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年内,市、县、乡三级司法行政机构115个,工作人员254名。其中, 市、县司法局7个,工作人员145名;乡(镇、办事处)司法所108个,工作人员109 名。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实施党中央依法治国方略,紧紧围绕“改革、发 展、稳定”这个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职能作用。①通 过开展法制宣传月、普法大蓬车、送法到军营、万名学生带法回家以及普法培训等, 提高了社会各界法律知识及依法办事的自觉性。②全市基层基础工作,发挥自身优 势,面向基层,广泛开展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努力做好“两劳”解教释放人 员安置帮教工作,有效预防和化解了社会矛盾,为维护基层稳定工作做出了贡献。 ③全市21家律师事务所、224名执业律师为898家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办理各类 法律事务3.5万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3件,为国家、集体、公民避免和挽回经济 损失2916万元。④全市7家公证处、93名公证人员办理各类公证事项4.56万件,标 的额3.27亿元,拒绝不合法公证事项83件,制止不法经济活动18件,为当事人避免 和挽回经济损失399万元。⑤法律本科、专科、专业证书、中专班18个,在校人数 达到3000余人。 【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①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月活动。结合 宪法修正案宣传教育,市普法办制定下发了《全市法制宣传月活动实施意见》,市 领导分别发表电视讲话和署名文章,各县(市、区)及市直部门运用多种形式进行 了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宣传,举办了声势浩大的司法公开咨询活动。宣传 月期间,共发放各种宣传材料20余万份,展出宣传版面867块,解答法律咨询2万多 人次,举办各种培训班245个,上法制课480余场次。②以“法律进万家”为主要形 式的全民普法教育。郊区组织22个部门,制作32块宣传图版,配备22名讲解员,深 入各乡村进行“普法大蓬车”式的宣传,受到基层群众的欢迎;“八一”前夕,市 法学会组织开展了“送法到军营活动”;东平县将法律法规编成通俗易懂的诗句, 印在塑料袋上,在千家万户流传;宁阳县开展了“万名学生带法回家”活动;市普 法办与市财政局、广播电视局等单位共同举办了“雷诺杯”法规竞赛;法制日报、 省广播电台对泰安市普法情况进行了专访,并播放了马庄镇“普法大集”实况。③ 以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和青少年为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活动。一是在领导干部中全 面推行了法律专业学历教育培训,1820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培训学习。二 是组织全市3.5万余名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普法考试,提高了执法人员学法用法自 觉性。三是推广了郊区道朗一中、满庄二中、宁阳十中加强法制教育、促进依法治 校经验,促进了青少年普法和依法治校活动的开展。④实施依法治理“三大工程” (以地方依法治理为龙头、以行业依法治理为支柱、以基层依法治理为基础)。在 地方依法治理方面,重点推广了肥城市“突出基层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理进程” 的经验和东平县大羊乡“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构筑依法治乡新格局”的经验; 在行业依法治理方面,建立并落实了持证上岗、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错追究、执 法督察等制度。全市各乡镇依法治理全面展开,依法治村铺开面达90%以上,依法 治厂、治店、治校铺开面达85%以上。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全部制定并实施了依法 行政规划。 【律师工作】 年内,全市有律师事务所21家,其中,国资所(国家出资设立 的律师事务所)11家,合伙所9家,个人发起所1家;执业律师224人。全市律师担 任常年法律顾问898家;全年办理各类法律事务3.5万件,其中,刑事辩护及代理 983件,民事案件诉讼代理2261件,经济案件诉讼代理2245件,行政诉讼案件代理 112件,其它法律事务2.9万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3件;为国家、集体、公民避 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916万元。①国资所改革。按照《泰安市律师事务所改革实施方 案》,继泰山律师事务所改革试点取得成功后,肥城市从明晰国资所产权关系、完 善管理制度、建立竞争机制入手,建立起了不要国家经费、不占编制、国有资产界 定合理、法人主体地位明确的新机制,有13名律师辞去公职,办起了两家合伙制律 师事务所,由过去的一家国资所独家经营,形成了国资所、合伙所竞相发展的新局 面。②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设。一是通过开展“争创人民满意律师和人民满 意律师事务所”活动,狠抓律师形象建设。四月,组织全市律师参加了市委政法委 组织的司法公开活动,公开服务内容、公开收费标准、公开监督电话,强化社会监 督。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业行为。相继推广了平民律师事务所“举一奖十” 服务承诺、平畴律师事务所制订的精神文明建设规则、华林律师事务所设立免费热 线咨询电话等做法。全市从社会各界聘请社会监督员100名,执业监督约束机制得 到完善。三是加大查处力度。全年查处群众投诉上访6起,对有关律师依据法规、 规章进行了相应处罚。③律师业务素质培养。年内组织全市律师参加了各级各类培 训班8期共420人次;组织赴国外、省外考察学习6次52人;组织律师撰写论文47篇, 获得省律师协会评选的优秀论文一等奖一篇,二、三等奖各两篇,促进了律师业务 素质和执业水平的提高。