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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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6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6%以下,全省最低,连续3年在山
东省政府就业再就业目标考核中名列第一。医保、工伤参保增长率居全省之首。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荣立全国劳动保障系统集体一等功,劳动就业、社会保险、
职业培训、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保障宣传、劳动保障统计、劳动保障信访、职业
技能鉴定等各项工作均被评为山东省劳动保障系统先进单位。

【就业再就业】 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落实各项就业政策,全市城镇
新增就业再就业5.3万人,完成计划106%;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9581人,“3545”
(女35岁男45岁)等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3765人,完成计划117%。转移农村富余
劳动力2.2万人,完成计划110%。
就业工作纳入经济社会重大发展指标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将
就业工作纳入经济社会重大发展指标,列入对各市(区)政府的目标责任制考核
之中。市委书记、市长多次听取汇报,市委、市政府先后12次专题研究新一轮就
业扶持政策、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和职业技能实训中心建设、社会保险基金监管
等劳动保障重要工作,市政府出台一系列文件,扩大了就业再就业政策扶持范围。
解决企业“招工难”问题 劳动保障部门落实“西输东接”工程,积极开展
帮助企业解决招工难问题的外出招聘活动。 先后10余次组织100多个企业到山东
省的西部地区和河北省邯郸市、青海省西宁市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地组织招
聘活动,为企业引进外地劳动力2万人,缓解了企业招工难问题。
扶持困难群体再就业 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定,突破了原有规定,扩大了政
策优惠范围,将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范围扩大到进行失业登记的城镇各类企事
业单位的就业转失业人员和未能就业的复转军人,企业招用失业人员社保补贴,
由补贴3大险种,扩大到5大险种,“4050”(女40岁男50岁)失业人员距法定退
休年龄不足5年的, 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期限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全市
累计核发再就业优惠证1.95万份,当年核发5149份; 为失业后的自谋职业人员发
放小额贷款127人, 贷款254万元; 享受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2827人 (社保补贴
2142人、 岗位补贴685人),享受金额712.1万元(社保补贴490.4万元、岗位补
贴221.7万元); 享受税费减免1878人,减免金额253.6万元。市直为1395名灵活
就业人员补贴社会保险费224.9万元, 各市(区)对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补贴实
施工作也逐步展开。
开展促进就业和整顿职业介绍秩序活动 开展“再就业援助月”和春风行动,
劳动保障部门依托镇(街道办事处)、社区等基层劳动保障组织,发放宣传材料
1.25万张,提供咨询7832人,介绍就业岗位4166人。开展“五个一”活动(发放
一批春风卡、开放一批免费服务场所、推荐一批民办服务机构、提供一批进城就
业岗位、培养一批有一技之长的技能人才),活动期间,全市免费开放所有公共
职业介绍机构,组织面向农村劳动者的免费专场招聘洽谈会26次, 向进城务工的
1.3万农村劳动者提供免费政策信息咨询和职业介绍服务, 促成7800人与用人单
位达成就业意向。劳动保障部门与财政、工商、税务等17个部门共同落实新一轮
就业扶持政策; 与经贸、外经贸、工会、妇联等10多个部门联合举办了14次面向
大龄失业人员、农民工、民营企业、大中专毕业生、军嫂等特殊群体的专场就业
招聘会; 与公安、工商、人事等部门开展多次清理非法职业中介联合执法行动,
对全市40个民办职业中介机构进行了清理整顿,取缔非法职业介绍机构10个; 与
总工会等组织开展了“民营企业招聘周”和岗位技能对接活动,免费为用人单位
和求职者提供服务,提供就业岗位1.2万个,促成就业2520人。
巩固城乡统筹就业成果 2006年,威海市被山东省政府确定为山东省首批城
乡统筹就业试点城市。市政府成立了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农民工工作联席会
议制度,近20个部门为成员单位,为联合开展城乡统筹就业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全市进一步完善城乡一体的劳动用工、失业登记、社会保险、工资待遇等制度,
建立起城乡统一的劳动用工和统计制度,将山东省城镇劳动者失业证和威海市农
村劳动者失业证合并为威海市劳动者失业证,各类用人单位对城镇职工和农民工
实行同工同酬,一视同仁,保持了城乡就业局势的稳定。
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 2006年,各级劳动力交易市场进场招工单位2910个次,
提供就业岗位10.15万个次, 进场求职人数8.80万人次, 成交人数2.06万人次;为
2896名灵活就业人员办理档案托管手续,为2870人建立或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为
2979人建立或接续医疗保险关系;为3561名失业人员提供了免费档案托管服务。
拓宽境外就业服务途径 加强对境外中介机构的管理和服务,及时调解处理
外派人员与中介机构间的纠纷。开办相关活动,促进境外就业健康发展。市劳动
就业办公室与市委宣传部、威海日报社联合举办了首届威海“十佳出国务工人员”、
“诚信境外就业中介机构”、“优秀出国人员培训基地”评选活动,促进了出国
就业中介机构和培训机构的规范发展。至2006年12月,全市拥有劳动和社会保障
部批准的境外就业中介机构21家,当年派出境外就业2207人,累计在境外就业人
员5570人。
规范外国人和台港澳居民就业管理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了《关于全面
规范威海市外国人及台港澳居民就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威劳发〔2006〕12号),
