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年内,全市各级政法机关以依法保护、支持、推进改革开放和经济 建设为重点,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有力地维护了全市的社会政 治稳定,保障了经济、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①“严打”斗争。始终把斗争矛头指 向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影响群众安全的犯罪活动,组织开展了五次大规模的“严打” 专项斗争,在立案侦察、批捕起诉、定罪量刑各个环节充分体现“严打”方针,依 法从重从快判处了一批刑事犯罪分子,沉重打击了各类刑事犯罪的嚣张气焰,稳定 了治安局势。②城乡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在城区,建立了以“治安巡逻、重点监控、 民警包片、基层创安”为主要内容的治安防控体系,城区专职治安巡逻队员达1300 余人;静态防控布局成网,全市各金融网点等要害部位实现了技术报警;建立了民 警包片制度,基本达到了“一区一警”、“一警多能”的要求;基层“创安”活动 不断深化,全市85%的居民小区达到了安全文明创建标准。在农村,基本完善了法 制宣传教育网络、民间纠纷调解网络、治安巡逻网络、联动堵控网络和治安情报信 息网络,治安防范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同时,加强了对治安落后区域的治安整治, 消除了一大批不安定因素,增强了广大群众的安全感。③基层基础工作。针对村委 会直选后面临的新情况,对村级综治办、治保、调解主任全部进行了培训;制定了 关于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意见,与1.12万个出租房屋户和1.85万名承租人全部 签订了治安责任书;进一步加强了内部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对保卫人员实行了资 格考核、持证上岗,内保人员素质明显提高。④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在深化以“村 民议事、村务公开、合同规范、承诺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民主化、法制化建设 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了“依法治厂、厂务公开”制度的落实,进一步规范了村、企 各项制度,强化了监督制约机制。市、县两级“148"法律服务专线全部开通,解答 各界群众法律咨询电话一万余件次。全市组织开展的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 化解了大量的人民内部矛盾。⑤政法机关服务经济建设。各级政法机关服务于改革、 发展、稳定大局,充分发挥打击、保护、调节、服务的职能作用。一是严厉打击影 响改革发展的犯罪活动,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及时从重从严打击了非法侵占、私 分国有资产、贪污、挪用公款以及走私贩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诈骗国有资产等 经济犯罪活动,维护了国有经济的安全。同时,不间断地开展了企业周边治安秩序 整顿,打掉了一批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的各类“霸头”。二是加强经济审判工作,保 护了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的合法权益。市、县两级法院审结一审经济纠纷案件7698 件,标的额12.8亿元,妥善解决了一大批企业改革中发生的各类纠纷。三是法律服 务效果显著,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政法各部门开展了承诺服务、便捷服务、优惠 服务和上门服务活动。年底,泰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庭等21个单位被授予“泰安市政 法机关服务经济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⑥政法队伍建设。全市政法系统广泛开 展了“争创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单位)”活动,涌现出一大批模范集体和先进个 人,年底,泰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等36个单位被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称 号,林荣岱等44名“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荣记三等功。全市未发生一例干警严重违 法违纪问题,一般违纪问题比上年下降50%以上。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年底,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简称综 治委)对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考核,各县(市、 区)和市直综合部门普遍完成了责任书规定的目标任务,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新 泰市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市”称号;泰山区、郊区、 肥城市继续保持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区(市)”称号;泰山区徐家楼乡等 20个单位被授予“全省安全文明乡(镇、办事处)”称号;泰山区上高乡等19个乡 镇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安工作先进乡(镇)”;团市委等10 个综合治理成员部门被授予“泰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称号;泰山区艾 洼村等21个村(居)为市级“创安工作先进村(居)”;泰山区灵芝居民小区等3 个小区为市级“创安工作先进小区”。 【实行一票否决、重大案件防范责任查究制】 市、县(市、区)综治委与纪 检、组织、人事、监察部门,依据《关于对发生盗窃案件的单位负领导责任的人员 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先后对115个单位实行了“一票否决”;对38个发 生重大案件的单位进行了防范责任查究。 【政法系统人事制度改革】 按照干部“四化”标准,对各县(市、区)政法 委书记、公安局长和两级法院、反贪局领导干部进行了考察,调整了25名领导干部 的工作岗位。通过公开答辩、竞争上岗,有357人走上市、县两级政法机关的中层 领导岗位,平均年龄由48.2岁下降为40.6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由64%上升到71 %。 【表彰社会治安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市社会治 安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对1999年度5名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进行了隆重表彰和奖励。 对汪顺江(新汶矿业集团水泥厂党委副书记)、赵学孔(泰安市电磁线厂副厂长兼 财务科长)、许敬艮(肥城市新城办事处赵庄村村民)、王广月(东平县大羊乡东 北村村民)、侯庆艾(东平县大羊乡西北村村民)等5人分别颁发证书并奖励现金 1000~3000元。(田增彦 张 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