④律师后备力量。年内全市有806人参加了全国第11次律 师资格考试,其中有52人达到资格分数线,为律师工作储备了后备力量。 【公证工作】 全市有公证处7家,公证人员93名。全年办理各类公证事项 4.56万件,比上年增长86.5%,其中,经济公证1.11万件、民事公证3.33万件、涉 外及涉港澳台公证1144件;办理经济公证事项涉及金额3.27亿元;依法拒绝不合法 公证事项83件,制止不法经济活动18件,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99万元; 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27件,有20件被采纳。①公证质量和效益。通过深入开展 法律服务质量管理年活动,进一步明确了向质量要效益、以质量促发展的工作思路。 全市公证机构、公证员依法办证、文明办证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市公证处连续两年 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在省厅组织的公证质量大检查中,全市未发现一例错、假证。 ②公证领域拓宽。全市公证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不 断探索新时期服务农村经济建设的新途径,及时总结推广了泰山区村(居)合同公 证管理经验。在基本建设领域,由市司法局和市建委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建 筑工程、房地产管理合同公证的通知》,将建筑工程承包、房地产交易、城市房屋 拆迁、房地产开发等纳入需公证的范围。为了支援开发区建设,市公证处在高新技 术开发区设立了公证办事处,取得了初步成效。③特色业务公证。年内,陆续办理 了有较大影响力的日本侵华证据保全公证、遗体捐献公证、商业提存公证、计划生 育合同公证、减轻农民负担合同等公证,使公证进入人们社会活动的各个方面。 【基层工作】 基层司法所工作 全市有基层司法所108个,工作人员168名, (其中行政编制109名)。全年进行法制宣传1479场次;处理疑难民间纠纷4739件; 制止群众性上访412次,制止群众性械斗163次;参加执法检查561次;为基层政府 提出司法建议1190条,被采纳979条;协助基层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678份。安置帮 教刑满释放、解教人员536人,其中,由原单位安置41人,落实责任田的286名,从 事个体经营的154名,安置率达84%;帮教462名,帮教率达86.7%;重新犯罪和劳 教的5人,占0.9%。 法律服务所工作 全市有法律服务所128个,执业人员478名,共担任常年法律 顾问3962家,代理诉讼事务7121件,代理非诉讼事务1.14万件,调解经济纠纷7756 件,协办公证1.61万件,见证1.92万件,代书1.12万份,解答法律咨询4.77万人次, 办理法律援助事务448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23亿元。有8个法律服务所被评为 市级文明法律服务所,有6个所被评为省级文明法律服务所,粥店法律服务所被司 法部命名为“部级文明所”。 人民调解 全市共有调委会4361个,调解人员2.88万名,一、二类调委会4264 个,占总数的98.1%;有96.5%的调解主任进入村两委;创省级规范化调委会的 3527个,占总数的81%。全年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9万件,调解成功率为94.5%; 防止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124件、149人,防止民转刑案件165件、294人,防止群体 性上访288件、1749人,制止群众性械斗111件。有30个调委会和50名人民调解员受 到市级表彰,其中,泰山区财源办事处青山村调委会和新泰市汶南镇鲍庄村调解主 任王相柱分别被司法部授予模范人民调委会和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法学教育工作】 法学教育坚持立足政法、面向社会,实行站校结合,优势 互补,以领导干部法律专业培训为龙头,律师函授和系统三大法律专业证书教育并 举。年内,有教学班18个,在校人数达3000余人。其中,领导干部法律大专班学员 1826人,律师函授招生481人;专业证书班招收学员85人;法律本科自学考试报名 320人。律师函授招生工作连续十年被评为全省先进辅导站,招生人数连续五年名 列全省第一,再次被司法部法规教育司、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评为全国先进辅导 站。 【泰安市“148"协调指挥中心成立】 11月30日,泰安市“148"协调指挥中心 成立。至此,市直和6个县(市、区)及106个乡镇已开通了“148"专线。同时市 “148"协调指挥中心还开通了空中“148"和网上“148"。开通的6个县(市、区) 中有5个落实了人员编制,有5个县(市、区)、82个乡(镇、办事处)达到省司法 厅规定的硬件标准。用户只要按“148"三位数,专线即接通,根据语音引导,可任 意接受自动语音法律服务、人工解答法律咨询和用户留言服务。全市“148"专线自 开通以来,已先后接处咨询电话1.3万个,提供上门服务、解决纠纷1900件,提供 法律援助152件,接待来访4156人次。通过“148"工作,减少纠纷3323件,避免民 转刑235件,减少信访852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达3600多万元。 【法律援助工作】 继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之后,肥城市、宁阳县、新泰市法 律援助中心相继批编成立。市法律援助中心年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件,为32名特 困残疾人发放了特困残疾人法律援助“三优”服务卡,在全市建立了由75人参加的 法律志愿者队伍。 【山东岱松、成康、同成律师事务所成立】 5月7日,山东岱松律师事务所经 山东省司法厅鲁司发复[1999]7号文批准成立,办公地点泰城;6月22日,山东成康、 山东同成律师事务所经山东省司法厅鲁司发复[1999]9号文批准成立,办公地点肥 城。三所均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周长城 张 燕) 编辑·校对 周美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