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志书设置基础部类的探讨(苗丰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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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中明确规定“地方志的篇目设置,应合乎科学分
类和社会分工的实际,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做到门类合理,归属得当,层次分
明,排列有序。”要做到门类合理、归属得当,首先要做到大的部类(板块)划分要科
学合理,部类下领属的分志要归属得当。首轮修志在部类的设置上多数志书划分为地
理(有的称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五大部类。第二轮修志一部分志书沿用了
首轮修志的划分办法,仍将志书分为五大部类,只是把个别归属不当的分志做了一些
调整。但大多数志界同仁主张,新一轮志书篇目的设计既要“继往”和“承前”,但
更应面向新世纪大胆地创新。所以在部类的设置上就有人提出“摒弃传统上‘地理’、
‘自然’板块概念,代之以日显重要的‘大环境’为部类板块,下设环境与保护、资
源与管理、人口与控制、民情与民俗4篇。”
笔者认为,首轮修志设置“地理部类”和第二轮修志提出设置“大环境部类”,
从其下设的分志来看,在归属上都不尽科学、合理。所以,笔者提出志书设置基础部
类,下设建置、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和邮政电信等分志,
相对集中地记述环境(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资源、人口等项基础内容,这样能更好
地体现人与环境的辩证关系。

一、首轮修志设置地理部类
首轮修志大都设有地理部类, 通常下设建置、自然环境、人口3个分志,并认为
它们在学科属性上属于地理学的范畴。把建置分志记述的地理位置、建置沿革、行政
区划及区县(市)概况等视为历史地理学的内容。把自然环境分志记述的自然环境要素
(地质、地貌、气候、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植被)、自然资源(土地资源、水资源、
矿产资源、生物资源等) 、自然灾害(旱灾、水灾、风灾、雹灾、虫灾、震灾等)视为
自然地理学的内容。把人口分志记述的人口规模,人口构成、人口变动,城镇人口、
人口素质、家庭与婚烟、姓氏规模与分布等内容视为人口地理学的内容。所以,认为
以上3个分志应属于地理部类。 但如果对上述分志所记述的具体内容进行分析研究之
后,就会发现这是一种误解,其原因不外乎两条:一是对地理学及其包含的分支或部
门科学不甚了解;二是没有把地方志作为一门独立学科来看待。地理学是地学科学中
的一门研究地球表面,即人类在其中的地理环境的科学。其研究对象主要包括以研究
地理环境为主的自然地理学和以研究人文现象与地理环境之间关系为主的人文地理学。
而历史地理学那是对现代地理学而言,它们只有时间上的差别,在内容上并无实质性
的不同。“凡现代地理学研究的对象几乎也是历史地理学研究的对象,历史地理学同
样可分为历史自然地理学和历史人文地理学,所以把历史地理学与自然地理学、人文
地理学并列起来对待也未必妥当。”当然这只是从学科的角度来认识。建置分志所记
述的内容,实际上还是旧志中疆域、沿革、聚落兴起等内容,对历史地理学大部分内
容还未触及,只是从时间和空间的角度,明确了一部志书的记述范围。志书中记载历
代沿革是必要的,但它不包括历史地理的其他内容。“沿革之学”也只是志书中的一
类事务,而不是历史地理学。
有人认为“自然环境”记述的内容是属于地理学中的自然地理学。这从学科的角
度来看也是不准确的。 在首轮修志之初, 中国科学院地理研究所李宝田、罗来兴在
《试论地方志中“自然环境”的编写内容》一文中指出:“从现阶段看,‘自然地理’
既是一个学术术语, 又是一门学科类名。 而‘自然环境’一词在多数场合是作为与
‘人类社会’相对应而存在的一个学术术语,不是一门学科类名。”“现代自然地理
学把地貌、气候、水文、土壤、生物等视为自然地理综合体的组成要素,与把这些作
为研究对象的专门学科在内容上并不相同,而属于地球科学的地质学、气象学等学科
的研究内容,与自然地理学则有更大的差别。”从以上所述不难看出“自然环境”包
涵的内容比较“自然地理学”来得更为广泛,它不仅包括地理学科的内容而且还包括
地球科学的内容。概括地说: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的地球外表的岩石圈、水圈和大气圈
及其交接地带的一切物理的、 化学的和生物的作用及其产物, 都归属和构成统一的
“自然环境”。所以自然环境与自然地理学是有着明显区别的。自然环境在志书中既
是一个学术术语,又是一类属于自然系统的基础内容,它不是指的自然地理学。但要