建立了外国人登记制度,开辟了《威海市劳动就业信息网》“境外人员来威就业”
专栏,印制了威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外国人就业手续办理工作联系卡,在市政
府行政审批中心设立了外商服务窗口,较大程度地方便了外国人就业。2006年,
为外国人办理就业登记证3215人,为台港澳居民办理就业证14人。

【劳动保障执法监察】 各级劳动监察机构在加大执法力度、实施刚性监察的同
时,不断创新和完善执法工作机制,全力打造适应劳动保障事业健康发展的执法
队伍,实现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新发展。
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 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分片包干负责制,经办机构
将管辖范围内用人单位划分到每个执法科室、小组,实行分片管理,落实责任,
动态监控,减少执法空白点。建立健全首席办案监察员制度,在立案、调查取证、
结案等环节都指定两名监察员负责,其中一名为主办监察员,对案件负总责,另
一名为协办监察员,两名监察员直接对办案质量负责,促进办案质量提高。制定
和完善监督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将劳动保障监察职责、监察内容、监察形式、
办案程序、调查期限、案件查处时效、工作纪律及责任追究等八个方面的政务公
开上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考核制度,与年度星级考核挂钩,构筑起全方
位劳动保障监察监督制约机制和拒腐防变防线。
警示教育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从人性化执法出发,实施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
方式,根据企业法人和农民工急需了解掌握劳动保障政策的需要,适时编印《违
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法律责任》和《农民工维权手册》两本书,无偿赠送
给企业法人与农民工。建立违规企业负责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警示培训教育制度。
定期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并且拒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积极的用人单位负责人及
劳资管理人员统一集中起来,采取面对面的宣传教育方式,提高他们依法管理企
业的自觉性。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市经贸委、市总工会分别于3月22日、6月29日、
12月8日组织了3期警示培训班,对104个存在违规行为的用人单位中的208名负责
人进行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培训教育。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纠正,年内,有89
户用人单位进行了整改,占案件总数的86%。
专项检查 劳动保障等部门先后开展7次大规模专项检查活动, 年初会同建
设等部门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 2月联合公安部门开展了消防安
保从业人员资格专项检查; 2月20日至3月18日与公安、人事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
了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3月7日至4月21日开展了社会保险专项检
查,5月18日至6月20日组织开展了劳动用工情况专查活动,7月28日至8月28日开
展了贯彻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和未成年人特殊保护专项检查; 10月20~30
日组织了为期一周的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合法权益普法宣传周活动。7次专项活
动检查用人单位3486户次,涉及劳动者25.51万人(次)。
举报专查 2006年,劳动保障部门受理举报案件1222件,比上年同期增加21
%, 均立案查处,时效内应结案1181件,实结案1181件,结案率100%。其中涉及
工资问题446件,占案件总数的36.5%;涉及社会保险费问题570件,占46.7%;涉及
工作时间问题87件,占7.2%;涉及收取押金问题119件,占9.6%。2006年,劳动保
障监察执法机构下达“整改指令书” 815份(市直95份),下达“处理决定书”
87份(市直3份) 、涉及金额660万元(市直105万元),“处罚决定书”77份、
罚款87万元。 对拒不执行处理、处罚决定的单位移交法院强制执行19件(市直3
件)。通过执法手段促缴社会保险费2054万元(市直711万元);责令用人单位补
办用工手续1.26万人(市直210人)、补签劳动合同4.73万份(市直560份)、补
办社会保险登记4850人(市直220人);依法责令用人单位补发工资1568万元(市
直117万元)、退还押金71万元(市直5万元)、清退童工44名; 查处违规中介机
构36个,取缔非法职业中介组织21个。
行政复议与劳动保障行政诉讼 2006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劳动保障
行政复议案件9起, 比上年减少8起,年度内全部结案,其中,维持7起,当事人
撤回申请2起。 依照法律程序,应诉劳动保障案件12起,其中,涉及工伤问题11
起,涉及行政作为问题1起,在12起应诉案件中,均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胜诉。

【劳动争议处理】 2006年,全市受理劳动争议案件999起(劳动报酬争议204起、
工伤争议197起、 社会保险福利争议157起、职业培训争议4起,变更、解除劳动
合同争议302起、终止劳动合同争议18起,其他争议117起),涉及职工1911人,
其中集体争议案件14起,涉及人数604人。用人单位申诉案件284起,占总案件的
28%,劳动者申诉案件715起,占总案件的72%。结案996起,结案率99%。市劳动
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132起,结案130起,结案率98%。
机构设施调整完善 根据山东省劳动保障厅、山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
求,开展推进劳动争议处理实体化建设,向市政府提报了成立仲裁院申请,下发
了要求各市(区) 建立劳动争议仲裁院的通知。至2006年末,市县两级7个劳动
争议仲裁委员会全部健全,人员变更均得到及时调整。全市劳动争议仲裁庭标准
化建设得以完成,仲裁庭配备了音响、录音、录像等设备, 仲裁庭均使用微机记
录,笔录内容真实、规范、全面,案件审理公开、公正、透明,超过了山东省劳
动保障厅规定的标准。
