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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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1994年,全市地震工作者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贯彻国办发〔1994〕36号文件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和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
切实加强新形势下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坚持“预防为主、平震结合、常备不懈”
的方针,走综合防御的道路,推进了防震减灾工作。
    1.严密监视震情。县(市、区)科委、地震办按时收集、报告测报点和面上的情
况。市地震办常年坚持昼夜值班、每周会商、汇报和落实异常、调查有感地震制度;
与泰安基准地震台联合完成的《泰安市1995年地震趋势意见及震情分析报告》,被
评为全省第3名,获得了奖励。
    2.强化防震减灾宣传。市地震办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防震减灾
宣传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印发〈泰安市1994--1996年防震减灾宣传工作计划〉的
通知》,召开了第一次全市防震减灾宣传工作会议。在加强宏观管理的同时,还利
用报纸、广播、橱窗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了全民防震减灾意识。
5月份在全省防震减灾宣传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11月份在中国东部9省市第五
届地方防震减灾学术研讨会上,以《浅谈宣传工作在防震减灾中的作用》为题,进
行了交流。
【新泰西南发生有感地震】    3月20日13时44分,新泰市西南(东经117°35',北
纬35°50')发生

          1994年泰安市地震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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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发  震  时  间     震  中  位  置       震级
    ────────────────────            备  注
号  月 日 时 分  秒   纬度     经度    地点   (ML)
────────────────────────────────
1   1  12 12 32 15.6                   泰安   1.7      S-P=6.1"
2      13  4 30 41.6                   泰安   1.7      S-P=5.0"
3      31 15 26  5.9 36°02' 117°46' 新泰北  1.9
4   3   3 21 51 11.9 36°13' 117°07'  泰安   1.1      S-P=2.8"
5      20 13 44 47.8 35°50' 117°35'新泰西南 3.3       有感
6   4  22 10 43 39.7 36°03' 116°30' 东平北  2.2
7      24 18 39  4.1                   泰安   1.9      S-P=8.1"
8   6   6  7 49 31.7                   泰安   0.8      S-P=6.3"
9   9   8  9 23  6.7                   泰安   0.7      S-P=3.7"
10 10  11  4 33 16.6                   泰安   1.7      S-P=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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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3.3级地震。经现场调查,有感面积约330公里,宏观震中区在刘杜镇--程家楼一
带。当地群众普遍听到象在身旁放炮似的一声闷响,辨不清方向,脚下颤动,房屋
落土,门窗作响,许多人跑到室外。地震前没有发现宏、微观异常情况,震后群众
情绪稳定。(刘金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