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09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综治部门认真履行“保增长、保 民生、保稳定”的职责,以国庆60周年和第十一届全运会等重大安保工作为重点, 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年、信访积案化解年等活动,政法综治 工作实现了新突破。全市信访总量,集体访和重复访批次,流动人口犯罪人数, 绑架、抢夺、抢劫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案件,以及一般以上交通事 故和火灾事故均大幅度下降,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 会环境。 【维护稳定“三大战役”】 2009年,山东省委、省政府将第十一届全运会火炬 传递、国庆60周年和第十一届全运会比赛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列为维护稳定“三 大战役”。威海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履行维护稳定第一责任,从年 初就着手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对年内一系列重要安保工作进行部署,全面落实 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狠抓责任制落实,各市(区)和各有关单位层层签订责任状, 组成专门检查组,加强督导检查,促进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狠抓突出社会矛盾 排查化解,开展了涉农涉企、涉法涉诉等20余次专项排查,对排查的矛盾纠纷, 全部落实了包案领导、承办单位和具体责任人。狠抓对敌斗争和严打斗争,深入 开展反渗透、反破坏、反颠覆斗争,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人员、重点物品、 重点场所进行摸底排查。不间断地开展严打集中行动和专项斗争,部署社会面巡 控10.7万人次, 刑事案件破案率73%。狠抓治安整治与管理,开展了治安乱点、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消防、涉爆涉枪涉毒等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消除了一大 批治安隐患。 【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 威海市综治委将强化基层基础 工作作为2009年综治和平安建设的主题,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 治理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意见》,对包括行业平安建设、社区平安建设、农 村平安建设的各项基层基础工作进行了部署,并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实施。 在政法综治机构维稳能力建设方面,全面推进镇级综治维稳中心建设和村级综治 组织规范化建设, 大力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 充实基层警力322人, 建成 “五统一”(外观标识统一、装备配备统一、警务公开统一、规章制度统一、登 记簿册统一) 警务室405个。在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建设方面,继续推进基层人民 调解片建设,推进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诉讼的实体对接,探索了突出社会矛盾和信 访问题下移处理机制,建立了专家咨询等四项涉法涉诉信访制度,“六级联动” 化解社会矛盾的经验被山东省委、省政府推广。在技防建设方面,全市新增监控 探头4100多个, 监控探头总量达到2.9万多个,重点单位、要害部位技防设施安 装率100%, 所有镇(街道办)监控平台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90%的村建成了平 安互助系统。在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方面,大力推行警企、警村(居)联合组建巡 逻队模式,全市治保组织达到3276个,联防巡逻队4736支,发展群众巡逻力量近 2万人。 在重点群体服务管理机制建设方面,建立了流动人口管理信息平台,首 次实现了对流动暂住人口的全方位控制。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力度,青 少年犯罪人数比上年下降5.8%;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内。全面落实“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市规划,多渠道加强 法制宣传和“法律五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集市、进学校、进企业)工 作。 【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针对长期以来外来人口犯罪高发的情况,威海市委 政法委牵头进行专题调研,制定并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关于进 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在机构设置、经费保障、制度建设、 技术建设、管理员队伍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并采取现场会、调度会等形式加 大推广力度,形成全社会参与的服务管理新机制。年内,全市新录入流动人口信 息31.6万条,流动人口犯罪人数比上年下降15.4%。 【镇级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建设】 针对镇(街道办)综治维稳力量比较薄弱、治 安问题突出和大量矛盾上移处理的实际情况,威海市委政法委结合推进“社会治 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部署并指导各镇(街道办)建立了综治维稳 工作中心,依托镇级综治办,整合基层调解、司法、信访等有关力量合署办公, 实现了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突发事件联动、突出问题联治、平安建设 联创、日常管理联勤,有效地解决了基层力量不足的问题,提升了一线综治维稳 能力。年内,全市镇(街道办)综治维稳工作中心排查整治治安乱点44个,化解 矛盾纠纷610起。 【服务经济建设】 改革执法方式,开展了“帮千企走千村(社区)访万户、服 务三保任务” 主题实践活动,政法部门为900余家企业提供了常年法律服务。建 立了企业法律诉求“绿色通道”,采取严格审限管理、适用简易程序等多种形式, 进一步提高了办案效率, 案件的服判息诉率和实际执行率分别比上年增长2.8个 百分点和3.1个百分点。 依法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 秩序。 年内,破获经济犯罪案件258起,挽回经济损失5700多万元,查办贪污贿 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55件。化解涉企矛盾,主动跟进大企业、大项目, 监控指导困难企业,及时发现和化解涉企不稳定因素。年内,审理调解涉企矛盾 纠纷1.2万起,挽回经济损失约10亿元。深入开展“零投诉政法单位”创建活动, 严格依法慎重使用强制措施,全面贯彻调解优先的原则,灵活运用资产重组、收 益抵债等执行方式。一、二审民事案件调撤率73%,执结各类案件1.2万件,标的 额13.1亿元。 (李 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