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颁布实施】 1994年6月1日,泰安市人大常委会 通过了《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1994年7月20日,泰安市人民政府以泰政发 (1994)10 0号文颁布实施。该办法共六章、三十三条,除对风景区的范围、管理部 门和管理依据作了说明外,还对资源保护、规划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管理 部门的职能和奖罚标准,为风景区的管理提供了更有力的保障。 【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按照市政府关于改进市建委、泰山管委、旅游局财务体 制的通知精神,泰山管委及所属企事业景区单位,从1994年起财政管理与原主管部 门脱钩,直接挂靠市财政,由市财政安排资金回笼和使用。为保障景区管理和建设 资金的及时使用,泰山管委与市建行联合成立了景区资金结算中心,统一存款,统 一贷款,弥补了资金使用中的不足,同时加强资金管理,成立票证管理处,负责进 山票减免业务,减少了资金的流失;成立景区审计事务所,负责审计景区建设工程 项目。截止年底,景区审计事务所共办理业务21宗,审减资金143万元。 【林政管理】 年内,结合《森林法》颁布10周年纪念活动,出动宣传车对《森 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5项管理法规进行宣传。举办了两期林政科长学习 班,提高其执法意识。加强队伍建设,配置林政管理员37名,形成较强的林政管理 体系。严格执行林木采伐许可证制度,及时对采伐过程实施有效监督,防止了超范 围砍伐现象的发生。认真履行建设用地审批手续,1994年按上级规定共为建设单位、 村庄办理占地、伐树手续18份,征收林地、林木补偿费、植被恢复费57万元。(柳 建新) 【林区经营承包】 1994年,泰山管委以7个偏远林区为试点,推行“六定六包 一奖罚”的经营承包责任制,改变了过去差补经费“一篮子”挎的使用方法,将差 补费分为经常性开支和以劳代补、以奖代补三部分,调动了林区生产经营积极性。 7个林区狠抓内部管理,将各项生产及政治指标层层分解,实行工效挂钩,明确责 任,奖罚分明,堵塞了跑冒滴漏;在挖掘潜力、增收节支、提高效益方面取得显著 效果。7个林区全年多种经营总收入达330万元,创历年最好水平,共提取折旧费45 万元,结余52万元,实现了全面扭亏。(马升平) 【泰山清洁队下放至各景区】 泰山清洁队是1983年3月成立的一支专业队伍, 全队人员主要由临时工和合同工人组成,工作分布在红门、中天门、南天门等各个 岗位,成立11年来,清洁队为泰山的环境治理做出了贡献,多次受到上级有关部门 的表彰。为便于领导和督促工作,于1994年3月,将泰山清洁队改编下放到各景区 管理。改编后的队员保持“岗位不变、任务不变、执行的保洁制度不变”,强化了 各景区的环境保洁意识。 【景区治安】 1994年,泰山景区公安分局共受理治安案件16起,其中扰乱公共 秩序2起,妨碍公共安全5起,侵犯公共财务4起,侵犯民事权利4起,赌博1起,发 案率比上年下降20%;发生刑事案件2起,其中拦路抢劫1起,盗窃1起,发案率下 降33%。为预防各类案件发生,景区公安分局重点抓了以下工作:积极改进对寄住、 暂住、重点人员等流动人口的管理,减少失控现象;加强公共场所、特种行业、舞 厅等治安行政管理;严格枪支弹药、刀具的管理,消除非安全因素;加强景区派出 所、联防队等基层部门的工作。 【景区严打假冒伪劣商品】 1994年,景区工商分局共销毁假胶卷618个,捣毁 假胶卷贩运点1个;查处腐烂变质食品38.5公斤,过期啤酒1087瓶,变质罐头400余 瓶,饮料700斤,汽水2300瓶,三精水50桶;扣押陈旧大衣106件,罚款3412元。在 严厉查处上述不法行为的同时,工商分局注意从防范入手,严格对经营人员的审查, 先后取缔3 7个违章摊点,清除不法人员300多人次;加强对进货渠道的控制,对易 造成假冒伪劣的商品如胶卷等采取由工商分局统一进货的方法,减少了坑骗顾客现 象的发生。 【景区整顿广告业务】 针对近年来泰山景区广告制作标准不一、业务多头管理 等现象,市政府责成泰山管委于第八届登山节前对景区广告业务进行整顿。取消部 分擅自签定的合同,同时对在景区开展广告业务作了新规定:①主景区一般不设广 告;②主景点、古建筑、古树名木、碑刻旁不设广告;③中天门停车场、西路裸露 山体及护栏可设广告;④广告要与景观协调,由泰山管委规划科选点;⑤广告设置 由市政府批准,泰山管委统一办理。年内,泰山管委广告公司对景区内原有广告进 行审核、编号、登记,并通过了省工商局广告管理部门的验收。 【清理景区墓地】 1994年7月中旬,市委常委召开专门会议,决定清除除大津 口合资陵墓公园外景区其他公墓和私人坟头。为了把这项工作进行彻底,市里成立 清墓领导小组,召开了动员会。泰山管委、泰山区政府、市建委等单位出动宣传车 40余台次,成立清查小组15个,深入宣传排查。至8月底,景区内公墓全部封存, 在建项目下马,管理人员疏散,迁出坟头3000余个。9月3日,有关单位干部职工、 驻泰官兵和大专院校师生3000余人对景区内无主坟和拒迁坟进行了一次性集中清理, 平整坟头5000余个。 【景区实现第七个无火灾年】 1994年,市政府成立泰山防火指挥部,召开防火 会议,批准60名消防警察进入景区。管理部门加强防火措施,除健全原有的防火值 班制度外,还在主要进山路口设立防火检查站,在主景点开辟吸烟处及火种存放点, 将林木集中的区域定为无烟区,协助其他驻山单位建立防火队伍,配置防火工具。 由于预防工作得力,泰山景区实现了第七个无火灾年。(柳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