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全省财政收入7.6亿元。1998年,全省地方预算内财政收入完成352.4亿元, 财政支出完成487.8亿元。 全省财政收支相抵,累计净结余2.85亿元,实现了连续12 年全省财政收支平衡。财政收入增长基本与经济增长相适应。按分税制口径统计,全 省财政收入亿元县达到97个,其中超过3亿元的有9个。按分税制前的老口径统计,财 政亿元县达到121个,其中5亿元以上的有10个。省财政扶持的28个财政困难县收入增 长较快,年内已有7个县跨入亿元县行列。在财政支出中,基本建设支出增长32.9%, 城市维护费支出增长30.7%,科学事业费和科技三项费用支出增长20.9%,企业挖潜 改造资金增长23.1%, 教育事业费增长12.7%,支农支出及农林水事业费增长1 5.1 %。 一般性支出得到有效控制, 行政管理费支出增长10.8%,其他部门事业费增长 7.6%,均低于财政总支出增长。1998年末现金流通量(MO)为530亿元,狭义货币(M1) 增长5.7%;广义货币(M2) 增长14.0%。各项存款高速增长。年末全省金融机构各项 存款余额为5755.5亿元, 其中企业存款余额1501.1亿元, 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3 735.4亿元。 年末全省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5106.8亿元,是山东省历史上贷款增量 最多的一年。 全年工业贷款增加67.1亿元,中长期贷款余额834.1亿元。全省全年净 回笼现金82.3亿元,连续四年实现货币回笼,为稳定市场货币流通量与币值稳定提供 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