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工作概况]1999年,全市法院以邓小平理论和十五大精神为指导,以服务大局、 公正司法为标准,以开展“执法形象年”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进审判工作,努力加强自 身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全市法院把依法审判处理好各类案件作为服务大局、维护社会稳定和树立形象的根 本和基础。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8187件,审结9025件(含旧存) ,分别比上年增长2 0.6 %和38.9%,收结案数量和增长幅度均创历史最高记录。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从 重从快,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积极调节民事行政纠纷,妥善处 理人民内部矛盾,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维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 法行政。积极调解经济关系,突出抓了为国有企业改革、农村工作服务等四项重点。围 绕企业改革与发展,全市法院及时妥善地审理了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联合、兼并中出现 的各类矛盾纠纷,加大了对企业破产案件的审判力度,促进了企业改革的深化。深入开 展“执行年”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1号文件精神,大力优化执行环境,努力提高执 行艺术,对未结案件进行了集中清理,执行工作初步迈入良性循环轨道。 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超限办案问题,年初对全市法院查出的329件超审限案件, 进行了认真清理,并在全面深入分析超审限案件原因的基础上,制定了超审限办案责任 追究办法,杜绝了超审限办案现象。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紧密结合审判工作,积极落实参与社会治安综合 治理的各项措施。在坚持“严打”斗争的同时,积极开展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有效 地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强化治本防范。积极开展司法建议活 动, 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120余条,大部分被采纳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各人 民法庭积极参与区域综合治理和基层创安活动,发挥了基层治安防范网络的作用。 全市法院本着立足现实、着眼长远、依法进行、注重实效的原则,大力深化法院改 革。中级法院制定下发了《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落实审判委员会、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 审判权的具体规定》,重点抓了排期开庭,突出强调了当庭质证、认证和裁判理由的论 证,审判活动的重心由庭外转向庭内,分管院长和庭长担任审判长亲自办案,改变了审 而不判、暗箱操作、权责不明的问题,转变了分管院长、庭长的领导和监管指导方式, 审判人员的责任心和学习钻研业务的积极性明显增强,办案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积极 开展裁判文书改革,促进了裁判文书制作水平的提高。积极开展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公 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民主测评、业务考试、公开竞争与组织考察 相结合的方式,调整充实了法院中层领导班子,激发了内部活力。 按照三五处乡镇设一处法庭的原则和设置规模化、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化的要求, 将原来的19处法庭合并为9处,充实了审判力量,建立健全了有关的管理制度。 [队伍建设]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全市法院扎实深入地开展“三讲”教育,领 导班子、领导成员认真学习,深刻剖析,全体干警积极参与,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 措施,狠抓整改。通过“三讲”教育,领导班子、领导成员的大局意识、宗旨观念进一 步增强,工作作风有了新的转变,精神状态更加振奋,达到了预期目的。按照上级法院 和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深入扎实地开展了“执法形象年”、“执行年”、“审判质 量年”、“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及“公正执法年”活动, 制定了量化考核标准,把任务目标分解落实到单位、人头,层层签定责任状,建立了完 整的目标责任体系,使队伍建设与审判工作紧密结合,一手抓业务,一手抓队伍的一岗 双责制,落到了实处。 为提高干警队伍的业务素质,年初集中举办了刑事、民事、经济、行政审判四期培 训班,五月中旬举办了《合同法》《证券法》培训。结合审判工作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庭 审观摩评议、法律适用研讨、疑难案件分析等岗位练兵活动。 在学习借鉴兄弟中院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中级法院对过去几年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 了汇总梳理、补充和完善。