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1998年末,全市总人口535.95万人。全年出生6.33万人,比上年增加 3489人, 出生率11.84‰,比上年提高0.81个千分点。死亡3.35万人,死亡率6.26 ‰,自然增加2.79万人,自然增长率为5.58‰。在出生人口中,计划内6.11万人, 计划生育率99.64%。 在出生总数中,计划内一孩4.71万人,比上年增加1794人, 晚育率99.75%;计划内二孩1.40万人,比上年增加2747人;多孩47人。 计划生育率、晚育率均比上年有所提高。女性初婚4.32万人,比上年减少3383 人, 晚婚人数4.32万人,晚婚率100%,比上年提高0.01个百分点。全市做结扎、 放环、 流产、引产手术6.93万例,比上年增加1万例,增长16.9%。其中结扎1.56 万例,比上年增加4005例;放环4.97万例,比上年增加5612例;流、引产4069例, 比上年增加415例。 全市已婚育龄妇女111.01万人, 占年末总人口的20.75%,其中领取独生子女 父母光荣证的26.7万人, 领证率24.10%。年内,全市符合二胎生育政策、自愿报 名终生只要一个女孩的夫妇达到4803户。 年内,全市计划生育工作全面完成了省委、省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在全 省人口责任目标考核中, 再次获得一等奖,居全省第6位,实现了市委、市政府提 出的计划生育工作“六连冠”的奋斗目标。泰安市计生委、郊区计生委、新泰市计 生委、肥城市计生委、宁阳县西疏乡党委和政府、东平县计生委被省委、省政府授 予全省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 【计划生育奖惩兑现大会召开】 5月19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1997年度计 划生育奖惩兑现大会。根据1997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执行情况 的调查考核,授予泰山区、郊区、新泰市、肥城市一等奖;授予宁阳县、东平县二 等奖;授予新汶矿业集团公司、肥城矿业集团公司一等奖。对履行计划生育职责较 好的市直计生办、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水利 水产局授予一等奖;对市劳动局、市畜牧局、市妇联授予二等奖;对市科委、团市 委、市农机局、市林业局授予三等奖;对1997年度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成 绩突出的乡(镇、办事处)和市直部门(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它们是:泰山区泰前办 事处、粥店办事处、上高乡,郊区省庄镇、山口镇、角峪镇、邱家店镇、良庄镇、 下港乡、房村镇、马庄镇、化马湾乡,新泰市市中办事处、新汶办事处、泉沟镇、 羊流镇、果都镇、小协镇、东都镇、汶南镇、西周镇、北师乡、旧关乡、西张庄镇、 谷里镇、龙廷镇、岙阴乡,肥城市潮泉镇、仪阳乡,宁阳县西疏乡;市纪委、市委 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法院、市政府办公 室、市计委、市信访局、市农办、市法制局、市监察局、市建委、市人事局、市统 计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广播电视局、市司法局、市审计局、市物价局、市 委党校、泰安日报社。对1997年度《人口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考核列全市后20名 乡镇中前10名的肥城市王庄镇,宁阳县华丰镇,东平县州城镇,肥城市过村镇,东 平县银山镇,宁阳县磁窑镇,东平县老湖镇,宁阳县伏山镇、白马乡,肥城市桃园 镇通报批评;对后10名的宁阳县蒋集镇,东平县大安山乡,肥城市新城办事处,东 平县沙河站镇、商老庄乡、梯门乡、戴庙乡,宁阳县南驿镇,东平县东平镇、旧县 乡实行重点管理(以上均按得分名次排列)。市委、市政府要求,重点管理期间,乡 镇“五职负责人”不提拔、不重用。 【计划生育“三清理” 】按照省计生委的部署,3~12月份,全市集中开展了 以清理清查瞒漏报出生人口、节育措施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为内容的计划 生育“三清理” 工作。 全市共清出往年瞒、 漏报出生人口12886人,其中1995~ 1997年4267人;清出节育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及时人数2005人,村级流动人口计划 生育漏管10347人。 