仲裁规范化建设 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均执行规范办案程序,从接待申诉、
立案受理、仲裁费收取、开庭审理、结案送达到文书归档装订整个程序,环环规
范操作,杜绝违反程序案件产生,程序合格率100%。使用标准庭审用语,加强仲
裁员驾驭庭审能力培养,要求仲裁员熟练掌握庭审节奏,在庭审过程中口齿清楚,
用语规范,使用礼貌用语、文明用语,杜绝禁忌用语。采用规范文书格式,从申
诉书填写、受理通知、举证通知、应诉通知、出庭通知、庭审笔录,均制作规范。
裁决书、调解书表达简洁,案件审结后,立卷归档,统一管理。仲裁机构认真做
好举证告知、证据调查、证据质证、证据采信、法律法规适用等工作,做到案件
审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规依据得当,力争案件审理正确率达100%。强化劳
动争议仲裁自身监督,对处结案件,按规定进行复查,对确有错误的,予以重审,
切实提高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度。
创新机制 建立健全了劳动争议接待立案制度、劳动争议案件审理制度、仲
裁员行为管理及责任划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仲裁费收取使用管理制度等。在
此基础上,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积极创新机制,把仲裁工作与体现亲民、为民、
利民、便民紧密结合,把便民服务意识融入到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之中。一是建立
导诉窗口。针对劳动者对劳动保障法规政策了解不深的情况,指派专人负责,提
供劳动政策咨询服务,指导当事人进行法律文书填写。二是采取风险告知。在案
件受理时,告知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可能承受的风险,给与当事人善意提示,以
便当事人自主选择维权渠道。三是实施“一步到庭”。对所受理案件实施一次性
送达案件受理通知、案件应诉通知和开庭通知、举证通知、仲裁费预交通知,以
及当事人在仲裁活动期间所具有的权利义务告知书,避免当事人一次举证不全,
需要多次反复开庭举证、质证局面,缩短了庭审时间,提高了庭审效率。四是对
集体劳动争议案件立即介入,特案特办。五是开辟“绿色通道”。对涉及女职工、
农民工事实清楚的案件给予快立、快审、快结。对超过劳动仲裁时效又急需权益
保护的劳动者,则将案件转至总工会,与总工会联动,协调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
应得补偿,实现劳动者权益应有保护,对生活困难的劳动者在仲裁费上给与减、
缓、免。
劳动争议预防协调 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的方针,把劳动争议处理工作
的重心前移,加大劳动争议预防工作力度,将大量的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市劳
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市总工会联合开展了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得到中
央和省、市领导充分肯定,2006年,市委把创建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切入点,
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将创建活动列入各市(区)工作考核目标。通过创建活
动,全市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1797个,比2005年增长176%,企业内部协
调机制得以充分发挥, 调解劳动争议1126件,结案率达95%,大量劳动争议化解
在基层,全市出现了职工集体上访下降、职工集体劳动争议案件下降、安全事故
下降局面, 全年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下降28%。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案
件审理公开开庭的机会,邀请工会、经委、企业劳资人员、企业调解委员会成员
和新闻单位参与观摩旁听,以案说法。企业劳资人员、调解委员会成员把庭审案
件与自身工作管理相结合,找出差距和不足,提高了企业执法自觉性,通过新闻
单位广泛宣传,提高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法律意识。建立起劳动争议仲裁
机构与用人单位定期联系机制,为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管理当参谋,对用人单位
在劳动关系管理、解除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导,依法纠正。对用人单位涉及劳
动者工资、社会保险、劳动合同解除等群体性劳动者权益方面的问题,发现错误
苗头,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协调,使问题得到合理的解决,减少集体争议及群
体上访事件发生。对濒临破产、经营困难及存在不稳定因素的企业,及早介入,
协调劳资双方的关系,避免矛盾激化,使大量的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
芽状态。
仲裁队伍建设 加大对仲裁员的业务学习与培训,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
展案件分析与研究, 交流办案经验。4月和10月,举办了两次全市劳动仲裁员仲
裁办案庭审案例研讨会,通过观摩及集体对案件的研讨,交流办案经验,相互取
长补短,相互检验仲裁员驾驭庭审能力,学习庭审经验,交流办案经验,评价处
理结果,以达到全市统一处理标准。7月,组织专、兼职仲裁员分3期参加山东省
劳动争议仲裁员培训班,系统学习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及劳动仲裁庭审程序,提高
劳动仲裁员的业务素质,促进仲裁员队伍向职业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加强对仲
裁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不断提高仲裁员的组织纪律观念,切实增强宗
旨意识、公仆意识和廉政意识,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劳动关系调整】 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健全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强化行风建设,
对点扶困,建立起方便群众、接受社会监督的运行机制。
劳动合同管理与劳动关系三方机制 制定印发了《威海市全面推进劳动合同
制度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威劳发〔2006〕58号)和《威海市开展创建和谐
