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2月24~28日在泰城召开。会议应到代表45 3名,实到419名,列席139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代市长耿文清《关于泰安 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草案》的报告、市计划委员会主任高玉章 《关于泰安市200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任先德《关于泰安市200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 00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知平《关于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高峰岭《关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傅光仁《关于泰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 补选刘静海、张品一、周克峰、姜吉叩、张显义、王尹成为泰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补选王明新、史效让、孙守珂、李新生、杨世荣、杨胜谦、 国增庆、韩兴印为泰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补选耿文清为泰安 市人民政府市长,贾学英、齐承芳、林华勇为泰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补选高峰岭为 泰安市人民法院院长。本次会议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46件,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 大会主席团通过,决定将《关于加快泰安市工业经济发展,努力培植地方财源的议案 》和《关于发展农业企业,振兴农村经济的议案》作为议案,提出了办理意见。其余 44件议案作建议办理。连同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86件建议共130件,交由市政府及有 关部门办理,要求7月底前办理完毕,并向代表作出答复。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年内,共召开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会议9次。 第22次会议1月18日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副秘书长樊玉信受市政 府委托作的《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关于政府系 统办理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 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润德作的《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 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知平宣读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任命市政 府代理市长的报告》和《关于提请任命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报告》;市人民检 察院副检察长卢传鑫受傅光仁检察长委托作的《关于提请任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 职务的报告》;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泰安市2000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关于在全 市公民中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4个五年规划的决议、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对司法机关个 案监督暂行办法。会议印发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室《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以来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 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泰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及关于辞职人员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表决了人事任免事项。 第23次会议2月6日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万承平作的 《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问题的说明》,《泰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 四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泰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 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草案)》、《泰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 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草案)》,《泰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列席人员范围》。 第24次会议3月7日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明新宣 读的《泰安市人大常委会2001年工作要点(草案)》和《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学 习的意见(草案)》;副市长李惠东受耿文清市长的委托作的《关于提请任免市政府组 成人员职务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高峰岭作的《关于提请任命市中级人民法 院审判人员职务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知平向被任命的干部颁发了任命书。 第25次会议4月24~25日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市财政局局长任先德受市 政府委托作的《关于泰安市2000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市审计局局长张书 盈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泰安市2000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 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侯秀华作的《关于泰安市2000年市级财政决算 的审查报告》;市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尹成作的《泰安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 查〈电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法制教育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姜成 全作的《关于“三五”依法治市和“四五”普法规划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万承平作的《关于〈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对司法机关个案监督暂行办法(草案)〉的说明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振金受院长高峰岭委托作的《关于提请任免审判人员职 务的报告》。会议书面印发了《泰安市依法治市第三个五年规划(草案)》、《泰安市 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草案)》和《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对司法 机关个案监督暂行办法(草案)》。表决了人事任免事项。 第26次会议6月19~20日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吉 叩所作的《关于检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农业局局长侯存乾 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全市农业结构调整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农经工委主 任王兴富作的《关于全市农业结构调整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局长左峰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山东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民侨外旅工委主任李培义作的《关于全市贯彻实施〈山东省宗教事务管 理条例〉情况的调查报告》;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农业结构调整工作情况的审 议意见、关于《山东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会议期间,省人大 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杜忠臣就《选举法》、《组织法》、《地方组织法》三 部法律的有关内容,作了学习辅导讲座。 第27次会议7月16日召开。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知平向大家说明的关 于提请对市十三届人大代表孙克华、公维清、杨秀申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的报 告和情况,并书面印发了市人民检察院就此提交本次常委会的报告。经过审议,分别 通过了关于许可对市十三届人大代表孙克华、公维清、杨秀申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 措施的决定。 第28次会议8月21~22日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张 庆建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 ;市财政局局长任先德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 报;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侯秀华所作的关于200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显义所作的市人大常委 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食品卫生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副市长贾学英受市长 耿文清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任命市政府组成人员的报告,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0 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会议还书面印 发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检查《劳动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表决了人事任命事项。 