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5年,全市期末市场主体总量74968户,同比增加12296户,增长19.62%,增 幅列全省第9位; 民营市场主体总量73227户,同比增加12276户,增长20.14%,增幅列全 省第9位; 私营企业总量17818户,同比增加1712户,增长10.63%;个体工商户总量53906 户,同比增加10345户,增长23.75%,列全省第5位;农民专业合作社总量1503户,同比增 加219户,增长17.06%,增幅列全省第5位。 【服务经济发展】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制度改革,取消十大重点 产业工商登记注册资本实缴制,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放宽重点产业企业经营范围、名称、 住所登记条件,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依托企业注 册登记并联审批平台,按照“一表申请、一窗收件、并联审批、核发一照”的模式,将营 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由工商、质监、税务分别办理、各自发证(照), 改为由申请人一表申请,政务服务中心工商窗口统一收件,工商、质监、国税、地税数据 共享, 限时办结,核发一照。全市第一份“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于2015年9月28日颁出。 扶持重点产业园区建设,扶持涉农产业、电子商务产业做大做优做强,为涉农产业与新兴 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以改革的勇气推进简政放权,推进实施《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 目录》动态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取消下放审批事项和前置变后置的有关规定。将注 册资本1000万元以下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下放到区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管理,工商所 试行登记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进一步促进了工商注册便利化;免收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费,免收个体私营企业协会会费,进一步让利于民,全力提升市场主 体竞争力和发展潜力。 年内, 全市发展私营企业3209家,同比增长10.63%;个体工商户 17515户,同比增长23.75%;农民专业合作社228户,同比增长17.06%。促进市场主体增量 提质。结合莱芜市实际,印发《服务支持重点产业振兴提升政策措施的通知》,出台服务 支持重点产业振兴提升政策措施25条,降低登记注册门槛,激发市场活力。实施企业登记 注册分类指导,培植壮大优势骨干企业,支持有限责任公司升级转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鼓 励有限责任公司重组改造,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引导企业转型升级。年内,全市有14家 有限责任公司转型升级为股份有限公司, 130余家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有限责任公司, 分类指导效果初步显现。扶持市场主体做大做强。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当好银企红娘,帮 助企业破解融资难题。 帮助企业办理股权出质登记70户,出质股权总额34.86亿元,担保 贷款金额51.62亿元。 实施“商标战略五个一”工程,帮助企业提升竞争力。推荐山东振 泰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莱芜耀华医药包装有限公司、山东昊宇车辆有限公司、莱芜市莱城 区明利特色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成功争创山东省著名商标,截至2015年年底,全市“山东 省著名商标” 累计33件,“中国驰名商标”累计5件。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选和 诚信示范市场创建活动,提高了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和文明素质。全市共有国家级守合同 重信用企业12家,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60家,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52家,全市有全国 诚信示范市场1家,山东省文明诚信市场10家,山东省示范农村文明集市4家,莱芜市文明 诚信市场8家。 开展“联手助企促发展”活动,联合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帮助1046 户小微企业申请贷款1.69亿元; 开展动产抵押登记工作,帮助企业办理动产抵押登记115 份, 主债权金额43.98亿元;组织40余家个私协会员企业参加“互联网+催生传统经济新 常态”培训。 【行政执法工作】 加强公平交易执法。始终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重点打击以“资本 运作”“慈善”“养老”“宗教”“改革创新”等为幌子实施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查处 涉及少数民族人员、港澳台人员的案件。开展“傍名牌”专项行动,对“六个核桃”饮品 假冒侵权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共查扣侵权饮品14箱,立案1起。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无线接 收设备、“扫黄打非”、反走私、“莱芜黑猪”侵权整治等专项检查活动,检查经营主体 190户,没收非法电视接收设备50套,查缴非法出版盗版迷信书籍300余本、有害卡通画册 190本, 净化了各类市场。加强直销企业监管,开展直销市场专项检查,督导企业认真履 行社会责任。