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1994年,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坚持 “严格执法,狠抓办案”的工作方针,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维护社会政治稳 定,促进廉政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保障经济建设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 重要作用。 1.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集中力量查处大案要案。两级检案机关采取有力措施, 加大工作力度,排除各种阻力和干扰,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 部犯罪的要案,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年内立案侦查各类经济罪案总数比上年上升46. 4%。共立查大案要案148件,比上年增加59%,其中县处级干部犯罪要案6件。共 立查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特大案14件,比上年增加55%。 以上特大案件共涉及犯罪金额893万元,比上年增加2.8倍。共立查贪污、贿赂案 108件,比上年增加56.5%。办案速度快,结案率为93%,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 贪污、贿赂案起诉率为70%,比上年提高3.4个百分点;免诉率为15%,比上年下 降7.2个百分点。 2.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两级检察机关继续贯彻依 法从重从快的方针,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密切配合,从快批捕、起诉了一批严重 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分子,使其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3.强化执法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年内以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 等问题为重点,加强了侦查监督。通过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共对58名人犯作出了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14名人犯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对77名漏网的犯罪分子作出了 追捕、追诉的决定,对127起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195件(次)。以解决有罪判无罪、 重罪轻判或轻罪重判等问题为重点,加强审判监督。对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提起 抗诉9件12人;受理不服法院已生效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判决、裁定的申诉案 件数、立案数和提起、提请抗诉数均创历史最高纪录。积极查处“侵权”、渎职犯 罪案件,县均办案数位居全省前列。加强对监管改造场所执法情况的监督,保证了 狱内的文明管理和罪犯的改造质量。 4.全面开展其他各项检察工作。①继续开展争创无重复信访、无越级上访、无 积案的“三无”先进院和文明接待室活动,积极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认真办理各类 申诉案件,有效保障了公民行使控告申诉的权利,维护了社会稳定。②以办案为重 点,全面开展法医检验、文痕检验、司法会计鉴定、视听技术、现场勘验、文证审 查等技术工作,共办理各类检验报告、鉴定书、分析意见书414份,纠正错误鉴定 13件,补充证据材料39份,办案数比上年增加1倍,保持了在全省的先进位次。③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撰写、编发了一大批质量较高的信息和专题调研文章,先 后被上级机关转发80篇(条),其中被国家和省、市领导批示17篇(条)。 5.从严治检,不断加强检察队伍自身建设。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依法建院、 从严治检的方针,继续坚持“一手抓办案,一手抓队伍建设”的工作思路,在加强 自身建设上狠下功夫,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年内共有29个集体和53名 干警受到市以上领导机关的表彰。 【经济检察】 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线索380件,初查后从中 立案侦查183件,其中贪污案67件、贿赂案41件、挪用公款案23件、偷税抗税案41 件、假冒商标案11件。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350余万元,比 上年增加6 8.7%。在反贪污贿赂斗争中,不断深化对开展反腐败斗争重大意义的 认识,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同腐败分子作斗争。年初与市纪委联合举办了《警钟长鸣》 反贪图片展览,在市直和各县市区及大中企业展出600余场次,观众达8万余人次。 同时,通过印发通告及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进行了宣传发动,年 内共受理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举报线索1002件,比上年增长15.5%。始终把万元以 上重特大案件、县处级干部犯罪要案、“三机关一部门”的犯罪案件和贪污、贿赂 案件作为打击的重点,集中力量严厉查处。年内,查处的大案要案占立案总数的80. 9%;党政领导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的经济罪案占立案 总数的10.9%;贪污、贿赂案占立案总数的59%。 【刑事检察】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各类刑事案犯821人, 审查后批准逮捕738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免予起诉的各类刑事案犯1007人, 审查后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761人,免予起诉64人。工作中坚持把杀人、抢劫、强 奸、爆炸等恶性暴力犯罪以及重大盗窃、车匪路霸、流氓团伙、带有黑社会性质的 犯罪团伙作为打击的重点。坚持提前介入制度,按照依法从重从快原则,快批捕、 快起诉。全年共批捕各类重特大刑事案犯478人,起诉重特大案犯448人,分别比上 年增加12.7%和9%。积极参加“严打”集中行动和各种专项斗争,全市检察机关 先后派出干警参加打击车匪路霸,打击盗窃、破坏电力、通讯设备犯罪活动,“扫 黄打非”以及整治农村社会治安秩序等专项斗争和重点治理活动,依法严厉惩处了 一批严重破坏经济建设、危害社会稳定的犯罪分子。 【法纪检察】 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 件和渎职犯罪案件238件,比上年增加56.5%;立案侦查109件,比上年增加30%。 在立查的案件中,重特大案37件,比上年增加94.7%。①重点查办了48件国家工作 人员严重不负责任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的玩忽职守、重大责任事故 案,挽回经济损失114.88万元。②依法查处1起执法人员刑讯逼供致人死亡案和1起 司法人员徇私舞弊案,严肃了法纪。③突出查办了一批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侵权” 案件,其中包括非法拘禁案18件、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33件、非法管制案1件、非 法搜查案1件、诬告陷害案1件。 【监所检察】 两级检案机关认真开展了对监管改造场所的执法情况和刑事判决、 裁定的执行情况的监督。年内,对监管改造场所的各种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59件, 新押人犯无一超期羁押。参与审查假释、减刑、保外就医人员890名,对不符合条 件者提出了纠正建议。对监管场所进行安全检查828次,消除事故隐患39起。共受 理各类案件15件,立案查处7件14人,其中包括1起私放罪犯案。对817名监外执行 罪犯的监管改造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向有关部门提出纠正意见165条,减少了重 新犯罪。 【民事行政检察】 1994年,新起步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年内, 共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案112件,比上 年增加3倍;审查后立案查处42件,比上年增加7倍;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向法 院提出检察建议19件,法院已改判15件,向法院提出抗诉和向省人民检察院提请抗 诉7件。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开展,对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保护公 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严格执法,起到了重要作用。 【控告申诉检察】 两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控告申诉检察的职能作用,全年共受 理群众来信来访422件(次),妥善处理集体信访41件(次),告急信访21件(次),使 信访量比上年下降49.2%,保持了逐年减少的趋势。办理各类申诉案件15件,一批 老上访户息诉罢访;查办重婚案3件5人,起诉2件3人。 【落实检察环节上的综合治理措施】 ①结合办案,针对发案单位管理上、制度 上存在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1021条,帮助治理发案单位114个。②巩固和发展综 合治理联系点195个,上法制教育课161场(次),提供法律咨询382次,排解纠纷85 起。③继续利用改造好的在押犯人作忏悔演讲等形式,有重点地对青少年进行了针 对性较强的法制教育。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介以及发表公诉词、召开公 捕和免诉大会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预防和减少了犯罪。(刘民) 【检察机关与保险部门联合建立保险理赔鉴定中心】 为不断拓宽检察机关为经 济建设服务的领域,1994年6月10日市院与市保险公司联合成立了保险理赔鉴定中 心,到8月24日全市6个县(市)区也相继建立起理赔鉴定中心。截止到年底,两级检 察机关充分发挥刑事技术优势,共办理各类理赔鉴定案件554起,挽回经济损失62 万余元,为有效地遏制假赔、骗赔案件的发生,减少赔案中的水份,维护保险双方 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市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李吉发 刘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