劳动关系工业园区实施方案》(威劳发〔2006〕59号),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提
高合同签订率,进一步规范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全面实施。
组织开展了全市关于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情况的调研。健全了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
制,根据人员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三方会议组成人员。年内,通过市政府行政
审批中心鉴证劳动合同3673家、3.37万份,集体合同备案14家。
行风建设 1月6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行风热线
办理工作的通知》 (威劳函〔2006〕1号),建立了上线制度、督办通报制度和
年终考核制度,对“热线”上提出的问题,能够当场答复的,现场予以答复,现
场答复不了的,下线后派专人回访,将问题落到实处。2006年,劳动保障部门主
要负责人上线8次,答复解决相关问题120件,办结率达100%,满意率达99%以上。
3月17日, “12333劳动保障咨询服务热线” 开通,劳动保障部门“五个中心”
(劳动就业介绍中心、社会保险费征缴中心、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劳动保障咨询
信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中心)、“四条热线”(劳动保障咨询服务热线、劳动
保障举报投诉热线、 12333劳动保障咨询服务热线、行风热线)全面建立。到12
月底,接听电话5279个,当场答复5273个,转办电话6个,满意率98%。7月18日,
下发了《关于开展非正常上访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威劳函〔2006〕37号),
在全市范围开展了涉及劳动关系、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活动,调处18起上访事件。2006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接待各类群众来信、来
电、来访7372件,涉及人数9171人;处理市长公开电话事项121件,处理市长网上
信箱事项670件。

【职业技能培训】 大力开展以提升在岗职工技能水平为主要内容的“金蓝领”
培训工程,以提高失业人员就业竞争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再就业创业培训”工程,
以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为主要目的的农村劳动力培训工程,着力抓好高技能
人才队伍建设和企业职工培训工作,重点实施技工教育培训结构调整,开展技能
扶贫工作, 全市培训各类人员6万人次。 其中,培训企业在岗职工3万人,技师
630人,高级工1200人;培训城镇失业人员1.1万人,其中创业培训1058人;培训农
村劳动力2.08万人。
“金蓝领”培训项目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市财政局共同研究印发《威海
市“金蓝领”培训项目管理办法》(威劳发〔2006〕17号),“金蓝领”培训由
试点转入常规培训,审查认定威海职业(技术)学院、威海工程技术学院、环翠技
校、 文登天润曲轴有限公司等8个“金蓝领”培训基地。成立了“威海市技师协
会”,建立健全了培训组织机构。举办了首期“金蓝领”师资培训班,年内培训
技师430人,培训高级工1000人。
高技能人才选拔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市委组织部等部门组织完成了2006
年度“首席技师” 选拔评审工作,当年参加技师评审172人,选拔市首席技师13
人、有突出贡献技师29人。推荐山东省首席技师6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技师4人。
首次在全市技校、企业中组织进行了“学习高技能人才楷模”读书征文活动,评
选产生49篇优秀征文,推荐了16篇参加全省全国评选。
职业技能教育 全市9所技校招生4881人, 超额完成了4000人的招生计划。
初步完成了毕业生就业工作,全市毕业生2538人,就业率达100%。技术学院开办
了技师班,首批技师班招生84人。指导华夏技校与韩国合作办学项目、设立职业
培训学院、筹建高级技工学校,调整技工学校培训结构。进一步加强高级班招生
工作,全市高级班招生2061人,比2005年增加472人,增长30%,技工学校培养高
技能人才能力明显增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市教育局联合制定了深化职业教
育改革的意见,在普通职业学校中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强民办职业培
训管理, 出台了加强民办职业培训招生广告(简章)管理意见。年内2次组织技
工学校学生学分制考试, 参加考试1.12万人次。 组织推荐91篇论文和课件参加
“2006年度全省技工(职业)学校教学研究优秀论文、课件评选活动”,获一等
奖2篇、二等奖24篇、三等奖32篇、优秀奖30篇。
职业技能鉴定 全年鉴定1.52万人(次),合格1.27万人,比上年同期增长
22.4%和20.4%,其中企业职工鉴定6207人,占鉴定总数的41%,比上年增长31%。
职业技能竞赛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建设、交通、卫生等部门联合开展了
6次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组织进行了第二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选拔赛、全省餐饮
大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市总工会联合组织了电力行业职工大赛、卫生行业
职工技能比赛、通讯行业职工技能比赛。环翠技校学生孙田获全省中专技工组数
控车工第一名(一等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术学校教师阮洪涛获全省
教师组数控铣第四名(二等奖),威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张圆林获全省高职
大专组加工中心操作工第五名(二等奖),市劳动保障局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崔颖
慧荣获全省餐饮服务第一名、黄相路荣获中式烹调师第十五名,威海工程技术学
院教师闫顺红荣获果蔬雕及冷拼第六名。
职业技能扶贫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市财政局下发《关于实施2006年威海
市技能扶贫计划的通知》(威劳发〔2006〕15号),公布承担扶贫任务的学校,
明确了专业及学制安排。 对全市近370名扶贫对象进行了认定和考试录取,录取
