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04年,全市政法工作整体推进,“平安威海”建设深入开展,社会治安 局势持续稳定,治安防范体系建设更加完善,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全市立 查刑事案件5336起,比上年下降17.9%;其中杀人、放火、抢劫、诈骗、盗窃等严重影 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性、侵财性、多发性案件,分别下降26.1%、10.2%、14.9 %、2%、13.1%,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达到98%,高出全省平均水平7.4个百分 点。据2004年《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显示,在由经济安全状况、社会治安状况构成 的城市秩序与安全指数排名中,威海名列全国第3位。9月下旬,中央综治办在威海召 开了全国部分省(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座谈会,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 治办主任陈冀平,山东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高新亭及与会代表实地考察了威海市 的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建设“平安威海”】 2004年是“平安威海”建设的第一年。市委、市政府先后召 开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加快“平安威海”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平安威海”建设现场 观摩暨经验交流会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治安防范暨镇(街道办事处)综治组织建设 现场会议、城区平安建设经验交流会议等。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按照市委 的统一部署,以建设“平安威海”、促进改革发展为目标,坚持上下结合,层层进行 动员部署; 坚持内外结合,着力抓好舆论宣传;坚持条块结合,整体推进创建工作;坚 持专群结合,全面形成创建合力;坚持打防结合,努力营造平安环境;坚持权责结合,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平安建设各项措施,实现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平 安威海的决定》中提出的“平安威海”建设目标。四个市(区)全部达到平安县(市、 区)标准,平安镇(街道办事处)达标率为60%;环翠区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首批30 个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县(市、 区) 之一, 环翠区竹岛街道办事处等4个街道办事处 (镇)被省综治委命名为建设平安山东先进基层单位。“平安威海”建设经验分别在 中央综治办召开的全国部分省(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座谈会和省委、省政 府召开的全省城区平安建设经验交流会议上作了交流。 【社会治安防范】 2004年,全市大力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断创新防范体制。 一是坚持社会化参与,建设一支以群众为主体的社会治安防范队伍。大力推行“警民、 警企、警行、警警、警军”结合,全市从事治安防范的群防群治人员4.39万人,实现 了社会治安防范由公安机关为主体向公安机关牵头、社会力量为主体的转变。二是坚 持科技化防范,建立全省最佳科技化防范体系。全市所有宾馆、酒店推广了旅馆业治 安管理系统,所有派出所和出入境口岸推广了人口综合应用管理系统,新建居民区、 大中型企业、金融系统等实行了电视监控、电子报警、电子防盗三普及,进一步完善 了道路交通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沿海监控防范机制、机动车安全防范系统和“110”、 “122”、“119”三条专线的整体联动系统。威海中心城区各类单位、场所、社区的 技防建设面达到80%以上。 三是坚持市场化运作,加大对城区治安防范的社会投入。 积极推行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城区治安防范投入的新途径,全市用于治安防范体系建 设的社会投资8亿多元。四是坚持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平安建设长效机制。1月,市 委、市政府印发了《威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了综治组 织建设、专门工作机构和群防群治组织建设、“严打”整治、治安防范、矛盾纠纷排 查调处等各项工作。在非公有制企业实行党组织、团组织、工会组织、综治组织、警 务区、法律服务组织、调解组织和情报信息组织“八个组织进企业”,全市1781家非 公有制企业设立了专职保卫人员, 其中300人以上的全部设立了综治办和保卫科,在 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党组织2243个、 团组织460个、 工会组织2850个、 法律顾问室 1200个, 32%的非公有制企业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落实以上四项措施,全市 70%以上的镇(街道办事处)和90%以上的基层单位达到无重大刑事案件、无重大治安 灾害事故、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三无”要求。 【“严打”整治斗争】 全市政法机关积极探索建立贯彻“严打”方针的经常性工作 机制,及时有效地组织开展了春季平安、利用网络追逃、侦破命案、打击街头犯罪、 夏季“严打”、冬季“严打”等专项斗争和集中行动,整治了一批治安混乱的村庄和 单位, 治安防控能力和破案能力进一步提高。 全市破获刑事案件3026起,破案率为 56.7%,比上年提高了10个百分点; 抓获各类作案成员3254人、逮捕1773人;审结一审 刑事案件1674件2493人,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的507人。威海市被 评为全省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先进单位。以公共复杂场所、特种行业、集贸市场、学 校医院厂企周边地区、公路铁路沿线、城乡结合部以及治安问题突出的村企单位和场 所为重点,集中排查整治治安混乱的村庄(单位和部位)41个(处)。 【矛盾纠纷调处】 2004年,全市政法机关把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作为维护稳定的重 中之重来抓,在认真落实日常工作制度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了矛盾纠纷预警、排查、 调处机制,有针对性地组织了重点领域矛盾纠纷的集中排查调处。5~6月,对农村矛 盾纠纷进行了一次集中排查, 排查各类矛盾纠纷307起。6~8月,组织了房地产领域 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活动,排查重点矛盾纠纷18起。以农民负担、土地征用、城市拆迁、 企业改制、涉法涉诉等为重点,组织了一系列专项排查活动,排查各类重点矛盾纠纷 473起, 市综治办下发交办督办通知单48件,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及时进行了调处。 基层司法和民调组织调解民间纠纷1.5万件。 于2~8月,集中处理涉法涉诉问题,全 市政法机关处结重点涉法上访案件112起;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 “五长” 联合接访处结涉法信访案件113起。全面加强对司法领域重大案件的协调督 导。年内,市委政法委召开案件协调会议87次,协调案件108起;处理来信来访287件, 完成领导交办案件121件。 【服务经济发展】 各级政法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 序,依法惩治经济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拓宽服务领域, 推行承诺服务,为加快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 务。全市立查经济犯罪案件221起,挽回经济损失6400多万元;查办贪污贿赂和渎职等 职务犯罪案件79件,挽回经济损失4200多万元;审结一审民事案件1.1万件,标的额32 亿元;办理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事项4.1万件;为政府依法清理收回欠债6000多万元。 (王春晓 杨红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