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28日 威政发〔2004〕61号) 一、土地级别划分 市区土地共划分为七个级别,其范围是: 一级地: 沿平度路向东至海滨南路,沿海滨南路向南至海瞳路,沿海瞳路向东至 皇冠东路,沿皇冠东路向南至海峰路所形成的折线以北; 沿平度路、青岛路交界 向西200米处折向北至四方路, 沿四方路向西至塔山中路,沿塔山中路向北至大 众路, 沿大众路向西至统一路,再沿世昌大道南200米折向西至古寨东路形成的 折线以北; 沿古寨东路向北至文化二路,沿文化二路向东至西北山路交界处向北 至花园北路形成的折线以东; 沿花园北路向东至统一路交界处沿市政府办公楼、 菊花顶路、东山路北200米一线,向东至合庆山庄的连线以南所形成的区域。 二级地:(1)沿上海路向西至海滨南路,沿海滨南路向北至海峰路,沿海峰路向 西与泰山路交界处向北至环山路所形成的折线以东; 沿建成区边缘、环山路与布 谷夼路交界处向北至寨田路,沿寨田路与古寨西路交界处向北至世昌大道,沿世 昌大道向西至沈阳路,沿沈阳路交界处向北至科技路,沿科技路向西至锦州路并 向北至国际海水浴场所形成的折线以北、以东; 自海边向东沿远遥墩、古陌岭以 南建成区一线,向东至环海路所形成的折线以南除一级地范围以外的区域。(2) 刘公岛范围内的土地。 三级地:(1)沿影视城与磨儿山交界处向东至环山路,沿环山路向东至布谷夼路 以北除一、二级地范围以外的区域;(2)沿华能电厂与铁路桥交界处向南、向西 至青岛路,沿青岛路与珠海路交界处向西至环山路形成的折线以北除一、二级地 范围以外的区域;(3)沿远遥墩、古陌岭向东至合庆山庄连线以北的区域。 四级地:(1)沿环翠路、珠江路至蓬莱路,沿蓬莱路向北至张村河,自张村河向 东至老虎山以北除三级地范围以外的区域;(2)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田和、万欣办 事处环山路以南区域;(3)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除崮山镇、泊于镇及三级地范 围以外的区域。 五级地:张村镇除四级地以外的建设用地,崮山镇、温泉镇范围内建设用地。 六级地:羊亭镇、初村镇范围内建设用地。 七级地:草庙子镇、泊于镇、桥头镇范围内建设用地。 二、基准地价标准 本次公布的基准地价是市区不同级别土地的商服、住宅、工业三种不同用途的价 格。对旅游、娱乐、饮食服务、金融、办公用地使用商服基准地价; 对科技、文 教、卫生、体育用地及农、林、牧、渔业用地使用工业基准地价; 综合用地可按 不同用途的建筑面积比例所分摊的土地面积使用不同用途基准地价。 本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2000年5月市政府《关于公布威海市市区土地级 别及基准地价的通知》 (威政发〔2000〕19号)、2001年9月市政府《关于调整 威海市城区土地级别的通知》(威政发〔2001〕38号)规定的市区土地级别及基 准地价标准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