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区被评为全国建设用地管理先进单位】 1994年,郊区被评为全国建设用地 管理先进单位和省、市土地管理目标责任制先进单位。一是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实行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全区共出让土地使用权32宗,占国家建设用地53%; 收取出让金318.5万元,占全市收取土地出让金51%。二是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 落实了保护片和保护块,设立了保护标志,被省土地管理局确定为实施县级规划的 试点县(市、区)之一。三是完成了土地确权发证工作。全年共为764个行政村的28 3196户农村宅基地、1620宗集体用地及铁路、水利用地颁发了土地所有权证和使用 权证,结束了长期无证用地的历史。四是开发后备资源,稳定耕地面积。1994年共 开发和复垦耕地466.9公顷,超额完成166.9公顷。五是改革服务方式。土地管理部 门转变工作作风,登门服务,现场办公,并积极为用地单位提供法律和技术服务。 (仇安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