扶贫生306名。其中,省级资助150人,市及各市(区)级资助156人。
就业再就业培训与劳动预备制培训 各级加大培训工作力度,有效促进就业
再就业工作,提高失业人员素质和就业竞争能力。到12月底,各级劳动就业服务
机构培训各类人员4.14万人, 其中,劳动预备制培训1.2万人,再就业培训1.06
万人(含创业培训1058人),农村劳动力培训1.88万人。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组
织短期培训班18次,培训593人,其中,创业培训351人,美容美发培训8人,劳动
保障协管员培训180人,职业指导师培训34人,短期厨师培训20人。

【企业收入分配宏观调控】 调整全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9月30日,市政府下
发《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威政发〔2006〕73号),全市最低工
资标准由原来的530元调整为61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5元调整为6元。
发布工资指导线。市政府下发《关于发布威海市2006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的通
知》(威政发〔2006〕74号),以2005年全市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31万元为
基数,2006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为: 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为职工平均工资
增长13.5%,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上线(预警线)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17%,企业工
资指导线的下线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8%。公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市劳动
保障部门对全市155户企业7.54万名职工进行抽样调查,形成了2005年度235个工
种(职位) 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3月27日,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
《关于公布威海市2005年度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威劳发〔2006〕
8号) ,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协商确定劳动报酬,提供
劳动力市场价格依据。落实农民工发放工资备案制度、欠薪报告制度。查处拖欠
克扣职工工资的违法行为,遏制新的拖欠、查处恶意拖欠、补发历史拖欠。继续
推行工资集体协商。

【信息化建设】 根据信息化工作的总体要求,大力整合系统内信息资源,最大
限度实现资源共享。2006年,劳动保障部门积极筹措资金,对中心机房进行改造,
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中心机房建设水平达到电信级的机房建设标准, 原来的3个
机房通过光纤联线做到了即时沟通,实现了实质性的信息资源总体整合,完成了
与各市(区)网络联接。全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实现了市、市(区)、街道办事
处(乡镇)、社区的四级联网,各市(区)、社区原使用的“劳动99二版”和社
区平台软件平稳过渡到“劳动99三版”,全市实现业务数据大集中。本地化工作
完成500余项程序修改和大量的数据移植工作。 完成市直社会保险全部险种的数
据整合和系统升级切换工作,全面启动新系统业务处理工作。对劳动保障系统内
的信息资源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 完成共享资源目录36项、指标目录256项填报
工作,为地方政府部门间共享信息资源打下基础。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以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城镇个体私营企业和
农民工为重点, 积极开展扩面征缴。全市参加企业养老保险36.42万人,收缴养
老保险基金9.98亿元, 收缴率97.5%,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5.92亿元,社
会化发放率100%。
扩面征缴 至2006年末,全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8233户,比2005年
末增加755户; 参保人数40.78万人, 比2005年末增加3.26万人, 完成年度计划
135.7%; 实际缴费人数36.42万人,比2005年末增加3.88万人,完成计划185.7%;
收缴基本养老保险费9.98亿元,比2005年增收2.15亿元,完成计划118.1%。其中,
市直参保单位1375户;参保人数7.89万人,比2005年末净增3069人;实际缴费人数
7.80万人,净增4034人;收缴养老保险费2.4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收3915万元。
缴费基数核实 全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严格把关,利用统计报表、工资
发放单、基数公示制度等多形式、多方法调查核实缴费基数,采取印鉴签名不全
不受理、基数明显偏低不受理、个别大龄职工基数畸高不受理等措施,促使缴费
基数切近实际。2006年,全市缴费基数平均达847元,比上年增加114元,增收养
老保险费1.3亿元。
突出扩面重点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威海市2006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
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实施方案》(威劳函〔2006〕41号),成立领导小组,确定
工作重点,以外商投资企业、规模较大的应参保和参保不充分乡镇企业、新建扩
建企业和参保不充分的各类企业、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的未续保人员为工作重点,
强化宣传,个体经营者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积极性明显提高。全年实际缴费人
数新增3.88万人,其中灵活就业人员恢复缴费近5000人。
社区管理服务 2006年,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围绕推进社区管理服务,全
