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 (2004年3月) 为全面贯彻《山东省续修新方志工作纲要》,推动全省地方史志事业的发展,特制定 《山东省地方史志系统“三个中心”建设方案》。 指导思想 一、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办公 厅厅字[2001]14号通知精神,在全省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政务建设的架构下,以续修 新志为总抓手,以培植地情信息资源为核心,以地方史志资源开发利用为目的,以地 情资料库和地情网站建设为龙头,全面推动地方史志系统“三个中心”建设。即:至 2010年,将我省各级地方史志机构基本建设成为地方文献中心、地情资料中心、区域 研究和课题咨询中心,为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社会主义新山东服务。 建设目标 二、以方志馆(室)为依托,建设地方文献中心。各级方志馆所藏文献内容要涵盖 本行政区域内自然与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包括各类地方志、地方年鉴,地方政府公报、 年报,地方报纸、期刊、图书类出版物、电子类出版物,各类地方普查资料、统计资 料、专题汇编资料,区域研究专著,旧方志资料,必要的业务期刊、工具书等。收藏 管理的地方文献形成以下系列:(一)新编地方志系列;(二)旧地方志系列;(三)地方 年鉴系列;(四) 地情出版物系列;(五) 地情内部资料系列;(六)地情多媒体系列; (七)区内报刊系列;(八)区域研究专著及文集系列;(九)地方史资料系列;(十)业务 论著、期刊、工具书系列等。 三、以地情数据库为龙头,建设地情资料中心。地情数据库资料内容基本涵盖本 地区及其重要部门、行业、单位。载体形式包括文字、图片、声像等。地情数据库资 料形成以下系列:(一)各级、各类新旧地方志资料;(二)地方年鉴资料;(三)动态地 情资料;(四)专题地情资料;(五)重要的部门、行业、企业、单位专题资料;(六)区 域研究论著资料等。 四、积极开展区域地情研究及研究论著的征集工作,形成区域研究及课题咨询中 心。各级各类地方文献资料的征集、整理、编纂工作,是一项全面系统、深入细致的 区域研究工作。规划内续修的三级志书,众多的部门、行业、企业、基层志,各类山 川、湖泊、海岛、物产、名胜、人物等专志,各级综合年鉴、行业年鉴,各类地情出 版物,是区域地情研究的成果群,要有计划地积极推动编纂。 建设步骤 分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至2005年底以前。 五、省方志馆建设。完成省内首轮三级志书及部门、行业、企业、基层志的征集; 收集各省(市)省(市)志及重要的市、县志书;省内各级综合年鉴征集率达到100%;省 内重要报刊、政府公报、年报、省级统计资料及区域研究专著、电子类出版物等,年 度征集率达到80%以上;省内旧志收集、整理、复制工作完成50%。实现馆藏文献资料 数字化管理和调阅。 六、省情资料库建设。完成首轮三级志书和省直部门、行业、企业志的数字化, 汇集出版《山东省志书大全》多媒体光盘。按年度出版内容包括省、市、县三级综合 年鉴和省直部门、行业、企业年鉴的《山东省年鉴大全》多媒体光盘,并存入省情资 料库。 省内旧方志数字化完成50%以上。建立健全各级新方志、地方年鉴、地情资料 等数字化资料的征集报送制度,实现资料贮存工作经常化。省情动态资料的征集上网 工作做到经常化。完成17个市级地情库、地情网站的建设,推动县级地情库、地情网 站建设,力争完成50%以上,基本形成覆盖全省的地情网系统。 七、 开展地情研究,拓宽研究领域。省地方史志办公室每年提供5~10篇高质量 的地情研究论文。 推动志书、年鉴、地情资料编纂工作。省志分志续修启动达到50% 以上。市志、县(市、区)志续修工作全面启动。省、市两级年鉴按年度正常出版,县 (市、区) 年鉴出版达到50%以上。各级史志机构要根据社会需求,有计划地安排各种 地情资料的编纂出版。 第二阶段,2006~2010年。 