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居民收入1996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4179元,比上年增长8.9%,扣除 价格因素后实际下降2%; 农民人均纯收入2178元, 增长26.2%, 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 15.6%。 在农民人均纯收入中,家庭经营收入和劳动报酬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其中,人均 劳动报酬收入582.4元,比上年增长150.3元,增长34.8%;占人均纯收入的26.7%,比上年提 高1.7个百分点。 居民消费支出①1996年, 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支出3398元,比上年增长10.7%。其中食 品类支出1534.3元,增长5.7%,占全部消费支出的45.2%,比上年下降2.1个百分点。随着居 民消费方式的转变, 居民在外用餐花费增长迅速,年人均在外用餐支出204.7元,比上年增 长39.5%。 ②农村居民人均生活费支出1301元,比上年增加190元,增长17.1%。消费结构进 一步改善。 1996年,农村居民人均消费粮食240.3公斤,比上年减少5.6%;豆制品、蔬菜、 食用油、水果等消费比上年明显增加;蛋类及其制品增长59.6%;水产品增长17.2%。 耐用消费品占有量①年末,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拥有彩色电视机95台,洗衣机83台, 电冰箱85台,摩托车26辆,淋浴热水器28台,照相机38架,录像机14台,游戏机21台,组合 音箱7套。②农村居民每百户拥有电风扇129台,洗衣机6台,电冰箱5台,摩托车19辆,大型 家具140件, 收音机59台,黑白电视机84台,彩电15台,录像机4台,收录机39台,照相机5 架。 1996年末,农村人口人均居住面积22.53平方米,城市人口人均11.1平方米。 【城乡居民收支情况比较】 一是收入差距缩小。年内,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高于农民 人均纯收入2001元,两者之差比1995年的2111元缩小了110元。二是生活消费支出差距扩大。 1996年, 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支出3397.9元, 农民人均生活费支出1300.5元, 两者相差 2097.4元,比1995年的1958元扩大139.4元。 【居民储蓄存款】 年末,全市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达127.2亿元,比年初增长30.5%。其 中,城镇居民储蓄85.2亿元,增长29%;农村居民储蓄42亿元,增长34.4%。全市年内人均存 款568元,比上年增加84元。年末人均储蓄存款余额2399元,比上年增长30.2%。在人均储蓄 存款余额中, 非农业居民人均存款余额8232元, 农业居民人均985.0元, 比上年分别增长 20.9%和36%。(郝金荣) 1996年居民年人均生活费支出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城 市 农村 ─────────────────── 生活消费支出 3397.88 1300.48 食品 1534.34 666.85 衣着 676.85 102.89 居住 159.97 217.32 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 204.00 119.06 医疗保健 130.36 53.11 交通和通讯 219.43 20.72 文化教育娱乐用品及服务 339.68 100.88 其它商品和服务 133.25 19.65 ━━━━━━━━━━━━━━━━━━━ 1996年居民年人均主要实物消费量 单位:千克 ━━━━━━━━━━━━━━ 品 名 城市 农村 ────────────── 粮食 68.40 240.31 油脂类 5.00 6.95 蔬菜 104.80 139.20 蛋类 16.00 8.26 猪肉 10.50 10.99 水产类 58.40(元) 3.35 牛羊肉 3.60 1.36 干鲜瓜果类 59.70 15.95 ━━━━━━━━━━━━━━ (张吉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