市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5.04万人,纳入社区管理4.31万人,社区管理服务
初步走上正轨,管理服务工作的政策和资金均得到落实,为全面推进社区管理服
务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建立健全社区管理服务网络 全市社保经办机构设退管科7个, 从事退休管
理服务工作15人; 社区社会化管理机构133个,社区专兼职工作人员195人。承担
具体管理工作任务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都相应成立了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
心和社区活动中心等组织,配备了专兼职管理人员,在全市初步构建起管理服务
工作网络。
政策资金落实到位 年内,市直企业退休人员进社区的活动场所开办费、设
备购置费270万元以及每名退休人员每年50元的经常性费用补助等资金落实到位。
各街道办事处除财政部门拨付的开办费外,均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保证了社区退
休人员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完善管理服务制度 2006年,劳动保障部门对社区管理人员进行两次集中培
训,提高社区管理人员业务素质,指导社区规范管理服务行为。通过指导、督导
等手段,强化街道、社区制度建设,至2006年末,所有社区均建立起《工作人员
守则》、《社会化管理服务职责》、《退休人员档案移交管理制度》、《走访慰
问制度》、《社区党员学习制度》。
养老金发放 顺利实施新的养老保险制度,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开展了大量测
算工作,山东省劳动保障厅贯彻山东省政府意见出台后,市劳动保障部门迅速提
出贯彻意见,年内开始改按新的退休金计发办法计算退休待遇。市劳动和社会保
障局、市财政局下发《关于2005年、200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威劳发〔2006〕62号),提高了养老金发放标准。2005年调整3.96万人,月人
均增加61.8元;2006年调整4.48万人,月人均增加123.9元。两次调整,增加养老
金支出9598万元,一次性补发5337万元。2006年,全年发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
5.92亿元, 不拖一天,不欠一人,发放率100%。企业人均养老保险水平946元,
比上年提高68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采取各种措施抓重点、难点单位催收、
催缴。 认真做好稽核,核实缴费基数,将岗位津贴纳入缴费基数,人均增加185
元。建立防止冒领养老金机制,采取信函调查、登门走访、指纹鉴定等方式,认
证养老金领取资格,避免基金流失。经办机构建立起完整的参保人员数据库,机
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基本情况、缴费基数、工资构成、养老金发放
标准等信息齐全完整,确保了养老保险费征缴与养老金发放的准确无误。由经办
机构每年末向离退休人员发放一张“离退休金明白单”,改为由发放养老金的金
融业务网点随时为离退休人员打印“养老金明细单”,提高了养老金发放的社会
透明度和群众满意率。 至2006年末,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职工
7.59万人,参保率100%; 全年收缴养老保险费4.18亿元,收缴率99.9%;为2.32万
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5.26亿元(本级财政拨付7040万元),人均月养老保险
金1891元,比上年提高95元。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经劳动保障部门反复论证,
《威海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提交市政府讨论,荣成市政府出台《非农
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带动了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各级不
断增强农民的参保意识,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宣传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
刊、板报、“明白纸”等载体,深入集市、村庄,广造声势,大力宣传农村社会
养老保险的意义、作用,调动农民的参保积极性。各级加大力度,落实失地农民
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保障了失地农民基本生活。至2006年末,全市农村养老保险
参保人数达32.82万人, 适龄人口参保率达64%,全年收取保费829万元,为3.08
万名农民发放养老金735万元,人均238元; 被征地农民参保7350人,收取基本生
活保障费3253万元, 为1656名失地农民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86万元, 月人均约
145元(失地时间不同,市(区)标准不同)。

【失业保险】 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把好企业裁员关口,杜绝恶意裁员的现象,
控制失业人数的过快增长。 2006年,新增失业人员7713人,比上年减少905人。
加强失业人员的接收与管理,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提供生活保障,通过集
中职业指导、免费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等措施,积极推动失业人员灵活就业或自
主创业。加大力度征缴失业保险费,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足额发放失业待
遇, 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2006年,全市参加失业保险31.62万人,当年新增参
保人员1.15万人,增长4%; 收缴失业保险费9725万元,比2005年增长22%;为1.45
万名失业职工发放失业保险金3473万元、医疗补助金179万元。

【医疗保险】 至2006年末,全市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8.31万人,单位参保
率与职工参保率均达99%。 收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5.61亿元, 支出4.35亿元
(个人账户2.13亿元,统筹金2.07亿元,调节金1454万元),结余1.27亿元(个
人账户5773万元,统筹金6892万元)。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启动实施 年初市政府下发《关于巩固完善新型农村
