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须知 一、领表、填表: 1.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即可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出入境 管理部门免费领取《中国公民出国(境)申请审批表》。 2.“申请表”原则上由本人填写,要求内容准确、完整,字迹工整、清晰。 二、填写“申请回执”: 申请人要准确填写“申请回执”中的特快专递投递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并在核对证件资料内容无误后签字。“申请回执”是申请人领取护照的凭据,请妥善 保管。 三、证件寄送方式: 出国申请如获批准,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将通过特快专递部门把护照直接寄送 申请人。特快专递部门在送达护照时,向申请人收取特快专递费,出具收费发票,并 代收“回执”转交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 四、护照照片标准: 1.相片为持证人近期直边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光面相纸)。国家公职人员不 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照片只限一人。 2.相片背景为白色,其他颜色不予受理。 3.相片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一次性快照、经翻拍的照片或采用 各种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均不予受理。 4.原始照片人像尺寸要求: 半身证件照尺寸:48毫米×33毫米; 头部宽度:21~24毫米;头部长度:28~33毫米; 头像大小超出规定尺寸范围的照片不予受理。 5.申请人请勿自行裁剪相片。公民申请办理出国境证照新政策 一、公民申请办理出国护照,免交境外邀请函,个人自费出国旅游不需再提交银 行存款证明。 二、公安机关取消签发出境登记卡的作法,也不再办理换发、补发出境登记卡手 续;边防检查机关不再查验公安机关签发的出境登记卡。 三、参加旅游团队出国旅游,须提交有出国旅游经营权的旅行社出具的全额旅游 费用的发票。 四、公派留学人员(含国家公派和单位公派留学人员),须提交填写完整的《公派 留学人员申请护照登记表》。 五、收养儿童出国定居,须提交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省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 书、领养人的护照或其他身份证件。 六、由劳务公司办理的出国劳务人员,须提交有外派劳务经营权的劳务公司出具 的劳务项目的说明;由境地外就业服务机构协助输出国就业的,须提交有境地外就业 经营权的境地外就业服务机构确认的申请人与境外雇主签定的就业合同。 七、赴港澳商务考察取消提交邀请函和注册资金、进出口额证明。 八、公安出入境管理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