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04年,威海仲裁委秘书处立足于仲裁法律知识普及和仲裁法律制度的推 行,加大仲裁宣传力度,发挥仲裁简便、快捷、灵活的优势,突出公正与效率,妥善 处理各类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使仲裁制度为经济发展的服务作用得到充分 发挥。 加大仲裁法的宣传普及 充分利用2004年是仲裁法颁布十周年这一有利时机,先 后在威海市电视台、 广播电台投资近4万元制作播出了为期三个多月的“走近仲裁” 节目。深入乳山、文登、荣成市委党校及十余处乡镇、街道办事处等社区组织举办了 30多期次仲裁法律知识讲座, 发放仲裁知识材料4000多份,深入到140多家企业,认 真指导企业在合同中签订仲裁条款。4月,召开了全市贯彻实施仲裁法总结表彰会议, 市政府对实施仲裁法律制度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 健全仲裁服务机制 一方面建立仲裁联络员制度。根据走访企业中了解的情况, 将规模较大、经济活动较多的60个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或负责人聘为仲裁联络员,作 为仲裁机构与企业之间的固定联系人,以方便仲裁机构及时为企业提供仲裁法律服务 指导,另一方面,严格执行仲裁案件限时办案制度、当日送达制度,使仲裁工作效率 得到极大提高。 拓展仲裁服务领域 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国家证券委的有关要求,重点开展了金 融、保险、证券、期货等领域的推广普及工作,加大仲裁服务领域的案源开拓工作。 2004年仅保险系统的仲裁案件就增加近30起。 截至2004年底, 秘书处受理纠纷案件 325件, 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标的额达2.99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5%、32%,实现了 连续四年增长幅度保持在30%以上, 国务院法制办、省政府法制办都对威海仲裁委的 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提高仲裁办案质量 一方面采用简易办案程序,将一般案件的办理周期控制在45 天以内,另一方面,自觉将仲裁工作放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从建设平安威 海、诚信威海的高度来仲裁每一个案件,切实加强了仲裁案件调解结案力度,通过严 把立案关、组庭关、裁决关,使每一起仲裁案件都得到公正处理。2004年已审结的案 件, 平均结案时间为35天,比全年工作目标缩短10个工作日,调解结案率达到45%, 比全年工作目标提高5个百分点, 并且没有一起案件被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或裁定 不予执行,案件正确率达到100%。 (王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