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1.加强制度建设。市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委员会(简称“文明委”)在广泛 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泰安市“九五”期间精神文明建设规划》,该《规划》 提出了“九五”期间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同时,颁布了《泰安市 文明单位管理条例》、《泰安市文明市民守则》;建立了文明单位命名评比制度, 半年进行初评,年终进行总评,每年进行一次命名表彰;把文明单位建设纳入了岗 位责任制和目标考核中。 2.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各地各单位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采取多种形式广 泛深入地开展了《邓小平文选》第三卷、《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 论学习纲要》的学习,进行了改革开放教育,国内外形势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 义、社会主义教育等,特别是结合贯彻落实《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突出抓了爱 国主义教育。各级各单位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层次的工作实际和干部群众的思想实 际,科学地安排教育内容。通过组织阅读爱国书籍、观看爱国影片以及举办各种展 览、纪念活动,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激发全市人民的爱国主义热情,增强了人们热 爱泰安、建功立业的自觉性。 3.开展群众性活动。各级各单位本着广泛吸引群 众参与,使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启迪的原则,以扎实有效的活动为载体,寓教育 于各种具体活动中,继续开展了“学先进、讲奉献、树新风”、“学雷锋、做好事” 、“笑迎天下客,满意在泰山”、移风易俗等精神文明活动,营造了一种全社会人 人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氛围和环境。 4.搞好评创工作。全市城乡以创建“十星级文明户”为基础,创建文明单位为 重点,创建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县(市、区)为龙头,采取自建、联建、共建 等形式,广泛开展了全方位、多层次、系列化的文明创建活动,形成了泰城、县城、 单位、家庭4个层次的文明评创格局。全市有省委、省政府命名的精神文明建设工 作先进县(市、区)1个,精神文明单位6个;有市委、市政府命名的精神文明单位 304个;县级文明单位1900个;有30%以上的家庭挂上了文明户星级牌。(王广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