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 》 (威政发〔2006〕19号),年末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
于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通知》(威政办发〔2006〕77号),将
城镇常住户口的城镇居民,包括各类大中专院校、职业学校和中小学的学生以及
婴幼儿全部纳入医疗保险范围,全面建立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
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多层次、全覆盖的医疗保障体系。至2006年末,参
加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达1万多人。
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扩大 市政府下发《关于贯彻国发〔2006〕 5号和鲁政发
〔2006〕91号文件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威政发〔2006〕91号),在城
镇稳定就业或购买固定住房的农民工,可随所在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以灵活方式就业的,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办法参加医疗保险; 农民工比较
集中的企业,可按照“低费率、保大病、保当期、以用人单位缴费为主”的原则,
重点解决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的医疗保障问题。农民工参加住院医疗保险和大病
医疗救助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后,可以不再缴费,继续享受城镇职工基
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和大病救助报销待遇。以农民工和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为
重点,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深入开展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活动,全市参保人数大面
积增加,国民医疗水平明显提高。至2006年末,全市医疗保险参保单位8355个,
比上年增加1701个, 参保职工48.43万人,比上年增加7.75万人,单位参保率与
职工参保率均为99%。退休人员参保人数由2005年末的5.39万人增加到6.46万人,
增长20%,参保率由2005年的99.2%提高到99.3%。
医疗保险管理力度加大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
险基金支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威劳发〔2006〕27号),建立了住院医疗费
用公示制度、新入院病人日报制度、医疗保险定岗医师制度和医疗服务社会评议
制度等,加强医疗费用审核工作,制止了替医保病人承担应个人自付费用等行为。
市立医院在进行了制度化建设以后, 9~11月收治医保病人比上年同期增长了
21.8%, 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出却下降了3.4%, 人均住院费用由9411元下降为
7864元, 下降了16.4%,药品费用下降了6.6%。开展住院病种预批制度试点。试
点工作首先在市口腔医院进行,试点两个月住院病人情况与试点前两个月对比,
住院人数下降17.2%,住院费用下降16.1%,较好地遏制了冒名住院、挂床住院行
为,降低了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完善计算机管理系统。参保职工在医院、药店、
诊所消费均能明确医疗保险规定范围,规范了定点服务单位行为,市医疗保险计
算机网络信息管理系统荣获全省信息化建设示范工程。严格基金管理制度。按照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规定的要求,规范基金使用支付程序,强化内部审计工作,做
到不挤占、不挪用、不用基金搞风险担保,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保证收支
渠道畅通,基金使用安全。坚持多层把关复核制度。为把好基金支出关口,在基
金支付的每个环节都实行了复审、复核制,多人审核、层层把关,责任到岗、责
任到人,对违规行为坚持予以纠正,维护基金使用安全。通过审核,全年剔除不
合理费用27.5万元。 加大稽查力度,规范医疗保险服务行为。面对400多家医保
定点服务单位,经办机构在采取协议管理、年检、举报奖励制度和信誉等级管理
的基础上,运用定期、不定期以及突击检查的方式,对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医疗
服务行为进行监管。以取消定点资格、暂停服务协议、索赔经济损失、新闻媒体
曝光、通报等方式处理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各种违规行为,引导医保定点服务市
场规范运行。全年查处违规行为48起,拒付医疗保险金40余万元。
医疗保险补助比例提高 改每年一次补助门诊慢性病为即时报销,提高部分
病种的报销比例, 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全年为468名患门诊慢性病补助病种
的参保职工补助医药费204.80万元; 为331名住院费用超过3万元以上的参保职工
救助医药费793.92万元。 为50名国家公务员发放门诊慢性病医疗费补助34.97万
元; 为98名国家公务员发放住院医疗费补助94.83万元,其中,为住院费超3万元
的24人,补助医疗费用86.72万元,人均3.6万元。

【工伤保险】 市劳动保障等部门先后转发《山东省工伤认定工作规程》(威劳
发〔2006〕19号)、《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威劳发〔2006〕
21号)、下发《关于建立工伤保险储备金制度的通知》(威劳发〔2006〕31号)
等15个工伤保险方面的文件,启动了“平安计划”,建立了工伤保险储备金制度,
扩大了工伤保险覆盖面,规范了工伤认定、鉴定程序,保障了工伤人员合法权益。
至2006年末, 全市工伤保险参保职工达39.63万人,收缴工伤保险费3168万元,
收缴率99%,为工伤职工和职工遗属支付各种工伤保险待遇2311万元。
启动“平安计划” 按照国务院和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各级
劳动保障部门深入开展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平安计划”行动,将常年使用农民