并对此全部进行了整改,使全市节育措施落实率达98%以上,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发证率、建档率、验证率分别达98.9%、99.85%、99.97%,分 别比上年提高0.19、 10.95、 5.33个百分点,计划生育“四术”达到69348例,比 1997年同期增加10032例。 【城镇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 根据国家8部委及山东省《关于进一步做好城 市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精神,市政府决定,改革泰城计划生育由泰山区、郊区、 市直计生办3家管理的体制,实行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6月19日,在泰山区召开泰 城计划生育属地管理工作会议,进行工作交接,逐步建立起“单位负责,条条保证, 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双重管理,双重考核”的城市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在此基础 上,全市6个县(市、区)和108个乡镇驻地全部推行了计划生育属地管理,进一步理 顺了关系,完善了管理制度。6个县(市、区) 全部成立计划生育属地管理办公室, 配备工作人员32名。 其中,新泰、肥城、宁阳、东平4县市明确为一级单位,泰山 区、郊区为二级单位。 【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一是调整、充实、健全各级药管队伍,对县、乡专职人 员配备不足的服务站,限期配齐人员;对村级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素质偏低、 工作能力偏差的药管员进行了调整、充实。至11月底,全市共调整、充实县、乡药 管员30余名、 村药管员300余名。调整后,全市专职药管员中,大专以上文化的占 18%,高中文化的占69.2%,初中文化的占12%;具有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47 人,占34%;村级专职药管员中,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的占83.6%。二是改进培训方 法、 注重培训效果。年内,采取不同形式进行现场培训40余期,总课时达100多小 时,参训人数达50 00余人,参训率达98%,东平、宁阳达100%,持证上岗率达96 %。 三是推广典型经验。10月8日,在郊区山口镇、下港乡召开了全市药具管理工 作专题现场会。 四是加强对药具零售市场的管理。年内组织了4次药具零售市场检 查, 没收、销毁假冒伪劣产品价值5万元,取缔无证经营、不法零售网点27处,新 增加零售药具品种20余种,满足了不同层次消费者的需要。全年实现药具零售营业 额50余万元,纯盈利15万元。 【计划生育科技服务】年内,全市围绕“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这一 中心工作,以生殖保健系列化服务为主线,开展“科技培训年”和争创县、乡优秀 服务站活动,促进了计划生育科技工作向新层次、新水平发展。全市各级服务站共 完成男扎、 女扎手术1.27万例,占统计上报81.12%;放环5.06万例,占统计上报 101.83%; 流引产1.05万例,是统计上报的2.6倍。参加孕期保健的持证育龄妇女 7.48万人, 占持证已怀孕人数的99.61%,其中,查出异常情况1603例,占参加孕 期保健人数的2.13%。 对已婚妇女开展健康查体90.2万例, 占已婚育龄妇女的 90.36%; 全市查治不孕症4220例,治愈率17.37%。全市服务站共创收1858.89万 元,比上年增加522.33万 元。 【计划生育保险】年内,全市认真开展了以独生子女两全保险、独生子女父母 养老保险、母子安康福利保险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保险工作。全市收取保险资金 296万元, 其中父母养老保险30万元,双全保险158万元,母婴安康保险108万元; 全年赔付7 0万元,其中母婴赔付2615人、计68万元,双全赔付2万元;退保850人, 计34万元。 【计划生育执法与信访】年内,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重点对市、县、乡三级 执法人员进行了普通法、 专业法的培训、 考核工作。6月底至7月初,对市及各县 (市、区)计生委执法人员及各乡镇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进行了培训。全市计划生 育系统384人参加省计生委统一命题的专业法考试, 其中市计生委54人,考试成绩 全部在及格以上。 信访工作。全年收到群众来信421件,来访320人次,共741件。其中立案227件, 结案227件。 