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2月1日, 潍坊市气象局从鱼台县王鲁镇佃户里湖西精米厂购入大米 1920公斤,作为职工福利分给本单位职工,致使多名职工及家属中毒,主要症状 为腹痛、腹泻。接到报案后,潍坊市卫生局组织卫生监督员前往调查,经采样检 验,在该批大米中检出高浓度工业矿物油,认定该批大米掺入了矿物油, 并予以 查封。为确保全市大米市场的卫生安全,市卫生局又组织市、区两级卫生监督员 对市区几处粮食批发市场和饭店用大米进行突击检查,亦发现掺入矿物油的大米, 均为潍坊市天坛市场新兴米店自江苏省连云港市购进, 该批大米约11000公斤。 市、区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查获的掺入矿物油大米予以封存,对新兴米店依法进 行了处理。 (贾俊德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