对个别干警的违法违纪行为作了严肃处理,各法院各业务庭 普遍建立了小整顿制度,经常性地以庭室为单位针对各自的问题进行查摆、整顿,做到 了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自11月上旬到12月上旬,在全市法院集中开展了理想信念教 育和纪律作风整顿活动,认真解决干警队伍在理想信念、廉洁自律、纪律作风等方面存 在的突出问题。干警队伍思想、纪律、作风等各方面有了明显改进,涌现出了一大批先 进集体和个人。 钢城区法院被省法院授予“人民满意的好法院”,1名干警被省政法委 评为“人民满意的好法官”,13个单位和个人在“争创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单位)”活 动中, 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23个单位和个人立功受奖,9名干警被评为“办案能 手”。 1999年省法院抽取省法院和6个中级法院1999年审结的部分一、 二审经济、民事案 件,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问卷调查,征求意见。在纳入统计的裁判公正满意率、廉洁情况 满意率、纪律作风满意率、业务素质满意率、对裁判结果满意率五个项目中,莱芜市法 院有3项名列第一,2项名列第二。 [刑事审判]1999年,全市法院在党的刑事政策的指导下,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 为准绳,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惩处了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全年共审结各类刑 事案件326件, 判处犯罪分子336人,其中11名罪犯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有7名危 害极大的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有力地震慑了犯罪,教育保护了广大群众。 在打击刑事犯罪的斗争中,全市法院根据全市社会治安实际状况,突出打击重点, 始终把斗争的矛头对准杀人、抢劫、爆炸、强奸、投毒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 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和盗窃、故意伤害等多发性犯罪及贪污、贿赂、侵占、挪用 等经济犯罪。全面运用法定刑罚手段,强化打击力度,快立、快审、快结,在依法从重、 从快惩治犯罪的同时,依法适用财产刑,充分、及时地保护了受害群众的合法权益,收 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全市法院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结合审判工作积极落实参与社会治安综 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在“严打”斗争中,坚持做到“惩办、教育、感化、挽救”相结合, 教育犯罪分子认罪服法,真诚悔过。加强对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缓刑人员的监管控制, 依法办理减刑案件,稳定监管秩序。坚持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回访帮教,积极预防和减 少重新犯罪。通过公开审判,以案讲法等多种方式,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了广 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 [民事审判]1999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3066件,审结3211件,分别比上年 同期增长33.65%和51.1%。 民事审判工作以还权合议庭制度为突破口,注重质量和效 率,公正严谨的审判程序与细致的教育疏导相结合,及时公正地调处了各类民间纠纷, 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人民内部团结。在依法审理好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相邻关系、 伤害赔偿等一般民事案件的同时,积极审理劳动争议、房地产纠纷等新类型案件,妥善 处理集团诉讼案件,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在审理好各类案件的同时,加强了对基层 法院的监督指导。 6月份开展了全市法院民事审判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对质量不高 的裁判文书进行了公开展评、亮丑,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集中讲评,使民事审判法律文 书制作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积极开展法律适用研讨活动,8月份举办了全市民事审判理 论与实践研讨会, 评出优秀论文6篇,调动了广大民事审判干警法律适用研究的积极性 和主动性。 积极开展“创人民满意法庭、做人民放心法官”和“办案能手”活动,有2 处法庭被评为“人民满意法庭”,有5名干警被评为“做人民放心法官”,6名同志被评 为“办案能手”,收到了良好效果。中级法院通过召开座谈会、到各法庭巡回庭审观摩, 对二审中发现问题的通报、案件评查等活动,促进了基层法院和派出法庭办案质量的提 高。在全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年终考核中,民事审判工作,比上年上升7个位次。 [经济审判]1999年两级法院充分运用诉讼和非诉讼手段,及时妥善解决经济运行中出 现的各种矛盾纠纷,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根据审判职能和工作特点,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为企业改革服务的决定》 《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的规定》《关于规范金融机构服务的规定》《关于审理涉农案 件的规定》和《关于对封闭运行资金扣划问题的规定》,对规范和指导经济审判贴紧中 心,服务大局开展工作产生了积极作用。