八、省方志馆建设。全面完成省内各级、各类新方志的征集收藏,基本完成各省 (市)省(市)志和重要市、县志、专业志收集工作。省内各级各类年鉴年度收藏率达到 100%。省内新出版的各级各类地情资料征集收藏率达到100%。省内重要报刊、政府公 报、年报、各级统计资料及区域研究专著、电子类出版物等, 年度收藏率达到100%。 完成省内600多种旧志的整理、 复制工作。馆藏地方文献资料收藏量达到20万册。完 成网上方志馆建设并开通服务。实现与省内文化系统和大专院校图书馆的联网和资源 共享。 九、省情资料库建设。省内新出版的地方志、年鉴、各类地情资料出版后即时入 库上网。完成省内旧方志的数字化。根据社会需求,不断推出志书、年鉴和地情资料 多媒体光盘。稳步推动数字化地情资料中心的建设,全面建成县级地情库、地情网站, 形成覆盖全省的地情信息网络。 十、各级地方史志机构全面开展地情研究,省地方史志办公室逐年汇编省情研究 论文集,开展优秀调研成果评奖工作。完成省、市、县三级志书续修工作。省、市、 县三级综合年鉴实现编纂出版经常化。各级地情资料出版物品类更加齐全丰富。有效 组织社会资源,征集、剪辑和下载各类媒体、网站的区域研究论著,初步形成区域研 究和课题咨询中心。 保证措施 十一、各项保障条件到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一纳入、五到位”的要求和 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各级地方史志机构在修志业务方面所必须的编制、人员、 经费、设施等条件要切实给予保证。在确保完成修志任务的同时,其内设机构、人员 和经费等要重点向“三个中心”建设需要倾斜。 十二、加快信息化技术手段建设。推动地方史志机构加快地情资料库、地情网站 和办公局域网建设,实现利用计算机技术处理稿件、编辑书刊;各级地情网站和部门、 行业网站互联互通,实现网上传输文稿,志书、年鉴、地情资料采编一体化、无纸化。 十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各级地方史志机构要配备既懂地方史志业务,又熟悉 信息化办公环境的新型专业人才。地方史志工作者要学习、掌握和利用计算机技术、 网络通信技术开展编修业务。重视信息技术的培训,将计算机应用知识和网络应用知 识纳入地方史志培训业务。省史志办要结合市、县(市、区)地情库、地情网站的建设, 举办与地方史志业务相关的计算机应用技术培训,编写与此相关的培训教材。 十四、加快地方史志资源开发应用。各级史志机构要最大限度地整合自身资源, 加大方志资源的开发应用力度,增加志类产品类型和用志服务项目,积极为事业发展 积累后劲。如:利用地情网站、年鉴及地情类出版物发布广告和文字信息;制作志书、 年鉴、省情类多媒体光盘;编辑出版收藏品志书、年鉴;地情资料网上查询、地方文 献借阅;创建地方文献出版社等。 市、县(市、区)建设原则 十五、“三个中心”的建设要本着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积极推动,分类指导, 切合实际,分级分步的原则进行。省地方史志办公室在做好自身建设的同时,积极推 动条件较好的市、县(市、区)先行示范,带动发展。 十六、参照省地方史志办公室确定的建设目标,市、县(市、区)地方史志办公室 要结合当地实际与自身情况,经过深入细致地调查论证,发挥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制 定各自的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 十七、参照省地方史志办公室确定的实施步骤,济南、青岛、淄博、东营、泰安、 烟台、潍坊、威海、日照9市在2008年完成,所属县(市、区)完成80%,至2010年底全 部完成。 临沂、枣庄、济宁、菏泽、莱芜、滨州、德州、聊城8市在2010年完成,所 属县(市、区)基本完成。 十八、省地方史志办公室将“三个中心”建设任务纳入对各市地方史志工作年度 考核内容。 (鲁史志编发[2004]2号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