创建无传销城市,会同综治办、文明办、公安局四部门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意 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的标准和内容,推进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全市已上报“无传 销城市” 的认定申请。加强广告监管。检测各类媒体广告6123条次,处理违法广告举报7 起,维护了广告市场秩序。组织参加山东省第十五届广告节,荣获优秀组织奖,参赛广告 作品获铜奖4个。加强市场合同监管。开展“红盾护农”行动,检查各类农资经营户636户 次, 抽检肥料样品20个,对4家不合格样品经营户进行立案处理;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 依法对两家个体加油站的成品油质量进行抽检, 共抽取样品6个,经法定单位检测全部合 格;规范格式合同行为,对银行业、电信业等经营单位进行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检查工作, 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96人次,检查经营主体103户,发现莱芜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莱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下属13个单位使用的《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存在问题, 及时进行约谈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坚决纠正不平等条款;强化拍卖活动监管,贯彻落 实国家工商总局新的《拍卖监督管理办法》,对各拍卖企业的拍卖师资格、拍卖公告、拍 卖合同、成交确认书进行认真审查、备案,对各类大型拍卖会进行现场监拍,杜绝虚假、 串通拍卖行为的发生。2015年,莱芜拍卖企业共举办拍卖会64次,审查成交合同确认书64 份, 成交额达4621万元。 加强网络商品交易监管。 从7月以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 “2015红盾网剑”专项行动,通过报刊、电视、工商红盾网、红盾微博等传播平台与媒体, 广泛宣传红盾网剑专项行动的内容, 印制发放宣传资料350余份,开展网络巡查32次,出 动执法车200车次, 开展行政指导1次,删除网上违法经营信息5条,净化了网络市场交易 环境。 组织开展市场经营主体的搜索建档工作, 截至2015年年底,共搜索市场经营主体 40139户,搜索率94.78%,网络经营主体建档1151户。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黄标车综合整治, 加大二手车交易市场不准对黄标车进行办理交易手续的监管力度,开展辖区内汽车市场专 项整治工作,全市共出动执法车辆86台次、执法人员152人次,检查经营主体68家。 【消费维权工作】 加强商品质量监管。以家用电子电器、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服 装鞋帽和日用洗化五大类商品和有关服务为重点,以商品专业市场、商业集中区域、城区 早夜市、农村市场、品牌专卖店等为重点区域场所,分阶段、有重点地深入开展重点商品 和有关服务专项治理整顿,严厉打击了假冒伪劣商品经营行为和服务领域消费侵权行为。 共开展专项行动13次, 出动执法人员1260人次, 检查经营户2130户次,检查五大类市场 110个。摸底全市家电类经营户129个,照相器材类经营户31个,服装经营户2016个,指导 723个经营户建立完善自律制度。张贴消费警示2019张,发放宣传材料5287份。强化12315 申诉举报处理工作。 加强12315平台建设,畅通“绿色维权通道”,制定《莱芜市工商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12315值守工作的通知》,实行12315局领导在线值班制度,开展行政约谈, 提高了消费维权效能。 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共受理消费者热线电话2848个,其中 咨询2159件, 申诉684件,举报5件,办结率9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0余万元。加强 消费者协会工作。3月12日上午,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暨消费维权情 况通报会。 会上,通报了中国消费者协会第五届理事会一次会议基本情况和3·15年主题 发布情况。 各级消协组织设立4个活动现场,联合各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共设立 咨询服务台120个, 摆放宣传展示牌90个,配备宣传车4辆。各单位纪念活动现场、12315 投诉举报热线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214件,解答咨询800余人次。全年全市消协系统共受 理投诉658件, 已解决653件,案件处结率为99.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7.6万元,受 理消费者咨询3505人次。在网络购物、预付款消费、电信金融服务、食品保健品、汽车销 售及服务等方面,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组织志愿者配合省消协 开展旅游消费体验活动,引导企业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意识,促进行业自律。市消协联合 市网络文化协会、大众网开设“聚焦3·15莱芜优秀企业家年度系列访谈栏目”。 【集贸市场监管】 加强对集贸市场的监管,确保集贸市场脱钩不脱管。规范集贸市场证 照管理。要求符合办照条件的经营者必须办理营业执照,并做到统一规范悬挂营业执照, 实现持照经营、亮照经营,全市建成区内的11处农贸市场全部办理营业执照。严厉打击假 冒伪劣商品及国家明令禁止上市的商品。开展打击“傍名牌”专项活动,查扣侵权“六个 核桃” 的假饮品14箱,立案1起,没收违法所得120元,罚款680元。履行维护集贸市场经 营秩序、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的职责。指导市场主办单位制定市场规章制度,监督市场交易 行为;依法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章行为,维护交易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开展创建 文明市场活动,积极引导争创诚信市场和文明集市活动。 (刘松峰 尚 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