。青岛解放初期,青岛人民广播电台广播发射
机功率仅有500瓦, 到1986年底,青岛人民广播电台的发射机功率均增加到10千瓦。
农村有线广播在1950年广播收音网的基础上,很快发展起来。到1986年底,农村建立
了8座县级广播台(站) ,159座乡(镇)广播站。青岛电视转播台于1970年筹建,197 1
年运行,主要转播北京电视台和山东电视台节目。1976年青岛电视转播台改为青岛电
视台。1985年建起一座卫星地面接收站。到1986年底,还建立了平度电视台、胶南电
视转播台和20个电视差转台,覆盖城乡近一半人口。
青岛的出版、印刷业历史始于明、清。清末,青岛已出现雕版印书和活字印书,
有胶州“成文堂” 、“文富堂”和即墨“修德堂”等6家。20世纪30年代,青岛的出
版业发展较快。1935年,民族出版业兴起,有宜今兴印务局、祥瑞行美术印书馆、山
东印书馆、乾坤出版社等20余家。印刷业有光华制版社、醒民印刷局等30多个厂家。
图书发行业有中华书局青岛分局、商务印书馆青岛分馆、青岛书店、正中书局等40余
家。
青岛解放后,市人民政府接管了正中书局、中国文化服务社和正中书局印刷厂等,
成立了新华书店青岛分店。1952年10月成立新闻出版室。1956年,对14家私营图书发
行业全部实行公私合营,后又并入国营新华书店。42家印刷厂,在新闻出版室扶持下
继续经营。
1954年3月, 新闻出版室与市政府文教委员会合署办公。同年10月,撤销新闻出
版室, 由市文教委员会代行其职。1975年12月,市革命委员会出版办公室成立。198
0年8月改称青岛市出版办公室。1984年7月改建为山东省出版总社青岛分社。1987年1
月成立青岛出版社。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青岛的出版事业得到全面发展。至1987年,有市级书
店1处,县(市)、区级书店12处,教育等专业书店5处,国营书店71处,供销社售书点
87处,国营商业、集体、个体和其他社会售书点300余处,平均每1.4万人就有一个售
书点。
《青岛市志·档案志》以篇、章、节层次划分,共分为3篇、9章。首篇为档案事
业,依次为:档案管理、馆藏档案。
1865年东海关在青岛设分卡,开始形成并保存了一批海关档案。德国侵占青岛时,
胶澳总督办公厅下设档案室,管理总督府档案。日本第一次侵占时,日本驻青岛守备
军各机关秘书部门负责档案的管理。一些规模较大企业也建立了档案。日本撤离时,
掠夺了大量德日侵占时期档案。北洋政府统治时期,胶澳商埠政府设立了档案机构。
南京国民政府统治青岛后,政府机关仍设科、股管理档案,出台了《青岛市财政局管
理档案简则》、《青岛市区公所保存文卷简则》等专门的档案管理制度。
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前,市政府档案大批散失损毁。日本侵占后,伪青岛特别市
公署档案初为各部门自行保存, 1942年8月,伪青岛特别市公署档案由总务局文书科
保存。南京国民政府第二次统治时期,青岛市政府立即恢复档案工作。1949年国民党
撤离青岛时,掠走、烧毁了部分档案。青岛解放后,青岛市档案工作在市政府的领导
下, 逐步走上了规范化、专门化、科学化管理的轨道。1950年6月,市委设专职档案
管理人员,充实完善档案管理机构。
1956年, 市人民委员会设置档案科。1959年8月,市集中统一管理全市党和政府
的档案。 1963年5月,市制定了《各级机关文书立卷归档工作的几项规定》和《市级
机关档案材料保管期限参考表》,第一次在全市实行了统一的档案工作标准。“文化
大革命”时期,市档案工作受到严重破坏。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青岛市档案事业进入全面发展的新时期。全市已经形成
了以档案馆为主体,遍及各行各业、多层次的档案工作网络。档案工作成为社会主义
建设的一项专门事业。 各单位开始重视收集、管理声像档案等不同载体的档案。198
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公布后,档案开放范围进一步扩大,不仅开放中华人
民共和国成立前档案,还开放满3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档案;公民个人可持合
法证明到档案馆查阅开放档案。

(赵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