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2月11日,潍坊市人民政府与山东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在潍坊富华大酒 店正式签署了关于潍坊机场委托经营管理的合同,中共潍坊市委副书记、市长王 伯祥和山东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孙德汉分别代表合作双方在合同文本上签了字。 潍坊市副市长李守玉、蒋文彩,潍坊市交通委员会主任闫云田、潍坊民用航空局 局长李文敬以及山东航空公司、潍坊市直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出席了签字仪式。 这次委托经营管理是潍坊市人民政府和山东航空公司在互惠互利原则下,经过友 好协商达成的一个双赢结果。山东航空公司是国内知名的航空公司,拥有现代化 的管理手段和科学的运营机制。潍坊机场作为新建机场,基础设施等硬件在国内 支线机场中居领先地位。本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双方的合作能够做到 优势互补,发挥出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按照合同规定:山东航空公司托 管经营管理期为20年,即自2001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在委托经营期 间,山东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代表潍坊机场接受国家民航总局的行业管理;地方的 协调、联络、服务等工作由潍坊民用航空管理局代表潍坊市政府负责;潍坊市政 府依然享有对潍坊机场的完整产权。