指出的是地方志有关自然环境的记述,应接受自然地理学、地质学、气象学等相关学
科理论的指导,运用各相关学科的最新调查、研究成果,体现科学性与时代性。
有人把地理部类下人口分志的记述内容视为人口地理学的范畴也是不妥当的。人
口分志记述的内容具有相对的综合性,它既记述与人口地理学相关的内容,如人口的
地理分布(地域构成)及其发展变化的规律。又记述人口经济学、人口社会学、人口控
制以及人口与可持续发展等项内容。依人口分志下的人口构成为例,在一个地区就可
以“把人口总体分为各个组成部分。根据人口的不同特征,可划分为三大类人口构成:
人口的自然构成、地域构成和社会构成。自然构成是依人口的生理属性来划分的,主
要有性别构成与年龄构成。地域构成指人口的地理分布状况,包括人口的行政、自然
与经济区域分布、城乡分布等。社会构成是依人口的社会经济属性来划分的,包括人
口的婚姻状况构成、民族构成、宗教信仰构成、职业构成、文化教育程度构成等。”
仅此一项就可以表明,人口分志的记述内容是综合性的,所以不应把人口分志的内容
仅视为地理学的范畴。从学科的角度来看,人口学是“研究人口现象的发生、发展过
程及其规律的科学。按研究范围分狭义人口学和广义人口学。狭义人口学只研究人口
的自然变动。通常广义人口学,即不仅研究人口的自然变动,而且研究人口的迁移变
动和社会变动。人口现象与政治、经济、社会、自然环境都有密切关系。”所以,人
口分志所要记述的内容不仅是人口与地理环境之间的关系,而且应该记述广义人口学
的内容,即大人口的内容。在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时代,要特别注重反映人口与经
济、社会之间的紧密关系,反映人口非农化与城市化,人口素质包括身体素质、科技
文化水平,劳动技能以及思想道德品质等内容。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志书中的建置、自然环境、人口分志所记述的内容,都不是
完全意义上的历史地理学、自然地理学和人口地理学的范畴,特别是人口分志的内容,
它不仅与地理环境有关,而且与社会、经济有着更为紧密的联系。所以称它们为地理
部类并不准确。

二、关于设置大环境部类
在第二轮修志之初,有的志界同仁提出设置“大环境”为部类板块,“下设环境
与保护、 资源与管理、人口与控制、民情与民俗4篇。在各篇之下,我们去掉了首届
志书已有而不必再记述的方言部分,压缩了变化迟缓的自然环境方面,突出了当前最
为世人关注的环境、资源、人口状况,补充了首届省志未记的土特名产资源和姓氏文
化内容”。这些设想意在创新。但笔者认为,志书设置大环境部类应当符合科学分类
的原则,首先是作为部类名称的“环境”,应符合环境科学有关环境的概念,其次是
环境部类所领属的分志不能超出环境的科学内涵。环境科学中的环境是以人类为主体
的外部世界,即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条件的总和,包括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
自然环境是直接或间接影响人类的一切自然形成的物质和其能量的总体。人工环境是
人类在自然环境的基础上,为了不断提高自身的物质生活和从事各项活动而营造的各
种物质实体,包括所有的公共基础设施。基础设施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建筑物,包括
居民住宅和公共建筑;另一类是构造物,种类很多,有属于城乡建设的,有属于交通
运输的,有属于能源、水利的,有属于邮政、电信的,等等。以上所述的自然环境与
人工环境应是环境部类的记述主体。环境是以人类为主体的外部世界,环境是相对于
人这个主体事物而言,人本身不是环境,人类在环境中居于主导地位。志书所要记述
的地情,从大的方面来讲无非是在一个特定区域、特定时间内人类利用自然、改造自
然、发展生产、创造财富的过程。所以显而易见把“人口与控制”以及与人口相关的
“民情与民俗”等篇列在“大环境”部类之下是不妥当的。大环境的“大”字不应体
现在“记人”的内容方面。
关于在大环境部类下设置环境与保护分志问题。这首先要界定“环境”与“保护”
各自应记述的内容, 如果“环境” 记述的内容包括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那么这个
“环境”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体系,记述起来是相当困难的,所以也是不科学、不合理
的。如果“环境”记述的内容只是自然环境的内容,那么这个“环境”则应称之为自
然环境而不是“环境”。至于环境与保护篇中“保护”的记述内容,通常应指的是环
境保护, 而不仅仅是指自然环境保护,这两者也是有区别的。2003年3月出版的《滨
州地区志》在其所设的“环境与保护”编中,环境部分则是记述了自然环境的内容,
而保护部分则是记述了全部环境保护的内容。笔者曾在拙作《滨州地区志·环境与保
护》编评述一文中阐述了如下观点:(1) 记述自然环境的篇章不应以“环境”命题;