第29次会议10月23~24日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静 海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秀兰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土地管理 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事局局长杜卓群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市政府关于〈国 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苏元华作的《关于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市水利与渔业局局长武嘉宏的述职 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室主任史效让作的《关于市水利与渔业局局长武嘉宏任 职情况的调查报告》;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张平的述职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 秘书长孙守珂作的《关于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张平任职情况的调查报告》;市 民族与宗教局局长左峰的述职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刘玉勤作的《关于市民族与宗 教局局长左峰任职情况的调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万承平受主任会议委托作 的《关于提请任免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的报告》;市政府副市长李金明受 市长耿文清的委托作的《关于提请任免市政府组成人员职务的报告》;市中级法院院 长高峰岭作的《关于提请免去市中级法院审判人员职务的报告》。通过了关于市政府 组成人员武嘉宏、张平、左峰的述职评议意见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国家 公务员暂行条例》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会议书面印发了市人大常委会旅游工作视察 组《关于泰安市旅游业发展情况的视察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关于防 震减灾“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关于〈山东省职业病防治条例〉贯 彻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关于泰安市南四湖流域水污 染防治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知平向被任命的人员颁发了任命 书。 第30次会议12月10~11日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静 海所作的《关于检查〈消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经贸委主任闫新建受市政府委 托所作的《关于市直工业企业发展和改革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主任侯 秀华所作的《关于市直工业企业发展和改革情况的调查报告》;市政府副秘书长樊玉 信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关于政府系统办理市十 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市检察院检察长傅光仁所作 的《关于提请任免检察人员职务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万承平所作的主任会 议《关于补选省九届人大代表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市直工业发展与改革情况的审 议意见》。会议书面印发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 议期间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书面报告》、农经工委《关于全市减轻 农民负担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民侨外旅工委《关于全市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情况的 视察报告》、教科文卫工委《关于〈山东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 报告》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补选了省九 届人大代表;表决了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知平向被任命的干部颁发了 任命书。 【民主法制工作】(参见《法制·综述》) 【人事任免】2001年,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市中 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44名。 1月18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根据鲍志强的辞职报告,决定接受 其辞去泰安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根据仲崇高的辞职报告,决定接受其辞去泰 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根据张伟祥的辞职报告,决定接受其辞去泰安市中 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耿文清为泰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任命高峰岭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会议还通过了市人民检察院有 关人员的任免事项。 3月7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根据安海军的辞职报告,决定接受其 辞去泰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唐昭林为泰安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张庆建为泰安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伊衍祥为泰安市民政局局长、杜卓群为泰安市 人事局局长、肖力勇为泰安市卫生局局长、王笃成为泰安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决 定免去姜吉叩泰安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高玉章泰安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喜忱泰安市民政局局长职务、支建立泰安市人事局局长职务、杜卓群泰安市卫生局 局长职务、刘汉玲泰安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李连玉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 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4月25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了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人 员的任免事项。 8月22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决定任命孙立才为泰安市广播电视 局局长。 10月24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任命郑晓明为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副 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免去国增庆的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王德英的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决定任命吕军德为 泰安市粮食局局长;决定免去张光明泰安市粮食局局长职务;免去李振金泰安市中级 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其他有关人员的审判员职务。 12月11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通过了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有关人员 的任免事项。 【人大信访工作】年内,市人大常委会建立健全了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接待 群众来访制度,规定了领导接访日,明确了市人大机关受理信访案件的范围,加强了 上下级人大之间和有关办信单位的联系,提高了办信效率和质量。共受理信访案件1 210件(起),其中来信476件,来访134起、1860人。来信来访中对司法机关的审判、 裁定不服,要求重新处理的350件,占28.9%;检举揭发基层干部滥用职权、违法乱纪 、贪污受贿的280件,占23.1%;要求司法机关认真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 定的120件,占9.9%;因乱摊派、乱收费引起群众上访的170件,占14%;因企业改革 、资产处理、人员调整、利益分配矛盾引起上访的40件,占3.3%;其他信访案件290 件,占20.8%。经市人大常委会及有关委室认真督办,处结1185件(起),处结率98%, 依法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年内,人大代表提出议案2件,建议、批评和意见154件 。其中,141件涉及市政府方面的工作,其余13件代表建议分别由市委政法委、市委 组织部、团市委、市人大常务会有关部门和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承办。市人大常委 会对议案及建议的办理高度重视,分类编印了代表建议合订本和承办情况汇编,并会 同市政府联合召开了代表建议交办会。为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常委会组织部分 委员会和人大代表对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视察和审议,从整个办理情况看,市 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是认真的,代表建议的答复率和满意率分别 达到100%、98%。 【人大代表视察、检查及调查】年内,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进行28次视察、检 查及调查。主要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山东省职业 病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南四湖流域水污染防 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暂行条例》等情况以及全市旅游业发展情况、少 数民族经济发展情况、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执行情况 、市直企业发展情况、减轻农民负担等情况进行视察、检查及调查。(详见《法制· 综述》)(宗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