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1994年,全市地震工作者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贯彻国办发〔1994〕36号文件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和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 切实加强新形势下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坚持“预防为主、平震结合、常备不懈” 的方针,走综合防御的道路,推进了防震减灾工作。 1.严密监视震情。县(市、区)科委、地震办按时收集、报告测报点和面上的情 况。市地震办常年坚持昼夜值班、每周会商、汇报和落实异常、调查有感地震制度; 与泰安基准地震台联合完成的《泰安市1995年地震趋势意见及震情分析报告》,被 评为全省第3名,获得了奖励。 2.强化防震减灾宣传。市地震办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防震减灾 宣传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印发〈泰安市1994--1996年防震减灾宣传工作计划〉的 通知》,召开了第一次全市防震减灾宣传工作会议。在加强宏观管理的同时,还利 用报纸、广播、橱窗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了全民防震减灾意识。 5月份在全省防震减灾宣传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11月份在中国东部9省市第五 届地方防震减灾学术研讨会上,以《浅谈宣传工作在防震减灾中的作用》为题,进 行了交流。 【新泰西南发生有感地震】 3月20日13时44分,新泰市西南(东经117°35',北 纬35°50')发生 1994年泰安市地震目录 ━━━━━━━━━━━━━━━━━━━━━━━━━━━━━━━━ 序 发 震 时 间 震 中 位 置 震级 ──────────────────── 备 注 号 月 日 时 分 秒 纬度 经度 地点 (ML) ──────────────────────────────── 1 1 12 12 32 15.6 泰安 1.7 S-P=6.1" 2 13 4 30 41.6 泰安 1.7 S-P=5.0" 3 31 15 26 5.9 36°02' 117°46' 新泰北 1.9 4 3 3 21 51 11.9 36°13' 117°07' 泰安 1.1 S-P=2.8" 5 20 13 44 47.8 35°50' 117°35'新泰西南 3.3 有感 6 4 22 10 43 39.7 36°03' 116°30' 东平北 2.2 7 24 18 39 4.1 泰安 1.9 S-P=8.1" 8 6 6 7 49 31.7 泰安 0.8 S-P=6.3" 9 9 8 9 23 6.7 泰安 0.7 S-P=3.7" 10 10 11 4 33 16.6 泰安 1.7 S-P=9.6" ━━━━━━━━━━━━━━━━━━━━━━━━━━━━━━━━ ML3.3级地震。经现场调查,有感面积约330公里,宏观震中区在刘杜镇--程家楼一 带。当地群众普遍听到象在身旁放炮似的一声闷响,辨不清方向,脚下颤动,房屋 落土,门窗作响,许多人跑到室外。地震前没有发现宏、微观异常情况,震后群众 情绪稳定。(刘金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