(2)环境保护不应与自然环境共同设编,它们各自应单独设编,成为独立的分志;(3)
编章的标题一定要概念准确,即能科学的涵盖和表达所记述对象的内涵和外延,反映
事物的本质。
关于在大环境部类下设置资源与管理分志问题。《辞海》“资源”词条的解释是
“资财的来源。一般指天然的财源”。所以资源通常是指自然资源,是自然界存在的
天然物质,在现阶段技术条件下,经过人类生产活动可为人类的生产或生活提供产品
的那部分自然物质。一般包括土地资源、水资源、生物资源和矿产资源等。它们是社
会生产活动最基本的物质条件。自然资源是自然环境的重要组成内容之一,自然环境
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自然环境要素、自然资源、自然灾害、自然环境演变。本轮修
志存在一种片面认识,那就是认为自然环境的变化是“静态”的、缓慢的,所以在制
定志书篇目时提出删除或压缩自然环境的内容 (这一问题笔者在拙作《关于续志自然
地理志编纂的几个问题》一文中已有论述,本文不再赘述) ,并且强调加强记述自然
资源的重要性。这实际上是没有把自然资源看作是自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或者只
是把自然环境七项要素(地质、地貌、气候、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植被)视为自然
环境,把自然资源视为独立于自然环境之外的内容。实际上,自然环境要素、自然资
源、自然灾害以及自然环境演变是自然环境整体中的不同侧面。它们从不同的角度反
映一个地区自然环境的基本特征和规律,它们内部的互相联系、互相制约。如自然环
境要素的各项内容综合影响自然资源的效益,在气候条件非常恶劣的情况下,自然资
源中土地、水、生物和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必然受到限制。在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的
地方,自然资源的利用也会受到影响,自然环境将向对人类生产和生活不利的方向发
展。所以,在一个地区内不能孤立地记述自然资源。另外,在大环境部类中设置“资
源与管理”篇,其中管理与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紧密相关,没有资源的开发、利用
就没有管理。这样,自然资源的开发管理就成为经济管理内容的一部分。记述各类资
源及其管理开发的内容也是相当复杂的。它本身应属于经济管理范畴。
仅就环境部类的设置而言,韩章训所著《方志编纂学基础教程》中,有关环境的
概念以及环境部类领属内容的划分,基本上是科学、合理的。该书认为志书环境部类
“一般可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时间环境;二是自然环境;三是部分人工环境,即指那
些人们创造的,占有一定空间,较为定型、定位和长效的社会公共物质系统。所谓时
空环境即指建置或政区分志,含建置、政区沿革、隶属关系、境域变迁、行政区划、
城区、乡镇等内容。所谓自然环境即指自然环境或地理环境分志,含地质、地貌、气
候、河流、水文、土壤、植被、自然资源、自然灾害等内容。所谓人工环境即指基本
建设方面的内容,如城乡建设、水利设施、交通设施、邮电设施、电力能源等”。它
们基本上属于环境科学有关环境的主体内容。但要指出的是,上述所谓“时空环境”
只是从时间和空间的角度,说明一部志书的记述范围,不在此范围的内容不应记述在
这一部志书之中。因此它虽然被称为“时空环境”,但它本身并不属于环境体系的具
体要素,而只是指出这一部志书在时间和空间两个方向的坐标系。此外,在自然环境
的七项要素中,河流不是自然环境要素,它属于地表水的内容,在设计篇目时,可以
考虑把地表水、地下水两项要素的内容合并起来记述在水文章节之中。物候也不是自
然环境要素,在一般情况下其内容应归入气候要素之中,不应与其他自然环境要素并
列。但考虑到气候学与物候学(也称生物气候学)是姊妹学科,所以可把章题改为“气
候与物候”。总之,笔者认为,上述记述自然环境、人工环境的环境部类能与“记人”
的人口分志结合起来,组成一个人口与环境的基础部类,能更好地体现人与环境的辩
证关系。

三、志书应设置基础部类
在对设置地理部类和大环境部类两个问题探讨的基础上,笔者提出在志书政治部
类或经济部类之前设置基础部类。下设建置、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交通运输、邮政电信等分志。其中任何一个分志对全志来说都具有基础作用。比如建
置分志,它指出了全志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的记述范围。自然环境分志,它是人类生存
及一切活动的基础,对整个志书来说,它是社会的舞台,因而也是各分志的舞台,这
个舞台也就是全志的基础。人口分志是记人的分志,人是一切社会活动的主体,在各
项活动中居于核心主导地位,所以“记人”是方志的本质属性,“记人”的内容是方