年内全市进京上访1人次,到省上访12人次;比上年信访总量减少341 人次,被评为全省计划生育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开展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全市收到 有奖举报信访430多件,其中市计生委组织人员调查174件,通过调查属实99件,不 实69件,一时不能核实清楚的6件,各县(市、区)计生委自查100件。 【计划生育协会】年内,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 育协会工作的通知》,全市6个县(市、区) 计生协会全部定为一级事业单位,配备 专职工作人员3~5名,;各乡镇从退居二线的原乡镇领导干部中明确一名专职会长, 配备专职工作人员2~3名。市、县、乡计划生育协会全部完成了换届改选工作。年 底,全市共建协会组织4636个,发展会员73.6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3.9%。建立 会员小组2.4万个,会员联系户76.5万个。各级计生协会广泛开展了争当五好会员、 争创幸福文明家庭、争创模范协会的“三争”活动,组织广大会员在争创“三为主” 合格村、模范村活动中,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全市共评出“五好” 会员2.98万人,幸福文明家庭25.6万个,合格村协会1498个,“和庄式” (临沂和 庄村)协会1116个。 【全国部分省市计划生育行风评议试点座谈会在泰召开】10月21~25日,全国 部分省、市计划生育系统行风评议试点工作座谈会议在泰安召开。中纪委委员、国 家计生委副主任、纪检组长张玉芹出席会议,中纪委、国务院纠风办领导以及20个 省、市、区和计划单列市的计生委纪检组参加了会议。与会人员参观了新泰市开展 “万人行风评”活动和加强计划生育系统作风建设的现场,听取了新泰市委、市政 府的经验介绍。张玉芹等领导对泰安市计划生育系统加强行风建设的做法给予了充 分肯定,要求在全国计划生育系统推广。 (王福义) 【户政管理】 1998年末,全市有153.82万户、535.9万人,比上年增加3.72万 户、3.1万人,人口机械增长(即迁入人口) 率为10.3‰,自然增长率为5.58‰。年 内,肥城、新泰完成了人口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局域网建设。 常住人口管理①制度建设。 根据省公安厅统一部署,4月份,在全市推行办理 户口责任制。制定下发了办理各类户口事宜的时限,实行办理户口服务承诺和预约 制度。全市派出所全部公开了办理各类户口的条件、手续及收费标准,设置了“便 民服务台”、“警民联系箱”,发放了“便民服务条”、“警民联系卡”。②身份 证管理。 全年共制作居民身份证36.23万份,其中快证1.79万份。在全市范围内进 行了居民身份证编号清理纠错工作,清理出重证号7927件,错证号3594件,一人多 证号1016个,收旧证1.11万人,制发新证1.24万个,办理边境通行证1349张,收缴 858张。 流动人口管理年内,全市共有暂住人口管理站109个,管理分站348个,配备管 理人员1605人。登记暂住人口7.45万人,实发暂住证3.63万人。①暂住人口清理整 顿工作。一是通过完善管理网络,充实暂住人口管理人员,形成了县(市、区)局、 派出所、警务区、单位 (行政村、居委会) 四级管理网络。二是清理整顿租赁房屋 1.63万户、 3.2万间,签定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责任书1.64万份。②加强对暂住人口 的函查、外来函件的复函工作。对“三无”(无住址、无单位、无户口)人员的函查 率达100%,对外地调查暂住人口情况的复函100%。全市发函3.29万件,对3.29万 名暂住人口进行了函查; 收外函1.95万件,复函率达99.78%。在暂住人口中发现 列管重点人口21名, 提供犯罪线索36条,破获刑事案件1起,查处治安案件24起, 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人。 重点人口管理①重点人口清理整顿工作。年内,根据《重点人口管理工作规定》 ,共列管重点人口9630人,其中有危害国家活动嫌疑的99人,有严重刑事犯罪活动 嫌疑的6330人, 因矛盾纠纷激化、有闹事行凶报复苗头可能铤而走险的498人,因 故意违法犯罪被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不满五年的2703人。②贯彻“教育、感化、 挽救”的方针,健全了帮教组织,共建立帮教小组3915个,落实帮教力量1.05万人。 年内从重点人口中发现各种打击处理对象236名,侦查线索522条,破案309起。(常 树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