工100人以上的企业列为扩面重点, 将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指标任务分解到各
市(区),列为单项扩面考核指标,纳入年终考核。开辟农民工绿色参保通道,
对暂时没有能力全险种参保的企业,允许用人单位先行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
劳动保障部门联合安监局、法制办、法院、工会和定点医院在市区多个广场、街
道、车站、码头、居委会、工地现场进行宣传,免费发放农民工政策问答、工伤
保险宣传手册和各种宣传材料5万余份, 免费向参保职工和用人单位发放医疗保
险服务手册——《健康人生》 、工伤保险服务手册——《平安人生》2万多册,
在工伤认定现场发放农民工政策问答1万余册。 12月,市政府下发《关于贯彻国
发〔2006〕 5号和鲁政发〔2006〕91号文件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威政
发〔2006〕91号),进一步推进了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明确规定,各级社
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允许用人单位为农民工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未参加工伤保险的
农民工发生工伤,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支付费用。各级
劳动保障部门以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为主线,全力开展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
活动,降低了风险,提高了社会保障水平,扩大了社会保障面积。至2006年末,
全市参加工伤保险39.63万人,比2005年末增加7.46万人,参保率100.0%。其中,
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11.12万人,高风险行业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达4.83万人,
完成专项扩面任务139%。 8月,威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全国农民工工伤工作
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
建立工伤保险储备金制度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市财政局下发《关于建立
工伤保险储备金制度的通知》(威劳发〔2006〕31号),由财政部门根据工伤保
险基金当年征缴额的10%提取储备金, 累计结余额不超过当年工伤保险基金征缴
额的30%。 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每年年终对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核算,当基金支出超
过当期收入和滚存结余时,经办机构要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动用工伤保险储
备金计划,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经办机构的计划提出储备金使用意见和工伤保
险费征缴政策调整建议,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
规范工作程序 为保证工伤案件及时调查、准确认定、公正鉴定,经办机构
建立了“6343”工作制,工伤案件调查落实“六要素”(事故发生时间、地点、
人物、经过、原因、结果),工伤认定“三把关”(调查人员审核、科室复核、
局长办公会确定),认定结论“四做到”(类型规范统一、陈述事实准确无误、
法律法规适用具体合法、当事人诉讼权益明确告知),工伤等级鉴定三原则(公
开、公正、公平),设立由13个科别、81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组成的医
疗卫生专家库,保证鉴定公开、公正和公平。2006年,全市认定工伤案件3102起,
确认6起非工伤案件,3起假冒工伤案件,避免工伤保险基金损失40多万元; 劳动
能力鉴定1002人,正确率99.5%。

【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工作运行平稳,女工生育保险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全市
生育保险参保35.69万人, 参保率100.0%,比上年增加参保人数3.48万人,完成
扩面任务193%。 其中,市直参保人数7.89万人,参保率99.9%,比上年增加4495
人。 全市征缴生育保险基金3364万元, 收缴率100%,完成征缴任务100.3%; 为
3527名女职工支付生育保险待遇1459万元,结余1905万元。市直收缴生育保险金
896万元,收缴率为100%;为1076名女工支付生育保险待遇443万元,结余453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 认真贯彻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不断完善会计
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 确保基金收缴和财务开支完整正确。 加强财务管理
和稽查,把内控检查工作贯穿于基金征缴、发放的全过程。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先后转发《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严肃基金纪律的
意见》(威劳函〔2006〕63号)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
基金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威劳发〔2006〕65号),加强对企业养老保险经办
机构进行内部控制制度检查,先后接受了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和山东省政府
检查组的检查, 市政府就山东省审计厅《关于威海市2002年至2005年6月企业职
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情况的审计决定》(鲁审社决〔2005〕44号)专题进行汇报
(威政字〔2006〕 2号),检查组给予充分肯定。认真开展社会保险稽核,规范
企业参保缴费行为。2006年全市向1374户发出《社会保险费稽核通知书》,涉及
职工8.55万人; 实地稽核企业653户、 职工3.41万人; 查处少报社会保险费基数
580.2万元,少缴漏缴保险费176.4万元,追缴清理117.2万元;查处冒领养老金的
18人,涉及金额5.6万元,全部追回。收回乳山市财政应付农保基金利息95万元。
(宋厚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