志的基础内容。作为属于人工环境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和邮政电信等分
志,其记述的主体是人工营造的各种物质体。它们是人群维持生活和从事活动的公共
基础设施,它们构成了一个地区投资环境的硬环境。从基础部类下设的分志可以看出,
它记述的主体是人与环境。它与地理部类的差别是增加了人工环境(基础设施部分)的
内容,与环境部类的差别是增加了人口分志的内容。这里要指出的是,自然环境本身
包涵自然资源,自然资源是自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基础部类能够反映一个地
区的人口、资源和环境质量的整体情况,把这些整体情况结合该地区的经济开发状况
进行综合分析,就可以看出它们之间是否处于动态平衡状态,只有它们处于动态平衡
状态,人类的活动才能取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三者的统一。
这里还需要探讨一下关于人口内容的归属问题。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方
志编纂学基础教程》一书主张设置居民部类,其下包括居民群体、居民个体和居民属
性3个小部类。 一是居民群体系统,包括民族、姓氏、户口、人口、婚姻、家庭、组
织、管理等内容,也就是志书人口分志的内容。二是居民个体系统,包括人才、人物
等内容,也就是志书人物分志的内容。三是居民属性系统,包括宗教信仰、风俗习惯、
言语歌谣等内容,它们通常是属于志书社会(狭义)部类的一些分志。有关人口部类的
设置及其下属分志的划分,目前尚未得到志界同仁广泛的认同,特别是“属性系统”
究竟应当包括哪些属性?《软科学知识辞典》中有这样一句话:“人口具有自然属性
和社会性属。马克思主义认为,人口现象本质是一种社会现象,人口发展受到社会经
济和文化发展的制约。”从人口的自然与社会两大属性来看,重要的是社会属性,这
个社会属性是指狭义的社会属性,即仅包括宗教信仰、风俗习惯、语言歌谣等内容,
还是指广义的社会属性,即还包括经济的、文化的甚至是政治的属性等,这一点是需
要搞明白的。如果是后者,居民部类把所有的人口社会属性都囊括进来,那么志书将
会是一个什么样子?总之,设置居民部类并没有更多的反映人口的本质属性和体现人
在现实社会中的主体地位。笔者认为,人在社会中的主体地位,还有赖于从志书的整
体上来体现。此外,把人物分志归并到居民部类也是不妥的。记述人物是地方志的传
统,人物分志是地方志的重要组成部分,历来被人们所重视。人物分志通过记述杰出
人物的活动,能使整部志书在思想、观点、内容等方面得以升华。它通常是置于志书
之尾。在《全国第二轮修志工作文件及志书篇目汇编》一书所刊载的46部志书篇目中,
只有少数几部志书设有居民部类,有的尽管设置了居民部类,但仍把被称为居民个体
系统的人物分志置于全志各编之末。有的居民部类没有包括居民属性系统,只是把人
口与人物分志编排在一起。目前,人口分志仍以记述人口群体系统内容为主,通常是
排列在自然环境分志之后,作为基础部类的一个组成部分。
由于本文主要讨论与设置基础部类相关的问题,限于篇幅不能把基础部类下设各
分志的章节一一列出。但在前面提到的《全国第二轮修志工作文件及志书篇目汇编》
一书中,《淄博市志》篇目,其基础部类下设的各分志与本文的构想基本一致,可供
参考。 只是个别分志还需作一些调整, 比如城乡建设分志中的环境保护应上升为篇
(分志),列在城乡建设分志之后,建筑业作为一种产业也应单独设篇,并将其调至经
济部类第二产业之中。自然环境中的气候要素应调到地貌之后,因为地质、地貌、气
候三项是“基础”要素,它们结合成一个群体,合力施加作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土
壤和植被等“上层”要素。它们的排列顺序是依据各要素之间互相作用的地位来确定
的,反映着一种内在的发生学的相互关系。
(作者单位:威海市史志办公室)
参考文献:
《继承首届修志经验搞好续志编目创新》,《中国地方志》2000年第5期。
《如何编好新地理志》,《中国地方志》1987年第4期。
《试论地方志中“自然环境”的编写内容》,《武汉志通讯》1985年11月 (总第
五十六期)。
《辞海》第871页,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年普及版本。
《辞海》第867页,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年普及版本。
《滨州地区志·环境与保护》评述,《中国地方志》2004年第12期。
《关于续修地理志编纂的几个问题》,《中国地方志》2004年第1期。
《方志编纂学基础教程》第297页。方志出版社2003年6月版。
《软科学知识辞典》第727页,中国展望出版社1988年1月版。
《全国第二轮修志工作文件及志书篇目汇编》,方志出版社2004年10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