工作中坚持规范与支持并举,坚持解决纠纷与 促进发展并重,坚持诉讼与非诉讼手段并用,坚持公平、公开、平等保护各类经济主体 的合法权益,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的统一,突出狠抓了为企业改革和优 化结构服务,为农业和农村工作服务,为整顿金融秩序服务,为个体私营经济服务等四 项重点。工作扎实,方法得当,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信任和支持。收结案数量大幅度增长, 共受理各类经济纠纷案件2137件, 结案2183件, 结标88914.86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 26.7%、37.64%和179%。 [行政审判]1999年,按照增加受案、提高开庭率、判决率、审限内结案率,降低发回、 改判率的要求,加大行政诉讼法宣传力度,深化庭审方式改革,积极开展法律适用研究, 提高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律意识,圆满完成了省法院下达的任务指标。共受理行 政诉讼案件14件,审结14件,受理非诉讼行政案件155件,执结155件,审限内结案率达 100%, 无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开庭率达60.1%,判决率达40.5%。通过行政诉讼案 件的审判和非诉讼行政案件的审查和执行,有力地监督、支持了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 保护了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理顺了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系。 [立案信访]全市法院牢固树立“大立案、大信访、大服务”的意识,紧紧围绕党和国 家的工作大局,以服务审判、维护稳定为重心,工作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充分发挥了 展示人民法院文明、高效、廉洁、公正作风的窗口作用。 在案件的受理审查和立案工作中,严格依照三大诉讼法和最高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 突出案由、主体、管辖、证据、时效五个重点环节,坚持听诉、审查、会议、审批、调 解、转办六步操作法,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立案审查准,案件转办快,诉讼材 料全,咨询解答细。杜绝了当立不立、立而不当现象,从程序上解决了人民群众告状难 的问题。 在信访接待工作中,坚持接访值班、登记、接谈、处理、报告等环节的程序化、规 范化,能一次解决的问题,决不让当事人跑第二趟。热情接待,认真听诉,耐心解释, 80%以上的来访一次处结。为解决当事人“申诉难”问题,全市法院以对当事人、对法 律负责的精神,坚持有错必纠原则,及时审查,及时转办,做到了件件有结果、有回复。 在做好一般涉法信访接待工作的同时,突出重点加强了重点时期的接访和接待工作,针 对部分重点对象的特点,研究周密方案,实行领导包案控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 合,杜绝了重点时期赴省、进京上访现象的发生。全年受理告诉、申诉来信来访和非诉 来信来访12000件次,解答法律咨询9000多人次,处结各类信访案件595件。 [审判监督]1999年,全市两级法院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强化对各项审判 的监督,狠抓办案质量、办案效率,注重办案效果,及时纠正了审判工作中出现的偏差。 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4件,审结53件,分别比上年增长20.9%和47.2%。审结的所有案 件都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说理透彻。在审理好 案件的同时,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社会问题,积极开展司法建议工作,对审判工作中 存在的影响案件质量和办案效果的一般性问题做深入的研究分析,收到了良好效果。 [执行工作]1999年全市两级法院深入开展“执行年”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1号文 件精神,解决“执行难”取得新突破。全年共新收案件2463件,执结3156件,结案标的 额2.11亿元, 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0.37%、30.8%和89.99%。为保证“执行年”活动 的顺利开展,中院先后四次召开执行工作会议,采取集中人力、物力、疑难案件提级执 行、层层签订责任状、半月一次调度分析等措施,不断加大执行力度。通过召开新闻发 布会,开展宣传周、宣传日等形式,优化了执行环境,执行工作得到了党政机关和社会 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支持。8月份对市公路局申请的195件欠缴养路费案件进行集中专项执 行, 执结185件,执结率达94.9%,收取和补缴养路费近60万元,有力地支持了行政机 关依法行政,提高了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11月份根据省高院的部署,继续开展集中清 理未结执行案件行动,1999年6月底前的785件未结案件全部执结。全年收案大于结案, 甩掉了积案多的包袱,执行工作初步迈入了良性循环轨道。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稳定和经 济发展,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省法院年度综合考评 中,莱芜市法院被评为“执行工作先进法院”。 (崔继山 陈刚 朱振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