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城市合作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于1997年8月1日正式开业。是在原威 海市区5家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由威海市财政局代表市政府、17家企业和782个自 然人股东投资组建的首家地方股份制商业银行,注册资本1.01亿元。辖城市信用社 中心社、新威城市信用社、兴海城市信用社、顺通城市信用社、振兴城市信用社和 1个营业部、27个营业网点,865名员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 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 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办理 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委托贷款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