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发〔1994〕1号 中共泰安市委一九九四年工作要点
泰发〔1994〕3号 关于开展评选企业管理者“十大元帅”、“十大将军”和“
科技明星”、“致富状元”活动的通知
泰发〔1994〕11号 批转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一九九四年创建全国双拥模范
城(县)活动意见的通知
泰发〔1994〕13号 关于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决定
泰发〔1994〕17号 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泰发〔1994〕20号 关于设立计划单列镇实施意见的通知
泰发〔1994〕22号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决定
泰发〔1994〕24号 转发《市纪委关于1994年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的报告》的通
知
泰发〔1994〕25号 批转《泰安市法制教育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一九九四年第
一次全体成员会议纪要》的通知
泰发〔1994〕28号 关于改变泰城粮食供应体制决定
泰发〔1994〕34号 关于贯彻《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加强学习的决定》的决议
泰发〔1994〕35号 关于命名表彰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泰发〔1994〕38号 转发市政协《关于发挥政协委员作用意见》的通知
泰发〔1994〕39号 关于计划外专科自费生安置及鼓励自费生到基层工作的规定
泰发〔1994〕41号 关于实施依法治市第二个五年规划的意见
泰发〔1994〕43号 关于加强党校工作的意见
泰发〔1994〕45号 关于今冬明春在全市城乡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的意见
泰发〔1994〕46号 关于贯彻落实《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意见
泰发〔1994〕47号 关于表彰学习刘来村同志临危不惧勇斗歹徒英雄事迹的决定
泰发〔1994〕48号 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的意见
(杨军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