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1998年,全市盐业系统12家工业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51亿元(1990年不 变价),比上年增长33.5%;产品销售收入6389万元,增长37.2%;实现利税1114 .4万元,其中利润815.2万元,分别增长44.2%和62.1%。其中,制盐企业完成工 业总产值1.13亿元,增长40.2%;实现销售收入4811万元,增长48.3%;实现利税 950万元,利润680万元,分别增长77.5%和80.6%。全行业生产原盐42200吨,优 一级品率达到100%,销售原盐91396吨,其中工业盐79967吨,渔盐11429吨。 年内,市盐务局结合盐业体制改革,针对机关内部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机关 作风建设。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在机关内部完成了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和 人员分流工作,增强了机关工作人员的危机感和责任感。制定了《盐务局机关工作 岗位目标责任制及考核办法》,以考核结果作为评先选优的依据。建立健全了党建 制度、机关建设制度、业务规范制度三大类30多项,促进了机关工作的有序、规范、 高效运行。 【盐业体制改革】1998年2月,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撤销市盐业公司保留市盐务 局,经费列财政差额预算管理。6月,市直属企业全部完成改制任务后,市经贸委 就盐务局机关职能转变后的企业管理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即“盐务局不再直接管理 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再承担相关的计划指标”。11月,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决定 将盐务局的派出机构--鹿道口盐务所和双岛盐务所的经费由自收自支改为财政差额 预算管理。这些举措为盐务局集中力量、集中精力投入到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工作 中去创造了条件,同时也为荣成、文登、乳山三市盐业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起到了 积极的引导和推动作用。 【盐政执法与食盐专营】1998年,全市两级盐务局坚持“日常监督,专项检查,集 中管理,重点打击”的方针,合理调整力量,充实执法队伍,强化执法手段,依法 对辖区内的盐业市场进行清理,严厉打击盐业违法行为。全市查处盐业违法案件 627起,查缉私盐3394吨,受理并处结行政复议案件3起,较好地维护了全市的盐业 市场秩序,保证了食盐专营工作的健康运行。由于威海市在盐政管理和食盐专营方 面力度大,效果好,9月1日,山东省盐务局将威海辖区内的防伪碘盐标志管理权下 放给市盐务局,这在全省地市局中属首家。1998年,全市4个食盐批发单位从国家 食盐定点生产厂调进碘盐10127吨,比上年增长109.4%,完成国家指令性计划的90. 42%,碘盐普及率提高了42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28.8个百分点,名列全 省17个地市第3位,受到了山东省盐务局的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